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目录一、基本情况- 3 -二、绩效分析(评价结果)- 7 -三、评价结论- 16 -四、主要绩效- 17 -五、主要问题- 24 -六、建议及措施- 28 -附件1- 34 -附件2- 35 -附件3.- 36 -为全面检验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考核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XX18号)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委托广州银粤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省财政安排的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707,650.00万元的使用绩效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3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背景。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快高速公路外通内连工程,省内干线工程和区内联网及疏港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省交通运输厅初步确定了公路“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一是高速公路,建成“田”字型高速公路网络,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二是国道,重点打通“断头路”,改善现有国道通行条件,对部分过城镇拥堵路段实施改移工程;三是省道,根据我省省道网规划,进一步理清事权,推进省道改造、综合交通运输联络线、环岛滨海旅游公路等项目建设;四是农村公路,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主体单位,即各市县政府提出的建设需求,重点支持对路况较差的县道实施改造,对具备条件的乡村公路实施加宽改造,适度推进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建设;五是危桥改造,加快改造干线路网的四、五类危桥,支持市县对农村公路和农垦、林业道路上的危桥、漫水桥实施改造。20XX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启年,省财政共计安排707,6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的公路、航道、渡口、客货运站场的改扩建和养护。 (二)专项资金概况。 1.财政资金投入总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XX1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XX288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公路灾毁修复和扶贫公路资金明细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XX1106号),省财政共计安排707,6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20XX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2015年10月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市县预算指标的通知(粤财综2015197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下达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粤交规划2015145号)文,将20XX年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到相关市县。 2.资金分配办法。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按照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475号)实行项目库管理的按照项目实施必要性、迫切性、建设条件落实等情况,对项目进行择优筛选,确定年度项目资金明细分配计划;扶贫公路、水毁修复由省根据年度实际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统筹安排;其余项目主要根据各市建设养护里程、交通发展需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由各市编制明细分配计划表,按规定程序报批下达。 3.资金分配及项目总体情况。根据省财厅关于上报20XX年交通建设专项资金总体计划的请示(粤财综20XX11号)的要求,经省人代会审定的20XX年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本次评价的专项资金分为14个子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包括8个省级单位和部门、21个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见图1和图2。图1 20XX年交通专项资金项目分布图图2 20XX年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主体分布图 (三)绩效目标。 按时完成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XX288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公路灾毁修复和扶贫公路资金明细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XX1106号)文件安排的14个子专项资金项目。具体完成情况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类型分配金额资金使用(管理)部门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330,000.00南粤交通和交通集团内河航道工程(除西江、北江外)41,800.00省航道局普通国省道改造项目41,000.00省公路局重点经济网络公路25,000.00地方交通部门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12,000.00省公路局县乡公路(桥梁)建设26,850.00地方交通部门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90,000.00地方交通部门公路客货运站场(物流园区)3,500.00地方交通部门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1,500.00地方交通部门新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林区公路补助27,000.00地方交通部门省对地方成品油消费税增长性返还90,000.00地方交通部门少数民族县交通建设补助3,000.00地方交通部门公路水毁修复12,000.00省公路局扶贫公路4,000.00地方交通部门合 计707,650.00实施上述项目后,预计完成9条高速公路的资本金投入,18条内河航道的改造资金补助,18条国省道的改造资金的补助,17条重点经济网络公路的改建资金的补助,120座危桥的改造资金的补助,47条公路安保工程的维修资金的补助,4759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补助,63个公路客货运站场的建设资金的补助,79个乡级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资金的补助,472条扶贫公路建设资金的补助,完成15.41万公里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 二、绩效分析(评价结果)依据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使用整体绩效为84.68分,绩效等级“良”。从13个三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看(详见图3),专项资金在论证决策、资金到位、支出规范性、公平性(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图3.