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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 价 机 构 : 广 州 鉴 则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小 飞项 目 负 责 人 : 李 国 伴 为 全 面 评 价 2017 年 广 东 省 省 本 级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工 伤 基 金 ” ) 使 用 绩 效 , 总 结 经 验 , 发 现 问 题 , 为 下 一 步 的资 金 安 排 和 绩 效 管 理 提 供 参 考 依 据 。 根 据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做 好2018 年 省 级 财 政 重 点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 财 绩函 2018 11 号 ) 等 文 件 要 求 , 省 财 政 厅 组 成 工 伤 基 金 绩 效 评价 工 作 组 ( 以 下 简 称 评 价 工 作 组 ) , 按 照 2018 年 省 级 财 政 重点 绩 效 现 场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等 有 关 规 定 , 对 工 伤 基 金 共 计32,349.73万 元 的 使 用 情 况 实 施 了 绩 效 评 价 。一 、 基 本 情 况 (一)资金背景。工 伤 保 险 是 国 家 对 劳 动 者 履 行 的 社 会 责 任 , 也 是 劳 动 者 应该 享 受 的 基 本 权 利 。 工 伤 保 险 由 国 家 立 法 强 制 执 行 , 用 人 单 位和 职 工 必 须 参 加 , 通 过 强 制 征 收 保 险 费 , 建 立 工 伤 基 金 , 由 社会 保 险 机 构 在 人 员 之 间 、 地 区 之 间 、 行 业 之 间 对 费 用 实 行 调 剂和 再 分 配 。 劳 动 者 在 发 生 工 伤 事 故 后 , 对 劳 动 者 或 其 遗 属 发 放工 伤 待 遇 保 障 其 基 本 生 活 。 广 东 省 社 会 保 障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 划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2017 15 号 ) 明 确 : 高 度 重 视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 不 断 完 善 工 伤 失 业 保 险 制 度 ,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 稳 步 提 升 待 遇 水 平 。 工 伤 保 险项 目 属 于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一 部 分 , 近 年 以 来 , 广 东 省 委 省 政 府 已 连 续 将 社 会 保 障 列 入 省 政 府 重 点 民 生 实 事 工 作 事 项 。 2017 年 省财 政 共 安 排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工 伤 基 金 32,349.73万 元 , 用 于 对 劳 动 者 或 其 遗 属 发 放 工 伤 待 遇 保 障 其 基 本 生 活 ,加 大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法 规 宣 传 , 提 高 用 人 单 位 、 职 工 的 工 伤 预 防意 识 和 参 保 积 极 性 , 推 动 工 伤 保 险 事 业 健 康 发 展 。(二)资金概况。2017 年 , 省 财 政 厅 共 安 排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工伤 基 金 32,349.73 万 元 。 截 至 评 价 基 准 日 ( 2018 年 3 月 31 日 ) ,2017 年 总 体 资 金 到 位 10,799.92 万 元 , 到 位 率 为 33.38%; 2017 年 总 支 出 11,708.21 万 元 。工 伤 基 金 安 排 使 用 方 向 有 两 方 面 : 一 是 用 于 补 助 各 地 市 工伤 保 险 储 备 金 支 出 17,300.00万 元 ; 二 是 用 于 省 直 单 位 工 伤 保险 待 遇 、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 工 伤 预 防 费 用 和 省 本 级 上 解 储 备 金 等省 直 单 位 工 伤 基 金 15,049.73万 元 , 工 伤 基 金 分 配 情 况 见 正 文表 1-1。 