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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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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单位: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11月8日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价单位(公章): 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11月8日目 录报告摘要 3报告正文 6一、评价项目情况 61、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 62、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 73、组织管理和执行情况 7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8二、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91、前期调研 92、评价工作方案制定 93、评价方式和评价方法 94、数据信息采集、访谈和问卷过程 95、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10三、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 121、评价结论 122、指标分析 12四、主要业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91、取得的主要业绩与经验 192、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3、相关建议和措施 20五、评价报告相关附件 22附件一:基础数据表; 23附件二: 评价工作方案 24报 告 摘 要 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活动是依据国务院精神,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条例等行政规章制度的指导下开展的工作,通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切实落实对企业“宽进严管”的要求,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是进一步转变政府监管职能,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而实施的项目。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财政预算总额1422.00万元,2016年度实际支出额461.43万元。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按照专家组论证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及现场勘察,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浦东新区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资金使用严谨,财务监控有效,项目实施合规性较好,抽检工作按合同要求有效执行。同时也发现一些不足,如预算执行率较低等问题。该项目最终评分结果:总分83.7分,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业绩与经验: 1、创新监管方式,按既定部署完成抽查核审工作企业信息公示及年报抽查工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将专业性强的检查内容交由社会专业机构承担,执法人员重点对业务性问题展开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抽查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2016年浦东新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信息核审的企业共计2477户,由8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近百名工作人员,共计完成了1878户企业年报的信息核审工作,并出具了市工商局规定的在核审中统一规范使用的专项审计和复核报告,为市场监管检查人员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判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2、 成本支出严谨,项目管理规范新区市场监督局依据市工商局指导意见,从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符合资质的81家会计师事务所中优选为政府或其他部门做过年报审计且有相关荣誉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8家,经审议确认后向区政府、区财政局请示,项目管理程序合规,所有成本均严格按市财政局批文中明确的每户支出标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严谨性。3、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营造信用机制通过简政放权,减少了直接对企业的检查,企业通过政府部门搭建的信息公示平台,自主申报公示信息,政府部门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以及对社会公众举报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进行处理的规定,加强企业本身的自律,保证信息的真实可信。公示信息核审抽查工作有利的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变化未及时调减预算项目当年预算1422.00万元,实际使用461.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45%,受上半年委托核审项目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的影响,下半年实施抽查工作量减少,项目发生变化但未及时调减预算。2、部分抽查企业的不配合影响工作效率部分企业对公示信息抽查的知晓度不高。部分小企业公示年报填报的随意性较大,也反映出企业对年报公示的重视程度不高。抽查企业失联现象占一定比例,导致事务所未能出具相应的核审报告。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关注预算效益产出,提升预算执行率,严格专项资金用途预算执行率低表明当期的预算产出未达标,即实际的抽查覆盖率未完成指标,可预留部分工作周期,随机补入替代企业进行核审,这样即能够保证提升预算执行率,也对预算绩效产出有帮助。2、提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社会知晓度继续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企业尽快适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制度环境,树立企业信用意识,增强对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敦促企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同时,促进社会公众行使信息监督权利,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建议完善对服务企业的期后评价,报告应用率来衡量专业机构核审的工作成效,并与下一年度核审机构选择工作相衔接。同时建议市场所联络员与审计工作人员同时进入企业,优势互补提高核审工作质量。(详见报告正文相关部分叙述)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依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及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督【2015】48号)的文件精神,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一、评价项目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1、立项背景为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有关对企业“宽进严管”的要求,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草案),并上报国务院。随后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为政府简政放权之后的市场化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实现了有法可依。