三级指标得分率(%) (一)绩效影响分析。 1.前期准备。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专项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人员及机构的健全性。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6.54分,得分率82.70%。 (1)论证决策。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6.2分,得分率88.57%。总体而言专项资金设立符合我省公路“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相关政策规定,资金投向和结构相对合理,符合公共财政扶持方向。大部分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能够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筛选上报,于20XX年3月通过省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资金分配的结构合规性有待改善,如: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资金和公路养护扶持项目较多,而资金占比不高。特别是前者,分配金额1,500万元,仅占资金总额的0.21%,从资金分配计划表反映,申请的渡船更新改造项目日期都是2010年以前,资金分配不及时,资金力度有限,从现场看乡镇渡口渡船的资金非常缺乏,运营中的渡船质量较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部分项目申报过程不够规范,未严格按照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将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和罗定(省界)至信宜高速公路(现更名为云茂高速)3个不符合当年开工条件的项目纳入申报范围。(2)目标设置。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5.37分,得分率76.71%。大部分的资金使用单位对专项资金有编制年度使用计划,但没有设置科学、细化的绩效目标。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及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的自评资料,未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作出明确规定,没有明细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跨年度建设项目未设置阶段性目标,或目标完成与部门职责的关联性、指标的清晰的量化指标和时间限制体现不足。(3)保障措施。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4.97分,得分率82.83%。部分项目组织机构相对健全,且人员分工、责任落实较好,也基本上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人员配置不齐全,新手多,部门之间的配合度有限。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保障性不足,省交通运输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资金使用单位对具体的14个子项目,尚未形成细化的资金管理办法。 2.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从资金到位、资金支付、支出规范性三个方面考察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指标分值17分,评价得分15.16分,得分率89.18%。(1)资金到位。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86分,得分率96.50%。经核查,省级交通资金到位及时,并且部分资金于2015年底已提前下达,但部分市未及时分配下达省级专项资金。如:省道S274线江门开平市区段改线工程,由于该项目采取BT融资的方式建设,开平市财政局一直未将收到的专项资金拨付给业主方开平市环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梅县区丙村镇丙村大桥建设工程,20XX年省级补助资金补助664.8万,仍有584.8万元未下拨至业主单位丙村镇人民政府;深圳市20XX年公路客货站场建设省投资补助资金440万元,深圳市财政局到20XX年8月才将资金拨付给资金使用单位。(2)资金支付。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3.90分,得分率78.00%。从现场抽查的项目看,项目资金的支出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未实际开工资金提前申报和下达,如: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和罗定(省界)至信宜高速公路(后改为云茂高速)2项目的资金支付率分别为14.55%和52.19%;二是部分项目的施工单位因获得融资,业主单位请款材料不及时资金无法支付,如江门市的省道S274线江门开平市区段改线和国道G240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顺大桥段2项目的资金支付率分别为0.00%和15.28%;三是部分项目因征拆问题未解决,项目进度滞后,造成支付率低,如恩平市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中的福帝线福坪小学至帝都温泉项目和梅州市五华县X033线棉洋至双华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3)支出规范性。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7.40分,得分率92.50%。大部分项目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业主项目资金未按规定设置专账核算,合同管理台账和支付台账不完善;二是个别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款, 如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部分项目,单位虽已完成计量,但无法提供合规票据,造成进度款无法支付;三是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单位涉及到行政村的,在当前“村账镇管”模式下,村账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均比较薄弱,财务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3.事项管理。主要从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两方面考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包括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考核验收,内部管理及自查情况,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的检查、监控、督促等。指标分值13分,评价得分11.31分,得分率87.00%。(1)实施程序。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6.93分,得分率86.63%。通过现场审阅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及现场查看,大部分资金使用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供货采购程序、合同及资金审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实施了建设监督、验收等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管单位交通集团和南粤公司及8个项目管理中心,积极响应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品质工程”的创建要求,以标准化管理和“五赛五比”、“品质工程”、“平安工地”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责任。