表 1-1 工 伤 基 金 分 配 情 况 表序 号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安 排 资 金 ( 万 元 )1 补 助 各 地 市 工 伤 保 险 储 备 金支 出 17,300.002 省 直 单 位 工 伤 基 金 15,049.73其 中 :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支 出 13,798.80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支 出 100.00工 伤 预 防 费 用 支 出 255,43上 解 上 级 支 出 895.50合 计 32,349.73 (三)资金绩效目标。工 伤 基 金 总 目 标 为 : 依 法 依 规 、 及 时 足 额 使 用 工 伤 基 金 ,维 护 工 伤 职 工 合 法 权 益 , 进 一 步 提 高 用 人 单 位 、 职 工 的 工 伤 预防 意 识 和 参 保 积 极 性 , 保 障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顺 利 运 行 , 促 进 社 会和 谐 稳 定 总 目 标 。具 体 目 标 为 :1、 依 法 依 规 分 配 下 拨 省 级 工 伤 调 剂 金 , 解 决 各 市 ( 地 ) 工伤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缺 口 , 确 保 各 市 ( 地 ) 工 伤 待 遇 按 时 足 额 支 付 。2.参 保 人 数 同 比 增 加 。 按 照 广 东 省 社 会 保 障 事 业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 划 工 伤 保 险 参 保 人 数 指 标 增 长 目 标 , 2017 年 度 省 本 级 单 位 工 伤 参 保 人 数 同 比 增 长 0.5%以 上 。3.继 续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 提 高 用 人 单 位 、 职 工 的 工 伤 预 防 意识 和 参 保 积 极 性 。4.依 法 依 规 审 核 待 遇 申 请 、 及 时 足 额 发 放 待 遇 , 维 护 工 伤保 险 参 保 人 权 益 。5.根 据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增 长 情 况 同 步 提 高 省 直 单 位 伤 残 津 贴标 准 , 保 障 工 伤 职 工 基 本 生 活 , 2017 年 度 省 直 月 人 均 伤 残 津 贴同 比 增 长 5.5%以 上 。二 、 主 要 绩 效 (一)绩效结果。综 合 项 目 单 位 自 评 、 评 价 工 作 组 对 自 评 材 料 审 核 和 现 场 核查 评 价 结 果 , 依 据 既 定 的 指 标 体 系 和 评 分 标 准 , 综 合 评 定 工 伤基 金 使 用 绩 效 得 分 为 80 分 , 绩 效 等 级 为 “ 良 好 ” 。 ( 各 指 标 得分 情 况 详 见 附 件 1: 绩 效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及 得 分 表 )(二)绩效表现。主 要 绩 效 体 现 在 如 下 方 面 :1.用 人 单 位 、 职 工 的 工 伤 预 防 意 识 和 参 保 积 极 性 有 所 提高 。 2017 年 工 伤 预 防 费 安 排 使 用 255.43 万 元 , 投 入 到 工 伤 预防 宣 传 、 培 训 等 宣 传 领 域 , 不 断 提 高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知 晓 度 , 提 升 用 人 单 位 和 职 工 工 伤 预 防 意 识 和 参 保 积 极 性 。 在 宣 传 过 程 中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省 社 会 保险 基 金 管 理 局 通 过 在 主 流 媒 介 播 放 工 伤 预 防 公 益 宣 传 短 片 等 方式 进 行 宣 传 , 2017 年 期 间 , 在 广 东 电 视 台 卫 视 频 道 播 放 工 伤 预防 公 益 宣 传 短 片 78次 、 在 广 东 电 视 台 卫 视 频 道 播 放 “ 安 全 生 产公 益 广 告 宣 传 12350 举 报 电 话 ” 720 次 、 在 广 东 广 播 电 视 台 新闻 频 率 早 晚 高 峰 时 段 播 放 “ 安 全 生 产 公 益 广 告 宣 传 12350举 报电 话 ” 540 次 、 在 南 方 日 报 头 版 刊 登 安 全 生 产 公 益 广 告 宣传 “ 12350” 举 报 电 话 54 期 ; 另 外 , 与 专 业 机 构 南 方 新 闻 网 合 作 开 发 “ 建 筑 企 业 工 伤 保 险 法 规 政 策 在 线 学 习 系 统 ” , 并 24小 时 持 续 开 通 在 线 学 习 , 切 实 提 高 用 人 单 位 、 职 工 工 伤 预 防 意识 和 参 保 积 极 性 , 2017 年 省 直 参 保 人 数 为 64.04万 人 , 比 2016年 度 增 加 6836 人 , 同 比 增 长 了 1.08%。