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对公示信息的抽查,转变政府监管职能,加快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公示企业信息进行抽查核审,为保障各项抽查核审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14条规定,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项目预算单位申报“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并依据相关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2、立项目的通过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活动,督促企业信息公示过程中应当真实、及时。政府部门通过抽检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通过以上活动进一步转变政府监管职能,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积极作用。(二)、项目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年初财政预算额1422.00万元,实际支出额461.43万元。2016年预算与支出差异变动表单位:万元序号预算项目2016年度预算资金2016年度实际支出资金节约-(超支+)预算执行率1企业公示核审经费1422.00461.43-960.5732.45%合计1422.00461.43-960.5732.45%(三)、组织管理和执行情况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本辖区的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工作。具体管理程序如下: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并依据项目计划申请资金,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处负责各抽查核审专项活动的实施,经费申请,监督管理局财务处负责资金的使用审核及支付,浦东新区财政局依据当年项目预算批复按月拨付资金至专户。8(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业绩目标1按市工商局要求完成抽检目标2016年浦东新区共计2447户企业被列入抽查范围。按统一部署实施审核检查,专业机构开展信息核审并出具报告的企业共计1878户。效果目标1创新监管方式,按既定部署完成抽查核审工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将专业性强的检查内容交由社会专业机构承担,执法人员重点对业务性问题展开检查,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抽查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2成本支出严谨,项目管理规范新区市场监督局依据市工商局指导意见,从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符合资质的81家会计师事务所中优选为政府或其他部门做过年报审计且有相关荣誉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8家,经审议确认后向区政府、区财政局请示,项目管理程序合规,所有成本均严格按市财政局批文中明确的每户支出标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严谨性。3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营造信用机制通过简政放权,减少了直接对企业的检查,企业通过政府部门搭建的信息公示平台,自主申报公示信息,政府部门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并针对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进行处理的举措,加强企业本身的自律,保证信息的真实可信。公示信息核审抽查工作有利的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二、评价工作实施情况项目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过了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如下:1、前期调研根据绩效评价要求,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人力,深入新区市场监督局、监督处进行工作调研,了解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调阅2016年度有关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等。2、评价工作方案制定根据对评价前期调研成果,在绩效评价专家的指导下,依据市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专项活动的具体情况编制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表、基础数据表,并在综合评价表的基础上形成社会调查方案等,最终形成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案报专家评审修订。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原绩效评价方案进行了修订。3、评价方式和评价方法评价方式主要有:基础数据资料收集;项目实施单位日常管理资料收集;项目现场考核;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专家考评。评价方法:对具体评价内容和不同环节,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主要以定量为主。方法主要有:比较法、因素分析法、项目单位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4、数据信息采集、访谈及问卷过程数据采集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证据收集方法采用了被评价单位申报、问卷调查和访谈、财务数据收集、从第三方验证材料收集等多种方法。评价小组于2017年8月-10月针对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活动开展了综合调研评价工作,首先对项目实施管理单位新区市场监管局财务部门开展收集相关资料,预算资金拨付凭证资料,了解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工作建议,布置填写基础数据表。同时通过到职能处室走访对所有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数据材料进行采集,对项目涉及的企业采取发放访谈问卷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搜集数据资料信息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社会调查2017年8月31日,在项目单位的配合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部分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对60名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发放问卷,组织3名相关处室干部进行访谈交流,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调研。问卷发放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抽取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问卷调查样本数为60份,实际发放问卷60份,回收问卷55份,有效问卷55份,问卷回收率达92%。调查样本具有统计意义,项目工作组据此撰写了社会调查分析报告。访谈2017年10月8日起,根据工作方案,项目工作组对监管处负责同志及部分实施抽查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交流,访谈方式主要采用面访。通过访谈评估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了解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项目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5、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2017年10月20日起,项目组将社会调查问卷电子化后进行数据分析处理,项目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撰写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初稿上报委托方,由委托方组织对报告进行评审。三、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一)评价结论评价小组根据经专家论证通过的评价工作方案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分依据,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形成项目综合评价结论。