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海南).docx
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海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关键信息表1-1项目关键信息项目名称海南省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项目规模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8,278吨标准煤项目投资总额864.5万元省级财政奖励资金:248.34万元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2011.2-2011.5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1.5-2011.9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2011.11-2012.6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2011.8-2011.11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1.5-2011.9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2011.11-(未完工)项目目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量:8,278吨标准煤项目实施地点琼海1家,海口2家项目活动(组成)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综合节能改造项目管理部门琼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实施和运行机构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执行摘要l项目概述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目前我国水、能源、矿产、耕地四大基础性资源呈现全面紧张局面,能源问题日益突出,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我国能源资源紧张,石油和煤炭的可采储量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17%和50%,天然气储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4%,目前,石油消费进口依存度已达到45%以上,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还会增加,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的矛盾还会更加突出,能源短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另一方面,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我国对节能非常重视,于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制订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明确“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海南省充分认识到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2年3月海南省政府发布了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琼府201225号),明确“十二五”节能目标:到201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727吨标准煤(2005年价格,下同。按2010年价格计算为0.592吨标准煤),比2010年降低10%,比2005年降低20.93%。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的节能指标目标,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根据海南省具体情况制定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工信节2010406号),规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及以上)使用专项资金采用奖励的方式,奖励标准为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00元,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按照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的要求,2011年7月20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琼工信节2011232号),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范围为“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011年12月28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琼工信节2011478号),确定节能改造项目3项: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864.5万元;节能量:8,278吨标准煤;奖励资金:248.34万元。l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本次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根据海南省财政厅2010年8月印发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121436号),通过评价,了解、分析、衡量2011年度节能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是否按照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审批、验收,专项奖励资金发放是否真实、有效,项目管理运行是否可持续,对我省节能减排起到何种促进作用。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并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11年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总体被评为中,具体绩效指标如下表:评价指标权重评级分值本项目得分绩效评价项目决策20%2018非常满意项目管理25%2525非常满意项目绩效55%5529不满意综合绩效100%10072中为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根据海南省具体情况制定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2月28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琼工信节2011478号),确定了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三家,计划节能量8,278吨标准煤,补助资金248.34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完成了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完成了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完成了热煤炉系统改造,三项目在2012年上半年共节能298.66吨标准煤、节约能源费用45.33万元,综合投资回收期2.36年。2011年省节能技术改造奖励政策的实行,对我省节能技术改造起了较好的示范作用,2012年申报节能技术改造企业9家,比2011年增加6家,申报节能量58,063吨标准煤,比2011年增加49,785吨标准煤,是2011年的7.01倍。由于2012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建筑材料市场需求萎缩,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能发挥生产产能,三项目折年节能量合计949.42吨标准煤,分别为325.54吨标准煤、382.92吨标准煤、240.96吨标准煤,单个企业均未达到年节能500吨标准煤的标准;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二项目折年节约能源费用仅为75.4万元,综合财政补贴乘数为0.36未达标准1;同时,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包括锅炉余热利用节能改造、热煤炉系统改造、冷却塔节能改造和离心空压机节能改造,仅完成热煤炉系统改造。2011年计划实施三项目仅完成二项,项目完成率为66.67。影响了2011年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综合评分结果。l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主要经验及做法2011年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结出了以下经验,可以为以后年度节能技术改造及节能减排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1.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保证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节能效果。2.奖励标准适当,企业具有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节能技术改造投资120万元,获财政奖励资金79.2万元,财政奖励资金占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投资的66;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投资180万元,获财政奖励资金128.73万元,财政奖励资金占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投资的71.52。