通过“双标”过程控制管理,达到某省高速公路优质工程质量标准。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项目实施,未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批复执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未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未取得用地批复进行项目用地的征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招标程序,或招标程序不规范。如: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预工可的招标事项,按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实际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2)管理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38分,得分率87.60%。通过现场审阅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及了解,大部分项目在实施时均建立与项目有关的内部监督制度及考核制度,能按照内部机构分工和职责,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普通省国道项目资金配套多样化,建设主体多元化,工程监管难度加大。如资金来源有地方财政资金,有BT和PPP等筹资模式,大部分新改建项目的建设主体是由当地政府组建的项目管理处,省公路局、地市公路局对部省资金和项目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农村公路的业主主要是县乡级政府,特别是省财政直管县后,资金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监管力度有限。 (二)绩效表现分析。1.经济性-预算(成本)控制。主要考察专项资金项目在预算执行进度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情况下,对于专项资金预算控制的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33分,得分率86.60%。从现场评价的40个项目看,专项资金支出基本上按在财厅下达的预算资金使用,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已办理竣工结算的项目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支出内;暂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从已支付资金与下达的资金计划进行比对的情况来看,尚未发现有项目超过预算支出的情况。但少数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在上述“资金支付”指标中已述。 2.效率性-完成进度及质量。主要考察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质量。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7.76分,得分率77.60%。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完成相应进度,实施的项目质量情况基本达到预期质量目标,仍有部分项目未能完成进度,一是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因项目前期论证审批时间长及征拆和吹填工作难度大,使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工;二是公路养护补助标准低,养护质量难以达标。 3.效果性。该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5.13分,得分率83.77%。(1)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0.91分,得分率83.64%。省级交通建设为我省公路、航道、渡口、客货运站场的改扩建和道路养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前期工作和先行标的开工,为项目的全线开工打下基础;二是内河航道的宽度和深度明显改善,有效提高了航道整体通达水平;三是国省道改扩建,改善现有国省道通行条件,通过对部分过城镇拥堵路段实施改移工程通行能力和行车条件有效提升,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有效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四是农村公路建设,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但受个别项目尚未实施、部分项目尚在建设的影响,尤其是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期限一般都是3-4年,20XX年作为项目的前期,在短时间内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未能充分体现。(2)可持续发展。该指标主要考察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和管理措施等因素对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21分,得分率84.20%。专项资金项目相关监管和实施单位机构设置大多比较健全,管理人员责任相对明确,并且有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项目的后续维护管理具备一定的基础。但部分基层养护人员流动性较大,且人员数量和素质都不足。 4.公平性-公众满意度。该指标主要是通过现场调研和满意度问卷调查来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46分,得分率89.13%。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大部分资金项目的宣传工作都比较到位,项目的公众认知度较高。现场核查评价小组以实地访谈和调查问卷的方式,访问对象以农村居民为主,部分项目结合了专家意见。现场核查评价时对16个具体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304份。综合满意度最高的项目为成品油返还资金中的深圳市快速路综合信息采集系统项目和县乡公路(桥梁)建设资金中的义合至抚州段公路项目,高达100%;综合满意度较低的是公路水毁修复资金中的某市阳西Y099线大村桥水毁重建工程,满意度为55%。总体来看,16个项目的平均综合满意度为84.06%。详见下表: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表序号项目很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河惠莞高速62.50%29.68%4.69%3.13%2深圳快速路综合信息采集系统58.65%41.35%0.00%0.00%3广州黄埔汽车客运站47.02%42.86%7.14%2.98%4五华县X033线棉洋至双华段公路43.13%28.13%28.75%0.00%5丙村大桥61.88%25.00%13.13%0.00%6三河五丰陈金41.88%35.00%18.75%4.38%7松源镇白玉村址至中稳湖路面硬化57.50%42.50%0.00%0.00%8河源市迎客大桥及连接线工程41.88%39.38%18.75%0.00%9危桥改造45.00%51.88%3.13%0.00%10义合至苏家围75.00%13.75%11.25%0.00%11义合至抚州75.63%24.38%0.00%0.00%12灯塔镇新光村自然村公路建设26.88%61.88%3.13%8.13%13省道S347线英德青塘至东华段50.00%43.13%6.88%0.00%14某市省道S113线(新编国道G234)阳春县城改建工程25.63%43.13%13.75%17.50%15西部沿海高速某雅韶至白沙连接线路面改造工程20.63%46.25%14.38%18.75%16某市阳西Y099线大村桥水毁重建工程15.00%40.00%21.25%23.75% 三、评价结论本次评价综合项目单位自评、评价工作组对自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评价结果,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除少数项目因客观原因在评级基准日20XX年3月31日,实施进度滞后、各方效益暂未完全显现外(至现场观察时的20XX年7-8月,高速公路项目后期施工进度全面提升,如: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截止至7月21日,西人工岛钢圆筒已累计振沉43个,占全部约75%;罗定(省界)至信宜高速公路于20XX年8月已完成后续13个土建标的招标工作,标志着该2个项目已进入实质性的实体工程施工阶段),大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按照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评定20XX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绩效分数84.68分,绩效等级为 “良”(各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附件2)。 