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资金使用严谨,财务监控有效,项目实施合规性较好,抽检工作量基本完成。同时也发现一些不足,如报告质量应用率待提高等问题。浦东新区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3.7分,总体评价等级“良好”。评价指标评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容分值得分A.项目决策(10%)A1依据充分性22A2目标合理性44A3目标明确性43109B.项目管理(30%)B1预算执行率80B2财务管理B2-1资金使用严谨性66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3B2-3财务监控有效性33B3实施管理B3-1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55B3-2跟踪监管有效性52.53019.5C项目绩效 (60%)C1项目产出C1-1抽检工作完成量1010C1-2抽检核审报告格式合规性1010C1-3核审报告质量及应用率1010C1-5项目完成及时率55C2 项目效果C2-1社会影响力108C3社会评价C3-1企业满意度1512.26055.2综合评分10083.7(二)、指标分析1、业绩好的指标针对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及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评分标准,我们对评价指标体系3个部分评价良好的指标逐项分析:A、项目决策指标该部分主要从项目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等方面来评价项目是否决策合理。A1.依据充分性(2分)为了保证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浦东新区市场监督局对本行政区域的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设置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是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等法规文件内容为依据的,与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相匹配。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工商监督管理部门与项目实施管理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依据充分。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2分。A2. 目标合理性(4分)该指标主要考虑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活动通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核查,进一步确立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并以此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提高辖区内企业信用水平。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能够在当前的行政管理水平下得以实现;项目的绩效产出与设置的公示信息核审专项活动紧密关联。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4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4分。A3. 目标明确性(4分)评价项目是否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用来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可细分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其中重要的项目产出,如抽检完成工作量,可通过是否完成当年计划实施的抽检覆盖比例来确认,对于时效性指标也可以通过具体的数据指标得以体现,并安排相应的预算资金与其匹配,保障了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但是对于产出质量类指标,目前只能通过主观及非量化的材料予以评价,衡量报告质量目标仍需进一步完善。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4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3分。B、项目管理评价指标该部分主要从财务管理、实施管理、期后管理来评价项目的管理规范程度。B2.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严谨性(6分)项目支出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各笔资金的支出内部有严谨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费用支出基本符合协议约定的用途,预算项目未发现资金截留及虚列支出的情况。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6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6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项目的财务制度健全有效,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新区市场监督局具有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对项目资金设置了专门科目及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各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3分。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项目单位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订立购买服务合同中,所有成本均按市财政局批文中明确的每户3千元的支出标准进行核定,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严谨性。项目为规范控制支出方面做了必要的管理举措。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3分。B3-1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5分)关注项目单位对项目服务釆购过程的程序合规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标准,对照项目单位有关采购活动,逐一确定是否遵守相关规定。 2016年新区市场监督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公示信息核审工作总预算经费1422.00万元,对于超过50万的购买服务项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201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见到相关子项。新区市场监督局依据市工商局指导意见,从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符合资质的81家会计师事务所中优选为政府或其他部门做过年报审计且有相关荣誉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8家,经政府招投标采购流程后签订委托合同,项目管理程序合规。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5分,依据评价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5分。C、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该部分主要考评项目受益范围内的产出与效果,了解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包括抽检工作完成量、抽检核审报告格式合规性、核审报告质量及应用率、工作完成及时率。C1项目产出C1-1抽检工作完成量(10分)当年计划抽检工作完成2477户,截止2016年12月底,共计完成了所有企业公示信息核审工作,出具核审报告1878户。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10分。C1-2抽检核审报告格式合规性(10分)所有核审报告均按市工商局规定统一规范的专项审计和复核报告格式,核审报告合规。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10分。C1-3核审报告质量及应用率(10分)评价核审报告的有效应用,核审发现问题是否能够与相关企业及各市场所管理人员达成对报告的应用共识。