2.依 法 依 规 审 核 待 遇 申 请 、 及 时 足 额 发 放 待 遇 , 维 护 工 伤参 保 人 权 益 。工 伤 待 遇 申 请 、 审 批 严 格 执 行 三 级 审 核 制 度 , 即 受 理 初 审 、后 台 经 办 、 分 管 办 主 任 审 核 , 有 效 把 控 了 工 伤 待 遇 入 口 关 。 医疗 工 伤 保 险 业 务 处 依 法 依 规 审 核 工 伤 待 遇 申 请 , 保 证 工 伤 待 遇 资 金 准 确 , 基 金 财 务 部 门 将 按 照 核 定 的 工 伤 待 遇 资 金 及 时 足 额发 放 。 2017 年 , 省 直 单 位 享 受 工 伤 待 遇 人 数 为 2030 人 , 发 放 工 伤 待 遇 达 10,660.71万 元 。 工 伤 待 遇 的 支 付 保 障 了 工 伤 职 工的 合 法 权 益 ,有 利 于 恢 复 和 维 护 正 常 的 生 产 秩 序 ,促 进 了 社 会 安定 , 使 劳 动 者 及 其 家 属 解 除 后 顾 之 忧 。3.逐 步 提 高 工 伤 伤 残 津 贴 , 保 障 工 伤 职 工 基 本 生 活 。按 照 社 会 政 策 要 托 底 和 精 准 扶 贫 的 要 求 , 根 据 社 会 平 均 工资 增 长 情 况 同 步 提 高 了 省 直 工 伤 保 险 伤 残 津 贴 标 准 , 月 人 均 伤残 津 贴 达 4,931.00 元 , 位 居 全 省 前 列 。 2017 年 , 省 直 一 次 性伤 残 补 助 金 人 均 标 准 由 5.19 万 元 提 高 至 5.60 万 元 ( 提 高 0.41万 元 ) , 增 长 7.90%; 省 直 一 次 性 工 亡 补 助 金 标 准 由 62.39 万 元 提 高 至 67.23万 元 ( 提 高 4.84 万 元 ) , 增 长 7.76%; 生 活 护理 费 、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等 待 遇 也 同 步 提 高 , 更 好 地 保 障 工 伤 ( 亡 )人 员 及 其 供 养 亲 属 基 本 生 活 。 通 过 电 话 调 查 数 据 显 示 , 有90.72%的 受 访 者 认 为 工 伤 待 遇 能 够 有 效 减 轻 医 疗 费 用 负 担 , 基本 生 活 得 到 保 障 。三 、 存 在 问 题工 伤 基 金 的 使 用 和 管 理 取 得 成 效 的 同 时 , 也 存 在 一 些 不 足之 处 。 主 要 体 现 在 如 下 方 面 :(一)业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一 是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申 请 表 填 写 不 完 整 。 评 价 工 作 组 在现 场 评 价 过 程 中 , 随 机 抽 取 部 分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申 请 档 案 资 料 进 行 核 查 , 发 现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申 请 表 中 “ 待 遇 项 目 ” 栏 有 “ 伤( 病 ) 、 死 亡 、 旧 伤 复 发 、 康 复 治 疗 等 共 10 项 选 项 , 部 分 工 伤保 险 待 遇 申 请 人 在 填 写 申 请 表 时 未 根 据 申 请 待 遇 类 型 进 行 勾选 , 不 利 于 业 务 后 续 跟 踪 复 查 工 作 。二 是 没 有 建 立 回 访 制 度 。 目 前 , 工 伤 保 险 业 务 数 据 信 息 资源 共 享 和 核 对 机 制 建 立 尚 未 完 善 , 实 行 工 伤 待 遇 社 会 化 发 放 体系 尚 未 健 全 , 广 东 省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局 每 月 15 日 前 , 将 审 批后 的 核 定 工 伤 待 遇 足 额 发 放 至 参 保 单 位 , 但 参 保 单 位 收 到 工 伤待 遇 资 金 后 是 否 及 时 足 额 转 拨 给 工 伤 职 工 , 没 有 建 立 相 关 回 访 制 度 进 行 跟 踪 , 无 法 保 障 工 伤 职 工 及 时 足 额 收 到 工 伤 待 遇 资 金 。(二)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2017 年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宣 传 主 要 是 通 过 广 东 电 视 台 等 主 流媒 介 在 一 定 时 间 段 循 环 播 放 工 伤 预 防 公 益 宣 传 短 片 、 与 专 业 机构 南 方 新 闻 网 合 作 开 发 “ 建 筑 企 业 工 伤 保 险 法 规 政 策 在 线 学 习系 统 ” , 开 通 在 线 学 习 等 方 式 进 行 宣 传 , 但 由 于 电 视 播 放 存 在时 间 段 限 制 , 大 部 分 人 可 能 由 于 其 他 原 因 错 过 了 宣 传 播 放 时 间 ,没 有 关 注 到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法 规 宣 传 。 