四、主要绩效 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围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我省公路、航道、渡口、客货运站场的改扩建和道路养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主要绩效如下: (一)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20XX年省管重点高速公路项目通过对我省八条高速公路33亿元资本金的投入,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20XX年专项资金计划投资的9条高速公路项目,其中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函20XX3032号),投资主体由省交通集团移交给中国交建,实际纳入本次绩效范围的项目为8个,主要完成情况如下: 1、较好完成节点目标,为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基础。一是罗定(省界)至信宜高速公路(现更名为云茂高速)、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怀集至某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5条新建的高速公路在20XX年底先行标顺利开工。二是武(汉)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博罗段、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和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3个续建项目土建工程全面开工。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上述8个项目的建设年限在2015年-2020年之间,完工后将新增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56公里。 2、实行征地拆迁包干责任制,有效保障了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积极推行项目征地拆迁地方政府包干制度,落实项目单位和市县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责任,建立土地房屋征收督办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督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项目单位及时交付建设用地,经初步统计20XX年共完成土地移交51,375.5亩,坟墓迁移5,861穴, 建筑物拆迁144,463平方米,管线迁改1,036处,有效保障了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3. 全面打造品质工程,取得良好效果。 项目主管单位交通集团和南粤交通及8个项目管理中心,积极响应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品质工程”的创建要求,以交通部品质工程示范项目为目标导向,围绕“设计理念、现场管理、路域景观、服务能力”四个方面重点推进,努力提升品质工程理念,工程管理品质进一步加强,取得较好成绩:一是武(汉)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博罗段项目,鼓励各参建单位积极采用创新型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制定了相关考核评审办法,设立“创新工艺”奖励金实施考评奖励,本项目共计推广“创新工艺”61项,其中路基类4项、路面类9项、桥涵类 2项、隧道类9项、安全环保类9项、其它类5项。二是河惠莞龙紫段隧道建设将实施“钻爆隧道全断面装配式衬砌技术研究”,此项关键技术研究通过将常规隧道现场浇筑的二衬调整为预制块拼装,进一步创新施工工艺,提高隧道的修建效率及机械化水平,提升标准化水平,在大规模推广后对降低成本,减少能耗,减少施工污染,保障安全,提升工程质量,增加经济效益,提升科技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又如,罗定(省界)至信宜高速公路(现更名为云茂高速)由中铁四局集团承建的先行标(TJ13)采用现场涵洞拼装技术,有效改善施工质量和效率。三是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20XX年3月组织完成了项目方案设计国际竞赛(省政府十二届8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 4、不断加强监管,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各项目管理中心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和“绿色公路”建设,以标准化管理和“五赛五比”、“品质工程”、“平安工地”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责任。通过“双标”过程控制管理,达到某省高速公路优质工程质量标准。一是在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方面,管理中心采用“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追求实效”的总体原则,推行混凝土集中拌合、钢筋集中加工、混凝土构件集中预制的“三集中”,以及混凝土构件模板、隧道台车的“两准入”制度。二是在落实“双标”管理方面,管理中心严格按“双标”管理规定落实管理工作,抓好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进场人员的考核工作;严格把好进场材料质量关;严格执行首件制,土方、软基处理、桩基首件完成后及时总结交流,信息全面铺开。三是在争创品质工程方面,开展“优质优价”和“优监优酬”的竞赛活动。 (二)内河航道的宽度和深度明显改善,有效提高航道整体通达水平。 20XX年内河航道工程(除西江、北江外)专项资金41,800万元主要用于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和十三五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划用于20XX年内河航道工程共有17项,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本局20XX年内河航道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粤财综20XX169号)批准,在原17个项目中有9个项目进行了调整,其中收回3个项目,调整涉及到的预算金额在9个项目中互相调配。按照调整后专项资金计划要求,航道局组织开展了10项在建内河航道建设的继建任务,整治航道达553公里,包括进行航道疏浚、配套工程、船舶建造、航标及船闸等建设和验收,经初步统计累计完成航道疏浚1452.99万m、围堰工程16.9万m、清礁6012.1 m、航标221座,水位站14座,处理桥梁灌注桩84根,处理防撞墩台6件。