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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六件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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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六件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六件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龚洁敏 项目负责人:韩浩坤目 录一、基本情况1(一)资金背景1(二)资金概况2(三)绩效目标。4二、评价结果4三、主要绩效5四、存在问题11五、建议及措施17附件 1:22附件 2:29附件 337附件 438附件 543为落实预算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0号)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促进全省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省财政厅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的要求,围绕着工作重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单位、市县自评的基础上对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六件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开展重点评价。一、基本情况(一)资金背景。“十二五”期间,广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中心工作,深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改变了条块分割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进一步扩大和落实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了教育管理的协同性、整体性和科学性,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教育的协调发展,较大地提升了区域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但是,全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十三五”期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要求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2016年既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广东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决胜阶段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决定继续加大教育民生实事的投入,将“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作为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中的重要实事之一(第六件民生),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二)资金概况。2016年度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投入243.82亿元用于落实“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民生实事项目,资金投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领域,重点向粤东、粤西、山区欠发达地市、县倾斜。为了更好地落实第六件民生实事,省政府将由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牵头负责的第六件民生实事中七项资金共计54.06亿元纳入2016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具体详见表1。表1-1 “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督办事项资金安排情况表序号工作任务资金名称教育领域资金金额(万元)1地市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500元,省直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到每年6000元。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职业教育102,946.80省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高等教育163,909.002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00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义务教育16,838.00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学前教育16,464.633建成10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特殊教育26,602.504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扩大到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义务教育208,877.005对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按每生每年发放10000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高等教育5,000.00合计540,637.93以省政府重点督办的七项资金为例分析,除省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外,其他六项资金投向粤东、粤西、山区珠三角: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粤东:汕头、汕尾、揭阳、潮州;粤西:湛江、茂名、阳江;山区: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等地市资金占总投入的82%,详见图1。图1-1 督办事项资金(不含省属高职生均拨款)投向分布图(三)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全省教育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到2018年,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公平保障、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贡献程度、教育治理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到202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和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高,基本形成在国内有广泛认同度、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南方教育高地。2.2016年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目标:序号目标明细事项1完善各类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地市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500元省直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到每年60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00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扩大到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对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按每生每年发放10000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2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普及率建成10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二、评价结果评价工作小组依据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从前期准备、过程管理、绩效结果三方面共13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技术方案,通过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从不同维度对专项资金项目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通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综合各环节的情况和意见,评价小组认为: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项目整体推进情况良好,中职免学费提标、省直属高职生均定额提标、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费补助提标、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儿童资助提标、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标扩面等达到年度目标,完成全省建成10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任务,完成对3731名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按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综合评价得分85.71分,绩效等级为“良”。三、主要绩效2016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大力推进教育民生实事工程,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十三五”良好开局目标圆满实现。具体表现如下:(一)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持续推进,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迈出新步伐。1. 教育创强取得明显成效,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有教育强镇1574个、教育强县(市、区)132个、教育强市20个,同比增加92个、14个和8个,覆盖率分别为99%、99%和95%,同比提高4.8个、10.3个和38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市分别为42个和7个,覆盖率分别达86%和78%,同比提高15个和11个百分点。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2014至2016年广东教育创强发展情况详见图2。图3-1 教育创强发展情况2.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标志广东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再上新台阶。2016年广东省12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成为全国第六个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的省份,是继“普九”“普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之后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广东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再上新台阶。图3-2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覆盖情况3.“全面改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6.26%。2016年广东继续加大“全面改薄”工作力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薄”校舍项目建设开工率、竣工率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完成率均位居全国第2位,按时并高质量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利用“世行贷款”项目补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短板,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的修改完善,项目进展顺利。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6.26%,为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奠定基础。(二)以保护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为核心,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1.