3.及时兑现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树立了政府在节能技术改造上的诚信,增强了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动力。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收到省财政厅拨付的节能专项资金79.2万元,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收到省财政厅拨付的节能专项资金128.73万元,奖励资金100到位,大大激励了其他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2012年申报节能技术改造企业9家,比2011年增加6家,申报节能量58,063吨标准煤,比2011年增加49,785吨标准煤,是2011年的7.01倍。存在问题1.对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宣传不够,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发动不够,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节能改造项目只有3项。2.对“十一五”期间已全面实施了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节能潜力小、难度大,若单一以节能量为标准计算奖励资金,抑制了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投资564.5万元,计划节能量1,347吨标准煤,项目实施后可获奖励资金40.41万元,财政奖励资金仅占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投资的7.16,这大大降低了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因而仅完成热煤炉尾气余热利用项目,其余三项未能按计划完成。3.企业对节能技术改造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投资564.5万元,计划节能量1,347吨标准煤,但因企业资金紧张,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不高,只完成热煤炉尾气余热利用项目,完成投资额51万元,占计划投资9.03。企业为取得节能专项奖励资金,申报了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并列入了省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计划,但企业对节能技术改造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够主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克服困难,按计划完成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议1.加强全省节能技术改造的规划。对全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能耗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和宣传发动,摸清底细,引导企业采用节能技术改造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动我省节能工作,同时按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出海南省“十二五”节能技术改造规划。2.引进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节能量审核,以保证节能量审核的客观公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367号),规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由第三方机构针对项目的节能量、真实性等相关情况出具审核报告。我省节能量的审核,是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专家组审核,由于专家组成员的专业水平限制以及个人行为,难免保证节能量审核的真实性、公正性。3.改变单一的按节能量发放奖励资金的办法,对众多小型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采用购置节能技术改造设备,按设备价款给予一定比例补贴的办法。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背景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目前我国水、能源、矿产、耕地四大基础性资源呈现全面紧张局面,能源问题日益突出,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我国能源资源紧张,石油和煤炭的可采储量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17%和50%,天然气储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4%,目前,石油消费进口依存度已达到45%以上,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还会增加,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的矛盾还会更加突出,能源短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另一方面,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保持在8%的高增长率上迅猛增长,已至于能源的供给成为了经济增长的瓶颈,节能已成为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各行各业越来越认识到节能的重大意义。节约能源顾名思义就是节约能源消费,从能源生产开始,一直到最终消费为止,在各个环节,如开采、运输、加工、转换、使用上减少损失和浪费,从经济上讲就是通过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技术进步达到以最小的能耗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世界能源大会节能委员会的调查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能源利用率仅为20%30%,工业发达国家也只有40%50%,可见全球节能的潜力很大。如果世界各国的能耗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节约10%,那么节省下来的能源将超过世界上全部水电站所能提供的电力总和。国际能源界有关部门甚至将节能称为第五大能源,与煤、石油及天然气、水电、核电四大能源并列,足见节能的意义重大。我国对节能非常重视,于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该法的内容涉及节能管理、能源的合理利用、促进节能技术进步、法律责任等。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制订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明确“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明确“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海南省充分认识到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海南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是我省在新的发展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南和谐社会建设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宏伟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2007年7月海南省政府发布了海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琼府200748号),明确“十一五”节能目标: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1吨标准煤(按2005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比2005年降低12%,“十一五”期间年平均下降2.5%;2012年3月海南省政府发布了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琼府201225号),明确“十二五”节能目标:到201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727吨标准煤(2005年价格,下同。按2010年价格计算为0.592吨标准煤),比2010年降低10%,比2005年降低20.93%。1.2.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的节能指标目标,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根据海南省具体情况制定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工信节2010406号)。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主要内容:1.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管理。省工信厅负责受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筛选;组织项目评审和节能量审核;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及相应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编制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项目验收。