内河航道的宽度和深度明显改善,提高了通航的船舶平均等级,推进我省内河航道水运现代化建设,促进沿海经济带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是通过整治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西伶通道内河航道等西江干线高等级(1000吨级以上)航道,开展榕江、那扶河等内河及其出海航道建设,逐步建成西江干流及珠江三角洲“三纵三横三线”高等级航道网,进一步促进沿海经济带的形成和发展。 (三)省国道的通行能力和行车条件得到提升,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20XX年普通国省道改造项目专项资金41,000万元,补助项目共18个,覆盖11个地级市17个县,其中:新改建项目6个、路面改造项目11个、其他项目1个;一级公路85km、二级公路159km,合计244km。经统计实际已完工项目11个(含清远市四方井收费站撤站补助资金),其中有7个项目已交工验收,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开工项目2个,已终止项目1个,正在实施项目4个,项目实施完成后效果较好。一是随着路面平整度显著改善,破损率大大降低,车流量明显增加。较好地实现了国省道干线公路与低等级公路的顺畅衔接,方便道路沿线的居民出行,提高了区域运输能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实施工程路段的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趋于完善、齐全,提高了公路与区域应急处置速度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是有效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以及就业率的提高,部分地区整治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农家乐)及游客数量大大增加,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沿线水果及保鲜水产品等外运便利;地方区位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对县域工农业、旅游业、服务业和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显著,并且为社会创造就业,增加人民群众收入。 三是有效地保障了工程建设的总体质量,项目单位采取了“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控制。特别国道G240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顺大桥段项目,由中铁建投集团承建,于2015年6月试通车,项目已基本具备鲁班奖申报条件。 四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水泥混凝土路面充分利用了旧路的剩余结构强度,采用多锤头破碎技术将旧水泥板破碎后作新路的底基层使用,节省了大量的废水泥板弃置空间,降低了工程造价。沥青路面不断探索沥青循环利用技术,正将沥青冷拌再生技术应用于沥青路面大修,能有效节约不可再生资源(沥青)的用量。(四)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20XX年度专项资金在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包括重点经济网络公路、县乡公路改造、新农村公路、扶贫公路等项目,计划实施项目5,248个,累计完成里程6,483.81公里。根据自评材料汇总统计,已完成里程5,383.74公里,完工率83.03%,已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3,171个,其中工程质量合格3,163个,合格率99.75%。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农民群众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后,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据自评材料汇总统计,本次农村公路项目的实施受惠人口1140多万人,促进地方经济收入增长21.82亿元,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带动周边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县乡公路和硬底化路面的建设,不但方便了沿线的群众,而且提高了当地产品流通的能力,人均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同时还较好地改善了当地的投资环境,缩短了城乡距离,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促进作用。二是建设投入使用后原有的路况得了到明显的改善,沙土路面改为水泥路面,承载力大大加强,路面质量更加稳定,大大提高了抗风及抗水毁的能力,并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消除了安全隐患,减轻了公路养护工作压力。三是项目建成后的节能效益明显,主要表现为公路等级提高而使燃油消耗量降低所产生的效益和公路相关路段减少拥挤也将产生相应的燃油节约效益。 五、主要问题(一)部分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环节不够规范,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一是部分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过程不够规范。例如: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已申报省级财政资金16.6亿元,其中,2015年7.1亿元,20XX年9.5亿元,该项目在20XX年12月先行标开工,概算批复20XX年完成;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和云茂高速公路均在20XX年完成法人登记,20XX年已提前申报专项资金。以上不符合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章关于申报单位不能将不符合当年开工条件的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的要求。二是根据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的自评资料,交通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主要按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表格上报,没有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作出明确规定,没有明细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跨年度建设项目未设置阶段性目标,或目标完成与部门职责的关联性、指标的清晰的量化指标和时间限制体现不足。以上不符合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关于市县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绩效目标的设定和计划执行监督的有关规定,也不利于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三是由于省级交通专项资金规模不足,尚有建设积极性高的农村公路未能入库,致使该部分项目因资金短缺问题无法实施,更有已垫资修建的项目尚未得到补助资金”。(二)项目预算及会计核算、合同管理有待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未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主要是有些单位仅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融资资金纳入预算和会计核算范畴,而社会捐助资金则未纳入预算和会计核算范畴,造成该部分建设资金存在监管隐患。二是部分项目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不规范。主要有:部分项目存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账核算、支出方式不规范、报销票据不规范等问题;部分项目出现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出现将成品油返还资金用于人员开支情况,造成资金未按进度支付和资金支付率偏低现象。