通 过 电 话 调 查 数 据 显 示 ,只 有 60.82%的 被 访 者 认 为 工 伤 预 防 宣 传 非 常 ( 或 比 较 ) 到 位 , 宣 传 效 果 不 理 想 。(三)工伤保险部分政策模糊性使得工伤待遇支付法律风 险加大。 社 会 保 险 法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关 于 印 发 工 伤 保 险 规程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2 11 号 ) 和 广 东 省 工 伤 保 险 条例 广 东 省 社 会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等 国 家 及 省 的 法 规政 策 , 为 我 省 工 伤 保 险 制 度 确 立 了 政 策 架 构 。 但 工 伤 待 遇 支 付情 形 复 杂 而 多 样 , 要 求 政 策 规 定 非 常 明 晰 , 部 分 政 策 规 定 的 模糊 性 与 具 体 实 践 所 需 的 明 确 性 不 一 致 , 不 利 于 工 伤 待 遇 支 付 实际 操 作 , 如 因 病 死 亡 视 同 工 伤 认 定 的 尺 度 把 握 ; 工 伤 医 疗 期 与停 工 留 薪 期 的 标 准 确 认 ; 伤 病 关 联 的 鉴 定 确 认 等 。 政 策 制 度 不 够 明 晰 , 待 遇 支 付 法 律 风 险 加 大 , 近 年 来 , 涉 及 工 伤 待 遇 支 付的 行 政 诉 讼 案 件 呈 增 长 趋 势 。四 、 改 进 建 议为 提 高 工 伤 基 金 的 使 用 效 益 , 完 善 项 目 管 理 措 施 , 针 对 评价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 提 出 如 下 建 议 :(一)加强规范管理。一 是 加 强 申 请 资 料 审 核 。 经 办 人 员 接 收 资 料 后 , 应 当 场 对资 料 进 行 审 核 , 核 对 资 料 提 供 是 否 齐 全 ,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申 请表 等 申 请 资 料 的 填 写 是 否 规 范 、 完 整 。 二 是 建 立 回 访 制 度 , 同 时 推 进 工 伤 待 遇 社 会 化 发 放 。 根 据目 前 工 伤 待 遇 支 付 业 务 实 施 情 况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应 完 善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 制 订 回 访 制 度 并 落 实 执 行 。 在 工伤 待 遇 资 金 拨 付 过 程 中 , 按 照 工 伤 待 遇 人 数 抽 查 一 定 比 例 进 行电 话 等 方 式 回 访 , 统 计 分 析 回 访 结 果 , 及 时 跟 踪 工 伤 职 工 是 否及 时 足 额 收 到 参 保 单 位 转 拨 工 伤 待 遇 资 金 ; 同 时 , 加 强 工 伤 保险 业 务 数 据 信 息 化 建 设 , 完 善 跨 部 门 、 多 层 次 、 信 息 共 享 的 核对 机 制 , 加 强 与 其 他 社 会 救 助 管 理 部 门 的 协 作 配 合 , 实 现 业 务数 据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 逐 步 推 进 工 伤 待 遇 社 会 化 发 放 。(二)采取多样化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建 议 宣 传 方 式 除 了 充 分 利 用 电 视 、 广 播 、 报 纸 、 网 站 等 宣 传 媒 介 外 , 可 采 取 在 繁 华 地 段 设 立 咨 询 活 动 , 接 受 群 众 咨 询 ;深 入 企 业 单 位 宣 传 , 印 发 宣 传 横 幅 派 发 给 各 企 业 单 位 , 在 企 业单 位 内 悬 挂 宣 传 横 幅 ; 开 通 微 信 公 众 号 发 布 和 推 送 工 伤 政 策 宣讲 和 工 伤 预 防 知 识 培 训 等 多 样 化 宣 传 方 式 , 构 建 全 方 面 立 体 宣传 模 式 。 宣 传 过 程 中 尽 量 借 助 广 大 群 众 喜 闻 乐 见 , 努 力 做 到 让群 众 听 得 懂 、 能 理 解 、 好 接 受 , 直 接 从 宣 传 中 知 晓 参 加 工 伤 保险 的 好 处 和 提 升 工 伤 预 防 意 识 , 提 高 宣 传 效 果 。(三)理清工伤待遇支付复杂情形,优化工伤保险政策制度。