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会同省工信厅下达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项目评审、节能量审核、拟支持项目确定、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项目验收。2.节能专项资金奖励标准为:社会投资项目使用专项资金采用一次性奖励或者补助的方式。(1)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及以上)使用专项资金采用奖励的方式,奖励标准为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00元,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求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及以上)使用专项资金采用奖励的方式(奖励投资方),奖励标准为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00元,单个项目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3)循环经济发展等其他项目使用专项资金采用补助的方式,按照项目总投资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1.3海南省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执行情况1.3.1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按照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的要求,2011年7月20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琼工信节2011232号),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范围为“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3.2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2011年12月28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琼工信节2011478号),确定节能改造项目3项: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864.5万元;节能量:8,278吨标准煤;奖励资金:248.34万元。1.3.3项目立项备案单位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项目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锅炉余热利用节能改造和热煤炉系统改造冷却塔节能改造和离心空压机节能改造备案机关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局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海发改2011586号秀发改备201003号秀发改备201059号秀发改备201058号备案日期2011年11月24日2010年1月20日2011年11月3日2011年11月3日1.3.4项目节能审查单位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项目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锅炉余热利用节能改造和热煤炉系统改造冷却塔节能改造和离心空压机节能改造节能审查机关琼海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节能审查文号海工科信节能审201121号海节监能审2009014号海节监能审201156号海节监能审201157号节能审查日期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月14日2011年10月27日2011年10月27日项目年综合节能量2640吨标准煤4291吨标准煤1347吨标准煤1.3.5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2011年省节能改造3个项目,必须在2011年2月开工,2012年6月完工。截止2012年6月30日,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实施完成,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中热煤炉尾气余热再利用节能改造已完成,离心空压机系统节能改造已签订设备订购合同,预计2012年12月完成,锅炉余热利用节能改造、冷却塔节能改造预计2013年实施。(1)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序号项目计划实际完成1项目内容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2完成时间2011.2-2011.52011.8-2011.113投资额120万元120万元(2)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序号项目计划实际完成1项目内容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2完成时间2011.5-2011.92011.5-2011.93投资额180万元180万元(3)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序号项目计划实际完成1项目内容1、锅炉余热利用;2、热煤炉系统改造;3、长丝冷却塔无电机改造;4、长丝离心空压系统改造热煤炉系统改造2完成时间2011.11-2012.6热煤炉系统改造2011.11-2012.4离心空压机系统节能改造预计2012年12月完成,锅炉余热利用节能改造、冷却塔节能改造预计2013年实施。3投资额564.5万元51万元1.3.6项目竣工节能量审核按照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的要求,节能项目竣工后须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节能量审核验收。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已进行节能量审核验收。(1)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情况如下:序号项目计划实际完成1项目内容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2产品产量(万年)3节能量(吨标煤),4审核日期2011年11月16日(2)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26t/h)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序号项目计划实际完成1项目内容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1、一、二级余热回收器;2、设置蓄能平衡器;3、设置锅炉水处理加药器。2产品产量(万年)52523节能量(吨标煤)4,2914,2914审核日期2011年11月22日1.3.7项目投产运营情况单位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项目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热煤炉系统改造改造后生产时间2012.1-2012.62012.4-2012.62012.5-2012.6产品品种加气砖、灰砖加气砖、灰砖最终产品为化纤,热煤炉系统改造生产蒸汽产品产量(万吨年)2.711.31锅炉生产蒸汽节能量(吨标煤)162.7795.7340.16节约能源费用(万元)28.424.6412.271.3.8节能专项资金拨领情况单位三亚润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项目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锅炉(26t/h)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锅炉余热利用节能改造和热煤炉系统改造冷却塔节能改造和离心空压机节能改造节能量(吨标煤)2,6404,2911,347财政奖励应拨金额(万元)79.2128.7340.41实收财政奖励金额(万元)79.2128.73未完成,未拨付收款日期2012年5月23日2012年5月22日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2.1绩效评价目的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2011年4月2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2012年7月24日,海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121436号),明确了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通过评价,了解、分析、衡量2011年度节能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是否按照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审批、验收,专项奖励资金发放是否真实、有效,项目管理运行是否可持续,对我省节能减排起到何种促进作用等,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并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我们按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试行)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121436号)的要求,对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2.2.1绩效评价原则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评促结合原则,绩效评价应该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2.2.