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山东).docx
2018年度省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我省积极探索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运作模式。2018年省级安排土地储备债券资金20亿元,专项用于省级与罗庄区、周村区、邹城市、梁山县、汶上县、宁津县、荣成市政府合作开展土地储备。(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8月,各相关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储备计划等申报了土地储备合作项目,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明确了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计划明细表序号申请单位时间规划建设项目1罗庄区人民政府2018年-2021年健康科技生态城起步区土地储备项目2周村区人民政府2018年-2021年周村智造小镇土地储备项目3邹城市人民政府2018年-2021年两孟片区东区土地储备项目4梁山县人民政府2018年-2021年后集新村片区土地储备项目5汶上县人民政府2018年-2021年小楼社区土地储备项目6宁津县人民政府2018年-2021年康宁湖南侧开发土地储备项目7荣成市人民政府2018年-2021年虎头角、马兰湾土地储备项目2018年10月10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综指201819号),下达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预算指标20亿元。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债券发行有关要求,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报经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省土地储备中心同合作市县签订省级土地储备合作协议书,明确省与市县合作储备土地的职责任务、收益分配等。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预算及实际支出表 单位:万元序号申请单位计划总投资省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实际支出1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57,800.0020,000.0072.002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37,800.0030,000.0019,785.363济宁市邹城市人民政府35,300.0030,000.003,000.004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政府48,300.0030,000.0028,066.455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政府38,100.0030,000.0029,063.616济宁市宁津县人民政府36,500.0030,000.0021,836.057威海市荣成市人民政府37,700.0030,000.0025,998.18合 计291,500.00200,000.00127,821.66(三)项目绩效目标1.总体绩效目标通过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2.阶段性绩效目标周村区、罗庄区、邹城市等7个县(市、区),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阶段性完成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土地出让等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作出了整体规划。各实施单位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具体目标明细表序号申请单位项目期限规划建设项目计划土地储备面积(亩)阶段性目标1罗庄区人民政府3健康科技生态城起步区820.002周村区人民政府3周村智造小镇961.68完成一期204亩土地地上附着物清点及拆迁补偿,完成108亩土地的批次用地材料上报、批复。3邹城市人民政府3两孟片区东区126.65完成规划、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收储拆迁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4梁山县人民政府3后集新村片区561.53完成规划、可行性分析报告;征地拆迁工作,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5汶上县人民政府3小楼社区437.50完成房屋拆迁并进行补偿,截至2019年6月完成储备土地270亩。6宁津县人民政府3康宁湖南侧开发604.002018年8月完成开发项目土地价格评估;2019年3月与企业签订国有土地收回协议,并完成拆迁工作。7荣成市人民政府3虎头角、马兰湾568.40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7月前完成284.20亩土地收储。合计4079.76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评价范围为总投资29.15亿元所涉及的罗庄、周村、梁山等七县(市、区)相关土地储备项目。该项目共涉及七个子项目,全部采用现场评价方式。评价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二)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4)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8)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9)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10)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1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的通知(鲁财债201820号)。(12)等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三)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整体框架由4项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41个四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法规与政策性文件、基础数据采集表、访谈等。(1)投入:占权重分20分,用于考察项目立项及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从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五个方面进行考察。(2)过程:占权重分30分,用于考察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本项目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3)产出:占权重分20分,用于考察项目产出情况。本项目从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成本节约率四个方面进行考察。(4)效果:占权重分30分,用于考察项目预期可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本次评价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评价,主要通过书面文件审查及实地调研进行评估。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统计计算法、专家评议法等。1、前期准备开展前期调研,与各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座谈,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及评价目的,充分了解项目立项、预算、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内容。同时,充分考虑完整性、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可行性、经济性及客观性等因素,科学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充分体现和客观反应项目绩效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此基础上,根据重要性原则,选用科学的方法,合理设置各指标权重。2、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梳理,分析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积极利用各种公开数据资料进行交叉比对,形成对项目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资料支持;对搜集获取的所有项目实施单位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全面分类、整理和分析,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按项目实施单位形成非现场评价结果;合理选定现场评价抽样范围,组成现场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资料核实和分析评价。3、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全面阐述所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并在全面分析总结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做出具体绩效分析和结论。三、评价结论情况(一)综合评价结论通过对山东省2018年省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的现场评价,对各子项目进行加分汇总,采用算术平均法形成项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项目平均得分90.18分,级别为优。(二)绩效分析该项目符合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进行土地储备,规范了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促进了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同时,能够更好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市场发育,为土地出让提供资金保障;此外,土地储备债券的发行还将促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主要的绩效有:有利于完善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等。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地方政府绩效目标申报不规范,个别单位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进度、经济效益等方面量化程度不够;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偏低;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建立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不够细化;个别项目进度实施进展缓慢。五、意见建议(一)建议各单位规范、完善绩效目标申报,明确目标规划。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和长期绩效。在绩效目标编制时,在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效益等方面尽可能量化,便于项目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二)建议各单位完善资金筹措机制,提高配套资金到位率。各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弥补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缺口,为项目按期完成提供资金保障。(三)建议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总则、各项目职能单位承担的职责、具体实施过程等。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流程,使财政资金能发挥更大的效益。(四)建议各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督促实际组织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步伐,确保项目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