建 议 国 家 加 强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调 查 研 究 , 理 清 工 伤 待 遇 支 付 过 程 中 具 体 存 在 的 因 病 死 亡 视 同 工 伤 认 定 的 尺 度 把 握 、 工 伤 医疗 期 与 停 工 留 薪 期 的 标 准 确 认 、 伤 病 关 联 的 鉴 定 确 认 等 复 杂 情 形 , 联 合 法 制 部 门 针 对 具 体 实 践 中 制 度 规 定 不 够 明 晰 , 不 利 于工 伤 待 遇 支 付 实 际 操 作 的 政 策 制 度 进 行 细 化 落 实 , 并 给 予 指 导 。(四)建立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7 年 工 伤 基 金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参 照 以 往 省 级 财 政 专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的 指 标 体 系 开 展 评 价 工 作 , 但 是 社 会 保 险 基 金与 财 政 资 金 来 源 不 同 、 性 质 不 同 , 作 用 不 同 , 由 于 资 金 存 在 差异 性 , 使 得 社 保 基 金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按 财 政 资 金 的 评 价 设 计 社 会经 济 效 益 的 目 标 、 量 化 指 标 、 支 出 进 度 等 方 面 存 在 不 科 学 性 。为 以 后 更 科 学 的 开 展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 建 议 研 究 建 立 专 门 的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附 件 : 1.绩 效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及 得 分 表2.绩 效 评 价 指 标 分 析 情 况 附 件 1 2017年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得分表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 四 级 指 标 指 标 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 投 入( 25分 ) 项 目立 项( 15分 ) 论 证决 策( 5分 ) 立 项 合 规性 ( 5分 ) 反 映 项 目 资 金 设 立 是 否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资 金 投 向和 结 构 是 否 合 理 , 是 否 符合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 符 合 公共 财 政 扶 持 方 向 及 资 金设 立 目 标 ; 资 金 分 配 所 依据 的 相 关 因 素 、 计 算 公 式确 定 是 否 合 理 、 科 学 , 所依 据 的 数 据 采 集 是 否 规范 。 1.资 金 设 立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资 金投 向 和 结 构 相 对 合 理 , 且 符 合 相关 管 理 办 法 , 符 合 公 共 财 政 扶 持方 向 及 资 金 设 立 目 标 的 , 得 2分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2.资 金 分 配 对 相 关 因 素 及 计 算 公式 设 定 合 理 性 、 科 学 性 得 3分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 5目 标设 置 合 理性 ( 5分 ) 完 整 性 ( 2分 ) 反 映 目 标 设 置 是 否 包 含总 目 标 和 阶 段 性 目 标 , 是否 包 括 预 期 提 供 的 公 共产 品 或 服 务 的 产 出 数 量 、质 量 、 成 本 指 标 , 预 期 达到 的 效 果 性 等 内 容 。 1.目 标 设 置 包 含 总 目 标 和 阶 段 性目 标 , 且 目 标 完 整 的 得 1分 , 否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 2. 目 标设 置 包 括 预 期 提 供 的 公 共 产 品 或服 务 的 产 出 数 量 、 质 量 、 成 本 指标 和 预 期 达 到 的 效 果 性 指 标 , 且指 标 完 整 的 得 1分 , 否 则 酌 情 扣分 , 直 至 0分 。 1.5科 学 性 ( 2分 ) 反 映 资 金 绩 效 目 标 设 置是 否 明 确 、 合 理 、 细 化 ,绩 效 目 标 是 否 与 资 金 或项 目 属 性 特 点 、 支 出 内 容相 关 , 体 现 决 策 意 图 , 同时 合 乎 客 观 实 际 。 1.