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山东).docx
2018年度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2004年以来,为了应对粮食生产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减免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等,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2005年,为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开始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旨在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和制种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08年,增加产油大县和产粮大省奖励政策。2013年,又将产粮大省奖励调整为商品粮大省奖励。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是中央财政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要方面,对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种粮抓粮积极性,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明确到县,分配到县,由县级人民政府作为一般财力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2018年,我省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65754万元。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57128万元,获奖县90个。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647万元,获奖县5个。(三)项目实施情况。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除用于缓解财政困难外,大部分用于农业发展、粮食收储等方面,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提高了农田基础产出能力,粮食单产、粮食良种覆盖率有所提升,提高了粮食仓储物流、加工转化能力。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提高粮油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能力等方面。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仓储物流和加工转化能力。(二)2018年度绩效目标。提升产粮大县财政保障能力,让产粮大县重农抓粮有积极性,稳固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优质粮油加工、改善粮油及主食供给服务设施和条件,引导产粮大县增加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投入。三、评价基本情况(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对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90个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绩效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奖励资金在保护粮食种植面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粮食产量和安全、储存流通等方面发挥的效用,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找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成绩与不足,提出提高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建议,以期达到改善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提高粮食产量的目的。(二)评价依据。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3173号)、关于拨付2018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鲁财建201886号)等制度与政策规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对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三)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产粮大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绩效、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获奖县耕地保护5个一级指标,下设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资金绩效、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粮食作物耕地保护5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20分,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 评价得分的绩效等级评价得分906060绩效等级优秀良好较差1、常规产粮大县主要指标解释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是否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提出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转化能力,推进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绩效目标,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是否制定资金监管办法,奖励资金是否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用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资金使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在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后,是否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支出。奖励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资金绩效:奖励资金按方案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金额较上年是否减少。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占县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较上年是否下降。获奖县耕地保护情况:获奖县当年粮食作物耕地面积是否较上年减少。2、超级产粮大县主要指标解释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是否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提出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转化能力,推进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绩效目标,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奖励资金支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项目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奖励资金是否全额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提高粮油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能力等方面支出,特别是粮食危仓老库维修补助支出。奖励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资金绩效:奖励资金按方案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金额较上年是否减少。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占县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较上年是否下降。获奖县耕地保护情况:获奖县当年粮食作物耕地面积是否较上年减少。(四)评价方法和实施过程。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规范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包括审核资金支付凭证、检查资金使用方案、实地勘查核实项目投产后效果以及专家访谈、模糊综合评判等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由三阶段组成。第一阶段自评: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由获奖县财政局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第二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2018年1月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现场抽查的24个县进行现场评价,2018年2月审核非现场抽查单位自评报告和相关附件;第三阶段综合评价:2018年2月下旬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获奖县自评结果和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四、评价结论和及绩效分析(一)综合评价结论。总体看,山东省2017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在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比较规范。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呈增长趋势,耕地保护较好。经综合评价,常规产粮奖励资金评价得分为91.45分,绩效等级为优;超级产粮大县得分为92.6分,绩效等级为优。(二)绩效分析。常规产粮大县:从总体看,五个一级评价指标中,资金使用、县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耕地保护三个指标得分率达到90%以上,资金绩效指标得分率83.35%。扣分原因:部分获奖县对项目绩效评价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不够深入,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各市情况看,山东省有16个市获得了产粮大县资金奖励。根据现场抽查和非现场资料审核,对16个市进行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是东营市、威海市、菏泽市,得分较低的是日照市。日照市2个产粮获奖县得分较低,主要原因是获奖县提交的资料存在瑕疵,绩效评价不够深入,因此市级平均得分较低。超级产粮大县:“资金管理”指标5个获奖县得分为16.6分。失分的原因是个别获奖县在使用方案中没有将资金明确落实到具体项目,绩效目标过于笼统,没有量化,除曹县外其他县资金使用方案均未报省财政厅备案。“资金使用”指标5个获奖县综合得分为18分,全部获奖县将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额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提高粮油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能力等方面,未出现使用问题。“资金绩效”指标5个获奖县得分18.8分。“县级财政在粮食生产方面的财政支出”指标(20分),5个获奖县得分为19.2分。其中5个获奖县在粮食生产流通方面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都呈上升趋势。粮油生产流通方面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平度与2017年持平,德州陵城区比例比上年略有下降,给予酌情扣分,其余3个县比例均是上升趋势。5个获奖县耕地保护情况一级指标得分为20分。德州市陵城、德州市齐河与2017年数据相比,2018年耕地面积略有增加,菏泽市郓城与上年数据持平。(三)取得的成效1、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18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小麦统一供种补贴10999万元,帮助小麦种植户选购供种优良品种,集中采购,节省了购种成本,调动了种粮者使用优良品种、种植小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小麦的产量与品质,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提高。肥城市2018年统一供种214万公斤,项目涉及14个街镇,面积30万亩,统一供种后比不统一供种地块相比可增加18.6公斤每亩,农民亩增收44.6元,实现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2、加大农田水利建设2018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为33387万元。山东省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全面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工作,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农业发展。滨州市博兴县2018年度获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526万元,其中用于农田水利项目600万,项目由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博兴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8年度山宏会专审字(2019)第017号,报告时间2019年1月10日,项目全部完成,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47万亩,新建提水泵站30座,新建变压器19处及配套输电线路,改建配套过路涵7座,改建配套生产桥21座,新建引水闸2座,田间排涝沟道治理共计58km,铺设各类管道169km。3、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常规产粮大县中有15个县28334万元全部用于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占全部奖励资金的18.96%,占获奖县个数比例是16.67%。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出,在缓解财政困难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特别是对攻坚扶贫有重要意义。五、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一)部分产粮大县制定的使用方案不够清晰明确,未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计划安排项目资金。建议产粮大县结合各获奖县实际情况,细化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合理安排资金。(二)2018年度部分获奖县对项目投入的跟踪监管关注度低,项目的可持续性不稳定。建议加强项目建设的跟踪管理。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的可行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等方面调研、论证,深入项目建设。一是注重把好工程招投标关,重点大型项目实行招投标,公开竞标,保障程序公开透明,为项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注重项目质量监管,对开建项目全程跟踪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项目建设期间,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使项目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各个项目当月的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注重项目后续管理,落实日常项目管护工作,保障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三)2018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部分县绩效目标设置比较笼统或者忽略。建议各县级财政部门提高对绩效目标设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并从紧贴实际、注意标准和结果具体量化三个方面去科学规范地设定绩效目标。(四)建议国家加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补助,突出培育标准化、规模化、全产业链经营的现代智慧农业。推动农业产业链改造升级、实现农业精细化、高效化与绿色化,保障农产品安全、农业竞争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