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设置科学、系统的指标体系,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分三级,一级指标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设8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各级指标关系及分值如下表:一级指标及分值二级指标及分值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分值指标分值指标分值项目决策20项目目标4目标内容4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8决策依据4决策程序4专项资金分配管理8分配办法3分配结果5项目管理25组织实施10管理制度5验收情况5资金管理10资金拨付手续3专款专用制度2是否存在虚列、套取5资金到位5到位率3到位时效2项目绩效55项目完成15项目完成率5完成质量5完成时效5项目效果40经济效益10节能效益10可持续影响10财政补贴乘数10总分1001001002.2.3绩效评价方法(1)评价得分。本次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方法,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绩效评价得分及计算公式:绩效评价总分=一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得分=二级指标得分;二级指标得分=三级指标得分。(2)绩效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等级优良中差分值9080,9060,80602.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3.1前期准备:2012年7月15日前,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拟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3.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是收集财政支出项目投入、产出、效益相关的各项证据,并对收集的证据进行科学分析。1、证据收集和分析方法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涉及面广、任务紧迫、政策性强,需要搜集大量准确详实的评价证据,所以在证据收集方面,评价小组不仅从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取相关资料,还经各种途径搜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20074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225号)等各种相关文件及咨询报告,另外还从互联网上搜集了部分资料。将所有文件资料汇集整理后,进行了案卷研究。对项目实施单位实地调研、座谈会、面访收集了如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2)企业2010年、2011年、2012年1-6月会计报表;(3)企业2010年、2011年、2012年1-6月主要产品产量、能耗量统计表;(4)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5)县市节能审查决定书;(6)项目环评报告;(7)节能改造前主要设备生产能力及能耗,原设备发票;(8)节能改造实施主要设备名称、生产能力、能耗,发票、产品说明书;(9)单位节能资金申报材料;(10)节能量审核表;(11)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审核报告;(12)财政资金拨付单;(1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然后将所有从案卷研究中获得的证据与从实地调研、座谈会、面访、问卷调查和互联网中获得的证据汇集起来,对同一指标在不同资料中的证据进行对比、分析、印证、核实及完善,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已实现指标的证据、用于判断预期指标的证据及利益相关者的观点等三种证据进行了归纳整理,最终形成较为准确、可靠和有效的证据链。2、具体工作过程(1)下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7月20日前,省财政厅印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进行具体部署。(2)收集整理资料。琼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填报单个项目信息调查表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在实地勘察时提交绩效评价工作小组。(3)资料初步审核。评价小组查阅了项目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完工报告、节能量审核报告等,完成了项目基础信息表。(4)开展实地勘查。8月5日至8月10日,评价小组前往项目现场勘验检查,听取琼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情况的汇报,查阅、核实有关数据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实地勘察了项目完成后的现状和生产运营情况。2.3.3分析评价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各项资料和证据,按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121436号)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并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赋予适当的分值,将各绩效评价指标分值综合汇总,得出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总分值,对照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对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绩效给予综合评级。同时,评价小组结合绩效评价过程中了解的具体情况,总结2011年度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并给出改进建议。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3.1项目决策评价指标分值实际得分绩效等级项目目标44非常满意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86满意专项资金分配管理88非常满意综合评价2018满意l项目决策一级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1、目标设定情况;2、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3、专项资金分配管理。l项目决策一级指标分值20分,得分18分,绩效评价满意。指标3.1.1:目标设定情况该指标下设1个三级指标:目标内容,标准分值4分。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明确“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安排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10%,2012年3月海南省政府发布了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琼府201225号),明确“十二五”节能目标:到201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727吨标准煤(2005年价格,下同。按2010年价格计算为0.592吨标准煤),比2010年降低10%,比2005年降低20.93%。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的节能指标目标,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根据海南省具体情况制定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工信节2010406号)。评价小组认为海南省节能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评价得分4分。指标3.1.2: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该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决策依据、决策程序,标准分值8分。决策依据:项目是否符合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十二五”节能目标: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10%,“十二五”时期是实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中期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决定性基础的关键时期。海南正处在发展的上升阶段,能源消费需求增长快,进一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的难度加大,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形势将更为严峻。2011年7月20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琼工信节2011232号),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范围为“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011年12月28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