绩 效 目 标 设 置 明 确 、 合 理 、 细化 , 得 1分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直至 0分 。 2.绩 效 目 标 与 资 金 或 项目 属 性 特 点 、 支 出 内 容 相 关 , 体现 决 策 意 图 , 同 时 合 乎 客 观 实 际 ,得 1分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 1.5可 衡 量 性( 1分 ) 反 映 资 金 绩 效 目 标 设 置是 否 量 化 , 是 否 包 括 可 衡量 的 绩 效 指 标 。 绩 效 目 标 设 置 有 数 据 支 撑 , 有 充分 的 可 衡 量 性 指 标 , 得 1分 , 否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 0.5量 化指 标( 5分 ) 预 期 产 出指 标 ( 2分 ) 反 映 资 金 预 期 提 供 的 产出 指 标 。 财 政 资 金 提 供 公 共 产 品 或 服 务 等预 期 产 出 指 标 符 合 资 金 设 立 方 向和 绩 效 目 标 , 且 内 容 完 整 的 得 2分 , 符 合 资 金 设 立 方 向 和 绩 效 目标 , 但 内 容 不 完 整 的 得 1分 , 其余 情 况 不 得 分 。 1预 期 效 果 指 标 ( 3分 ) 反 映 资 金 预 期 达 到 的 效果 指 标 。 财 政 资 金 提 供 公 共 产 品 或 服 务 等预 期 达 到 的 效 果 指 标 符 合 资 金 设立 方 向 得 1分 ; 符 合 绩 效 目 标 得1分 ; 效 果 指 标 内 容 完 整 得 1分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 1.5 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 四 级 指 标 指 标 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资 金落 实( 10分 ) 资 金分 配( 5分 ) 资 金 分 配合 理 ( 5分 ) 反 映 资 金 扶 持 类 型 、 扶 持对 象 和 主 要 用 途 等 情 况 。 资 金 分 配 明 确 、 合 理 得 2分 ; 资金 分 配 体 现 专 项 资 金 用 途 及 部 门职 能 得 2分 ; 资 金 分 配 程 序 符 合法 律 法 规 的 得 1分 ; 否 则 酌 情 扣分 , 直 至 0分 。 5资 金到 位( 5分 ) 资 金 到 位率 ( 5分 ) 反 映 各 类 资 金 的 到 位 情况 , 包 括 到 位 比 率 和 到 位及 时 性 , 以 财 政 资 金 到 达用 款 单 位 为 准 。 1.各 类 来 源 的 资 金 到 位 率 100%,且 按 规 定 时 间 及 时 到 位 的 , 得 5分 ;2.其 他 情 况 , 在 按 满 分 乘 以 到 位率 计 算 得 分 的 基 础 上 , 综 合 考 虑未 全 额 到 位 、 未 及 时 到 位 的 原 因等 因 素 核 定 最 后 得 分 。 2 过 程( 25分 ) 资 金管 理( 13分 ) 资 金支 付( 6分 ) 资 金 支 付率 ( 6分 ) 反 映 各 类 资 金 的 实 际 支出 情 况 , 以 用 款 单 位 财 政资 金 实 际 支 出 为 依 据 。 主 要 依 据 “ 支 付 额 /预 算 额 度*100*指 标 权 重 ” 计 算 核 定 得 分 ,同 时 综 合 考 虑 工 作 进 度 , 以 及 是否 垫 资 或 履 行 支 付 手 续 而 影 响 支出 率 等 因 素 适 当 调 整 最 后 得 分 。 4.5支 出规 范性 ( 7分 ) 预 算 执 行规 范 性 ( 2分 ) 反 映 预 算 执 行 的 规 范 性 ,预 算 调 整 是 否 履 行 报 批手 续 , 是 否 按 进 度 支 付 资金 。 按 规 定 履 行 调 整 报 批 手 续 或 未 发生 调 整 的 , 且 按 完 成 进 度 支 付 资金 的 得 满 分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1.5事 项 支 出合 规 性 ( 3分 ) 反 映 资 金 管 理 、 费 用 标 准集 中 支 付 或 财 政 报 账 等制 度 是 否 得 到 严 格 执 行 ,是 否 超 范 围 、 超 标 准 支出 , 是 否 虚 列 支 出 , 是 否存 在 截 留 、 挤 占 、 挪 用 资金 的 情 况 。 资 金 管 理 、 费 用 标 准 、 支 付 符 合有 关 制 度 规 定 的 得 满 分 , 超 范 围 、超 标 准 支 出 , 虚 列 支 出 , 截 留 、挤 占 、 挪 用 资 金 的 , 以 及 其 他 不符 合 制 度 规 定 支 出 的 , 每 出 现 一处 不 合 规 扣 1分 , 直 至 扣 到 0分 。 3会 计 核 算规 范 性 ( 2分 ) 会 计 核 算 规 范 性 , 是 否 规范 执 行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 是否 专 账 核 算 , 支 出 凭 证 是否 合 规 有 效 。 