2016年所出具核审报告未发现企业对核审报告结论异议情况,能够得到各基层市场所的直接应用,经统计,在企业信息公示存在的诸多问题中,股东及出资信息问题、股权变更问题、资产状况问题等占有较高比例,事务所通过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使企业年报抽查专业水准得到提升。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10分。C1-4工作完成及时率(5分)评价各项活动是否按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中有合同约定购买服务项目数量是否能够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所有项目均按合同时效内执行完成。指标计分: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数/全年委托购买服务的项目数100%=100%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5分。C2.项目效果C2-1社会影响力(10分)该指标主要针对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项目实施是否有助于提高新区企业公示信息质量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是否能够给企业诚信自律带来积极影响,评价方式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加权平均计算评分。设置相关问卷内容:您认为通过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活动,对浦东新区企业公示信息质量提升及企业信用度影响效果如何?问卷总量合计55份,其中认为“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影响”的样本数22,占问卷总量的40%;认为“一定程度上有良性影响”的样本数20,占问卷总量的36%;选择“影响程度一般”的样本数12,占问卷总量的22%;选择“基本无影响”的样本数1,占问卷总量的2%;选择“负面影响”的样本数0。依据评分标准,分值计算=40%10+36%8+22%5+2%2=8,该指标得分8分。C3.社会评价指标该部分主要通过调查及访谈形式了解企业对抽查工作的总体评价。指标分析: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公示信息抽查能够促进企业提高公示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与及时性,有利于全社会诚信经营体系的建设,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企业满意度通过调查显示在对“您对2016年度新区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工作涉及的工作程序及核审结论总体满意度如何?”回答中,选择“非常满意”的比例占34%,选择“满意”的比例占50%。满意程度较高。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15分,依据评分标准,分值计算=34%15+50%12+12%9+4%0=12.18,该指标得分12.2分。2、业绩欠佳指标B1预算执行率(8分)预算与实际资金结算情况对比评价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 (累计支用数+应付未付数+节余数) / 预算数100 2016年度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总额1422.00万元。2016年度实际项目支出461.43万元。预算执行率=461.43/(1422.00+0)100=32%主要受上半年委托核审项目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的影响,下半年实施抽查工作量减少,项目发生变化但未及时调减预算。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8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0分。B3-2跟踪监管有效性(5分)项目预算单位是否对各项经费支出活动制定跟踪监管机制,对服务单位及项目实施效果的有效跟踪监管利于提升经费使用管理水平。未收集到项目实施单位针对整个各项购买服务项目制定了期后评价制度,期中的监督尚未形成较明确的制度。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2.5分。四、主要业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取得的主要业绩与经验监管处稳步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工作,通过借助社会专业机构,有效提高了对企业检查和监管质量水平,推动浦东新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企业公示信息核审抽查专项经费项目投入取得的主要成绩有: 1、创新监管方式,按既定部署完成抽查核审工作企业信息公示及年报抽查工作,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人员编制有限,无法有效开展各项监管工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将专业性强的检查内容交由社会专业机构承担,执法人员重点对业务性问题展开检查,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抽查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2016年浦东新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信息核审的企业共计2477户,由8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近百名工作人员,共计完成了1878户企业年报的信息核审工作,并出具了市工商局规定的在核审中统一规范使用的专项审计和复核报告,为市场监管检查人员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判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2、成本支出严谨,项目管理规范 专业机构开展公示信息核审工作总预算经费较高,新区市场监督局依据市工商局指导意见,从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符合资质的81家会计师事务所中优选为政府或其他部门做过年报审计且有相关荣誉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8家,经审议确认后向区政府、区财政局请示,项目管理程序合规,所有成本均严格按市财政局批文中明确的每户支出标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严谨性。3、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营造信用机制通过简政放权,减少了直接对企业的检查,企业通过政府部门搭建的信息公示平台,自主申报公示信息,并对其信息申报公示行为加以监管,政府部门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以及对社会公众举报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进行处理的规定,加强企业本身的自律,保证信息的真实可信。公示信息核审抽查工作有利的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变化未及时调减预算项目当年预算1422.00万元,实际使用461.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45%,受上半年委托核审项目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的影响,下半年实施抽查工作量减少,项目发生变化但未及时调减预算。2、部分抽查企业的不配合影响工作效率部分企业对公示信息抽查的知晓度不高。部分小企业公示年报填报的随意性较大,也反映出企业对年报公示的重视程度不高。抽查企业失联现象占一定比例,导致事务所未能出具相应的核审报告。(三)、相关建议和措施 1、关注预算效益产出,提升预算执行率,严格专项资金用途预算执行率低表明当期的预算产出未达标,即实际的抽查覆盖率未完成指标,可预留部分工作周期,随机补入替代企业进行核审,这样即能够保证提升预算执行率,也对预算绩效产出有帮助。2、提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社会知晓度继续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企业尽快适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制度环境,树立企业信用意识,增强对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敦促企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同时,促进社会公众行使信息监督权利,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建议完善对服务企业的期后评价,报告应用率来衡量专业机构核审的工作成效,并与下一年度核审机构选择工作相衔接。