三是合同管理及其履行监督有待提高,如部分项目未建立合同台账,合同变更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手续,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个别项目招标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实施未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批复执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未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未取得用地批复进行项目用地的征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招标程序,或招标程序不规范。如: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预工可的招标事项,按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实际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四)部分项目未如期完成进度,社会经济效益不明显。1、部分项目前期审批时间不可控,影响项目开工和推进。 一是罗定(省界)至信宜高速公路(现更名为云茂高速) 因按规定进行招标业主的耗时较长,项目公司20XX年才正式成立;二是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函20XX3032号),投资主体由省交通集团移交给中国交建;三是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项目作为世界级超大的“桥、岛、隧、水下互通”集群工程,建设条件复杂、技术难度大、涉及专业和行业众多,前期论证持续超过10年,至20XX年6月才完成预算批复;四是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项目用地至今尚未获国土厅批复,用地报批推进缓慢,直接影响项目全线合法开工;五是武(汉)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博罗段因涉铁工程审批难度大,给按时完成施工进度带来困难。2、部分项目的征拆和吹填工作难度大,未如期完成进度。一是征拆补偿水平与补偿愿望的差距、补偿标准更新滞后跟不上现实情况的变化,导致其针对性差,可操作性差,“硬骨头”问题仍较突出,个别问题久拖不决,直接影响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如: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项目丰稔镇仍有2户未完成拆迁,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中的福帝线福坪小学至帝都温泉因征拆问题至今未动工。二是部分项目疏浚纳泥区选址与当地土地资源及环保部门协调周期长、选址迟迟得不得落实,例如,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项目、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等项目,特别是前者疏浚物约有9000万方,尚未落实纳泥区。 3、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市县资本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 根据现有的资料统计,资本金项目中罗定(省界)至信宜高速公路(云茂高速)、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市级配套资金的到位率分别为0.66%、8.11%和20.74%;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等项目,江门市地方配套资金单位率41.2%。 4、公路养护补助标准低,养护效果不理想。 省级专项资金中用于养护的资金主要是新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林区公路补助和省对地方成品油消费税增长性返还2项资金,后者当前国家对该资金实行地方切块包干,一包多年不变的资金管理办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费短缺。此外受高速公路限重行驶的管制,大部分超重货车改走国省道,加大国省道及农村公路的压力,路面损害率加大。但部分基层养护人员流动性较大,且人员数量和素质都不足,都直接影响到公路的养护效果。 六、建议及措施为改善和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更好发挥省级交通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专项资金目标设置的指导与审查,加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加强绩效自评工作。在总体目标设置方面,要紧扣决策意图,反映项目实施后拟到达的清晰的事业产出数量与质量、社会效果、经济效益,并有可操作性、可实现性。在具体目标方面,则根据总体目标进行分项目、分时段、分时点细化和量化,例如在何时点完成哪些具体事项或环节、完成多少明细事项的具体数量、达到何种质量标准、整体的进度、形象进度;对于跨年度和涉及多个年度的项目,应设置分年度主体任务和需完成的具体目标和进度时间表,并于年度预算相衔接。这不仅是项目申请和申报的需要,更是项目自主管理、自主考核的重要基础。同时,及时更新项目数据库资料,将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资金及时纳入项目库管理。在交通建设资金的分配管理方面,建议重视定期调研,每年一度分析交通建设各板块的建设进度状况、不同项目资金需求与地方贫富差异、资金冗余或缺口、材料及劳动力价格波动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意见或方案,使资金分配到更需要的地域、更需要的板块、更需要的项目,避免沉睡资金,达到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的目的;同时,加强资金分配审批前调研,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例如未实际开工的提前申报项目)待条件成熟时方予批复。在绩效自评方面,建议一:建立全省联通的分板块、分项目的动态信息统计系统,要求基础单位定期(如每季度)填报基础建设进度、资金拨付与使用、惠及人口、对社会经济影响等信息,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提供依据,为长中期决策、政策制定和项目数据库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建立年度与建设周期相结合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在各主管机构中常设由工程、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评价小组,给予适当的培训,从事后评价逐步推向事中、事前评价,使绩效自评工作常态化,以自评促管理提升、促绩效目标实现,彻底改变自评工作滞后、不规范的局面。建议二: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对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定期组织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评价培训,提高大家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考虑到交通专项资金资金量大、项目多、汇总量大等特点,年度决算结束后,及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绩效自评,采取自上而下统一布置、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及汇总、上层监督和复核下层申报资料规范性和准确性、分板块自评和分地区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最后由省交通运输厅汇总全部自评结果,形成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