规 范 执 行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得 满 分 ,未 按 规 定 设 专 项 核 算 , 或 支 出 凭证 不 符 合 规 定 , 或 其 他 核 算 不 规范 的 , 每 出 现 一 处 不 合 规 扣 0.5分 , 直 至 扣 到 0分 。 2事 项管 理( 12分 ) 实 施程 序( 8分 ) 实 施 程 序规 范 性 ( 8分 ) 反 映 项 目 实 施 程 序 的 规范 性 , 包 括 是 否 根 据 业 务流 程 制 定 了 业 务 办 理 流程 , 项 目 实 施 是 否 按 规 定流 程 办 理 ; 项 目 招 投 标 、验 收 等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相关 制 度 规 定 , 或 项 目 实 施程 序 是 否 规 范 。 项 目 按 规 定 程 序 实 施 , 包 括 根 据业 务 流 程 制 定 了 业 务 办 理 流 程 ,项 目 实 施 按 规 定 流 程 办 理 , 项 目招 投 标 、 验 收 等 实 施 严 格 执 行 相关 制 度 规 定 的 , 得 满 分 , 每 出 现一 处 不 合 规 扣 1分 , 直 至 扣 到 0分 。 6管 理情 况( 4分 ) 管 理 机 制有 效 性 ( 2分 ) 反 映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内 部管 理 及 自 查 情 况 。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或 基 层 资 金 管 理 单位 建 立 有 效 管 理 机 制 , 且 执 行 情况 良 好 得 2分 , 具 体 根 据 所 提 供的 信 息 证 据 作 出 判 断 并 核 定 分数 。 2 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 四 级 指 标 指 标 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监 督 有 效性 ( 2分 )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对 项 目 建设 或 方 案 实 施 的 监 督 、 检查 、 审 计 等 管 理 情 况 。 各 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每 年 按 规 定 对项 目 建 设 或 方 案 实 施 开 展 1次 以上 有 效 的 检 查 、 监 控 、 督 促 整 改的 , 得 2分 ; 否 则 , 视 情 况 扣 分 。 2 产 出( 25分 ) 经 济性 ( 5分 ) 预 算( 成本 ) 控制 ( 5分 ) 预 算 ( 成本 ) 控 制( 5分 ) 反 映 事 项 预 算 ( 成 本 ) 控制 的 合 理 性 , 即 反 映 预 算执 行 结 果 是 节 约 还 是 超支 等 具 体 情 况 及 原 因 1.在 预 算 执 行 进 度 与 事 项 完 成 进度 基 本 匹 配 的 前 提 下 , 支 出 结 果未 超 过 预 算 的 , 得 满 分 ; 2.支 出超 过 预 算 的 , 或 者 支 出 未 能 保 障事 项 相 应 完 成 进 度 的 , 酌 情 扣 分 。 3效 率性 ( 20分 ) 完 成进 度( 5分 ) 完 成 进 度( 5分 ) 反 映 事 项 实 施 ( 完 成 ) 的进 度 。 1.按 目 标 设 置 或 计 划 完 成 相 应 实施 进 度 的 , 得 满 分 ;2.未 按 目 标 设 置 或 计 划 完 成 的 ,酌 情 扣 分 , 具 体 可 根 据 完 成 程 度核 算 分 数 。 3完 成质 量( 5分 ) 完 成 质 量( 5分 ) 反 映 事 项 实 施 ( 完 成 ) 的质 量 和 产 出 数 量 等 情 况 。 1.按 目 标 设 置 或 计 划 完 成 相 应 产出 数 量 和 质 量 的 , 得 满 分 ;2.未 按 目 标 设 置 或 计 划 完 成 的 ,酌 情 扣 分 , 具 体 可 根 据 完 成 程 度和 质 量 核 算 分 数 。 3参 保人 数增 长率 ( 5分 ) 参 保 人 数增 长 率 ( 5分 ) 反 映 省 本 级 单 位 工 伤 参保 人 数 增 长 情 况 。 参 照 广 东 省 社 会 保 障 事 业 发 展“ 十 三 五 ” 规 划 工 伤 保 险 参 保 人数 指 标 增 长 目 标 , 2017年 度 省 本级 单 位 工 伤 参 保 人 数 同 比 增 长 率( R1) 0.5%得 5分 ; 0.3%R10.5%得 3分 ; 0.1% R10.3%得 1分 ; R10.1%不 得 分 。 5省 直月 人均 伤残 津贴 增长 率( 5分 ) 省 直 月 人均 伤 残 津贴 增 长 率( 5分 ) 反 映 省 直 伤 残 津 贴 标 准搞 高 情 况 。 