同时建议市场所联络员与审计工作人员同时进入企业,优势互补提高核审工作质量。五、评价报告相关附件附件一:基础数据表;附件二: 评价工作方案。 附件一 基础数据表 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使用情况表(基表1) 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预算项目2016年度预算资金2016年度实际支出资金节约-(超支+)预算执行率1企业公示核审经费1422.00461.43-960.5732.45%合计1422.00461.43-960.5732.45%附件二:评价工作方案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上海上审资产评估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实施绩效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特制订本方案。一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实施依据及目的为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有关对企业“宽进严管”的要求,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草案),并上报国务院。随后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为政府简政放权之后的市场化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实现了有法可依。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对公示信息的抽查,转变政府监管职能,加快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公示企业信息进行抽查核审,为保障各项抽查核审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14条规定,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项目预算单位申报“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并依据相关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二)项目实施的内容项目实施内容: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核审的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财务报表数据。 项目实施阶段:2016年6月底前形成方案;2016年8月-11月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12月总结阶段。 (三)项目预算安排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浦东新区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由区级财政专项安排,纳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预算安排:2016年度该项目新区财政年初财政预算总额1422.00万元,2016年度实际资金支出461.43万元。(四)绩效目标1、业绩目标:(1)按市工商局要求完成抽检目标。2、效果目标:(1)创新监管方式,按既定部署完成抽查核审工作;(2)成本支出严谨,项目管理规范;(3)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营造信用机制。(五)项目组织与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并依据项目计划申请资金,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处负责各监管专项活动的实施,经费申请,监督管理局财务处负责资金的使用审核及支付,浦东新区财政局依据当年项目预算批复按月拨付资金至专户。 二 评价内容和评价依据(一)评价内容:1、组织管理实施规范性:监管有效性;2、产出与效果情况:抽检工作完成量、抽检核审报告格式合规性、核审报告质量及应用率、企业满意度;3、预算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 (二)评价依据1、国家及部委与项目相关法规政策依据(1)、企业信息公示条例;(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2、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规范依据(1)、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2)、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督【2015】48号);4、其他依据资金申请审核表、有关合同文件、访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三 评价时段和评价涉及资金量本次绩效评价所涉及浦东新区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评价时段为2016年1月-12月,所涉及资金量共计461.43万元。四 指标体系和基础表(一)指标设计思路:依据绩效评价原理和原则,运用逻辑分析法,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和特点,根据浦东新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要求,参照市财政局沪财绩【2014】22号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结构,设计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指标体系结构:浦东新区201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3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3个:项目决策(10%)、项目管理(30%)、产出与效果(60%);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具体指标见指标体系综合表。(三)权重和分值分配原则:一级指标权重原则上参照浦东新区指标体系综合表中规定的权重比例结构,并视评价项目特性作适当微调。二级指标分值主要遵循指标重要性原则和匹配性原则。41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核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指标说明及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得分A.项目决策(10%)A1依据充分性2项目实施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决策;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以上两点是衡量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均具备满分,单项不满足,计1分;2项均无关联,计0分。A2目标合理性4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项目是否为提升企业公示信息诚信度及监管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是否是正常的行政管理水平所能实现;绩效目标与相应预算是否有紧密的关联。以上3项条件均满足得满分,单项未满足扣1.5分,最低0分。A3目标明确性4项目是否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用来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有体现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的指标;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以上4项条件均满足得满分,单项未满足扣1分;未设定绩效目标计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指标说明及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得分B.项目管理(30%)B1 投入管理预算执行率8预算与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评价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用数+应付未付数 / 预算数100执行率优秀,较预算节约,或超过预算不大于3%,计8分;与预算有一定差异(大于3%小于5%),计6分;与预算有一定差异(大于5%小于10%),计5分;与预算有一定差异(大于10%小于20%),计4分;与预算差异(大于20%小于30%),计2分;结算与预算差异大于3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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