按 照 社 会 政 策 要 托 底 和 精 准 扶 贫的 要 求 , 再 次 提 高 伤 残 津 贴 标 准 ,2017年 度 省 直 月 人 均 伤 残 津 贴增 长 率 ( R2) 5.5%得 5分 ; 3% R25.5%得 3分 ; 1% R23%得1分 ; R21%不 得 分 。 5 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 四 级 指 标 指 标 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 效 益( 25分 ) 效 果性 ( 20分 ) 社 会经 济效 益( 15分 ) 提 高 用 人单 位 、 职工 的 工 伤预 防 意 识和 参 保 积极 性 ( 4分 ) 反 映 工 伤 预 防 宣 传 工 作到 位 情 况 。 单 位 工 伤 预 防 宣 传 工 作 开 展 情 况占 2分 , 电 话 调 查 参 保 单 位 结 果占 2分 。1.评 价 年 度 通 过 主 流 媒 体 等 方 式开 展 工 伤 预 防 宣 传 工 作 , 宣 传 工作 经 费 预 算 完 成 率 达 90%以 上 ,宣 传 效 果 显 著 得 2分 , 否 则 酌 情扣 分 , 直 至 0分 。2.通 过 电 话 调 查 参 保 单 位 , 认 为工 伤 预 防 宣 传 非 常 ( 或 比 较 ) 到位 和 对 工 伤 政 策 非 常 ( 或 比 较 )了 解 两 者 平 均 比 率 ( R3) 90%得2分 ; 70% R390%得 1分 ; 60% R370%得 0.5分 ; R360%不 得分 。 3维 护 工 伤保 险 参 保 人 权 益 ( 5分 ) 反 映 依 法 依 规 审 核 待 遇申 请 、 及 时 足 额 发 放 待 遇情 况 。 依 法 依 规 审 批 工 伤 待 遇 申 请 , 及时 足 额 发 放 工 伤 待 遇 和 补 助 各 地市 工 伤 保 险 储 备 金 占 3分 , 电 话调 查 参 保 单 位 结 果 占 2分 。 1.通过 抽 查 核 实 业 务 、 财 务 资 料 , 工伤 待 遇 申 请 审 批 程 序 不 存 在 违规 , 及 时 足 额 发 放 工 伤 待 遇 得 3分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2.通 过 电 话 调 查 参 保 单 位 , 认 为及 时 和 足 额 收 到 工 伤 待 遇 两 者 平均 比 率 ( R4) 90%得 2分 ; 70% R490%得 1分 ; 60% R470%得 0.5分 ; R460%不 得 分 。 3.5保 障 工 伤人 员 基 本生 活 ( 6分 ) 反 映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对 工伤 人 员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贡献 度 。 根 据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增 长 情 况 同 步提 高 了 省 直 单 位 职 工 伤 残 津 贴 标准 占 3分 , 工 伤 人 员 认 为 工 伤 待遇 能 够 保 障 其 基 本 生 活 占 3分 。1.根 据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增 长 等 情 况提 高 省 直 单 位 职 工 伤 残 津 贴 标 准得 3分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直 至 0分 。2.通 过 电 话 调 查 参 保 单 位 , 认 为工 伤 保 险 待 遇 能 够 保 障 基 本 生活 , 明 显 减 轻 生 活 压 力 比 率 ( R5) 90%得 3分 ; 70% R590%得 2分 ; 60% R570%得 1分 ; R560%不 得 分 。 6可 持续 发展 ( 5分 ) 政 策 制 度可 持 续 ( 3分 ) 反 映 事 项 完 成 后 , 后 续 人员 机 构 安 排 , 政 策 、 制 度等 影 响 事 项 持 续 发 展 的因 素 。 1.人 员 机 构 安 排 可 持 续 得 1分 ;2.管 理 机 制 可 持 续 得 2分 ; 否 则酌 情 扣 分 。 3 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 四 级 指 标 指 标 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环 境 可 持续 ( 2分 ) 反 映 事 项 完 成 后 , 管 理 措施 是 否 可 持 续 , 对 社 会 环境 是 否 带 来 可 持 续 发 展影 响 。 后 续 管 护 措 施 可 持 续 得 1分 , 社会 环 境 可 持 续 得 1分 , 否 则 酌 情扣 分 。 2公 平性 ( 5分 ) 公 众满 意度 ( 5分 ) 邮 政 普 遍服 务 用 户满 意 度 ( 5分 ) 反 映 参 保 单 位 对 工 伤 保险 基 金 实 施 效 果 的 满 意度 。 通 过 电 话 调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