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2016年是广东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第三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市、县(市、区)各级教育部门继续加快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全省标准化特教学校已有127所,基本覆盖各市及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2016年底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已分别达到118.78万平方米和66.36万平方米,较提升计划实施前分别增长46.03%及67.03%;在籍学生人数达15,864人,较提升计划实施以前增加4601人,增幅达到40.85%,其中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上升最为明显,增幅均超过70%。由此可见,广东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覆盖面明显扩大,受教育人数不断增加,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了全省教育公平发展、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2.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到位。广东实施了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惠民工程。2016年广东进一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2016年广东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继续统筹完善义务教育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建档立卡学生免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将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2016年共下达学生资助各级财政资金53.6亿元,比2012年增长161%;受助学生约294万人次,比2012年增加55万人次。同时,加强对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的扶持,下达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补助项目经费1000万元,下达3个民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补助经费3502万元,下达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63万元,下达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大学资助5000万元。(三)广东教育综合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1. 有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试点省建设。广东印发了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区)的指导性意见,确定佛山、茂名、中山、东莞等4市为第一批省财政支持的创建单位,投入超6000万元予以支持,直接带动地方资金投入近20亿元,重点改革项目初显成效。印发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实施意见,共23所高职院校48个专业点开展试点。承办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广东试点工作成效全国领先。9所高职院校和179所中职学校在585个专业点实施三二分段对接,高职院校招生计划达2.63万人。推进省级职教基地(清远)建设,完成项目立项,明确代建单位,完善了工作机制。推进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制定了实施方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为全省到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2.加快推进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工作。省教育厅与9个地市、11所本科高校签订共建协议,省财政未来5年将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推动地方政府与省教育厅共建高校,有利于统筹资源,助力高校创新发展、特色发展,有利于高校扎根地方,服务地方,努力构建高校与社会的联结点,为地方重大战略决策和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创新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3.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广东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试点、省市共建本科高校、一流高职院校等重点支持计划分类引领带动全省高等教育发展。印发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推进本科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和协同育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召开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示范校评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项目数位居全国前列。大力推进高校学科建设,遴选新增110个重点学科。积极引进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粤办学。广东纳入进一步推进扩大省级政府硕士生计划管理统筹权改革试点范围,2016年硕士招生计划总规模增幅近10%,博士招生计划总规模增幅达7%。加大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部委属一流大学的研究生和导师到我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习工作。广东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完成的广东省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是全国首个资历框架等级标准,并获得省质监局审定通过。四、存在问题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财政加大对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投入,省教育厅和各市县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全省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根据绩效评价指标,结合书面评价及现场评价获取的信息,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不够完善。1.政策资助范围存在一定局限性。2016年广东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建设投入,全省共有幼儿园17288所,比2015年增加5.62%。广东出台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推动广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16年年底共有公益普惠幼儿园12720所,约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73%。同时,将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提高标准后,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投入较2015年增加2亿元。政策和资金的双管齐下,进一步提高和保障了广东学前教育入园率。但是,由于学前资助政策资助范围只限定于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广东有4568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约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27%),现场评价发现存在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因无法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而失去学前教育资助资格。2.资助资金分配考虑因素不够科学,存在一定的缺陷。根据现场评价发现,资金从省级分配到县市时,按不低于在园儿童数的10%确定资助人数和资金,基于对财政资金支付率的考核要求,各地市在分配资金时,将责任分解落实,按在园儿童数10%的比例分解到纳入资助范围内的各幼儿园,出现“下达任务”式的学前资助。这种资金分配方式简单易行,主要是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考虑了各县市的财力、经济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其未充分考虑实际困难儿童数,总体上并未摆脱按比例平均分配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表现为:一是在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区,出现了名额过剩。二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幼儿园,由于分配比例的限定,一些家庭困难的在园幼儿未能获得资助。三是一些高档次幼儿园也分配到资助名额。如,榕城区是揭阳市的市区,经济条件较揭西县、普宁县好,榕城区反映有部分幼儿园申请资助的家庭不足10%,但为完成任务,把资助名额分解到各幼儿园落实完成;反之,揭西县有部分幼儿园的资助资金却无法满足需求。(二)部分地区中职学校发展与产业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中等职业教育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阵地。多年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第一线,培养了大量具有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操作技能和良好教育素质的劳动者。近年来,广东为发展中职教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省职业教育发展速度快、体量大,但是与地方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的需求不相匹配,使其本已不高的社会认可度进一步降低。一是部分中职学校转向升学教育为主,进一步加剧本地产业的人才需求与中职教育的脱节。由于目前财政补助的生均经费拨款尚未考核教学质量和产业结构需求,而与招生人数直接挂钩,导致免学费后中职学校争抢生源问题更为突出。部分中职学校为争取更多生源,转向以升学教育为主,进一步加剧本地产业的人才需求与中职教育的脱节,造成了本地产业需求和中职教育模式之间的供求矛盾。二是部分中职学校发展中专业设置不合理,未考虑市场需求和自身的专业力量,使得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专业设置不合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培养的学生容易出现就业难的问题,严重影响中职学生的就业率。同时,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没有对市场需求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建立市场导向专业设计机制,专业设置没有以地方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比如,我们现场核查雷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时发现,该校2017年招生计划1600人,其中:升学类专业计划招生数为1050人,就业类招生数为550人;而且就业类专业中未见开设水产养殖业、现代农业等与雷州当地经济发展需求相符的专业,不利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人才的培养和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也不利于中职教育的发展。(三)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存在不足。1.部门协同推进力度不足。现场核查发现,存在多个地区因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办理周期长等问题影响了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的推进。如:河源市源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揭阳市榕城区特殊教育学校等。一是在项目论证立项时,教育部门与财政、国土等部门协调不充分,未能提前规划落实建设用地,导致财政资金到位后无法立即实施。二是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后,由于各地区教育部门与国土部门在项目土地使用及管理上未能得到有效协调,从而使项目无法开展,影响项目进度,致使财政资金闲置、未能充分发挥其社会经济效益。2.个别特殊学校建设选址不够科学。现场评价发现,个别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选址比较偏僻,未充分考虑残疾学生入学的方便性、生活便利以及周边环境适宜度等。如,雷州市新建特殊学校位于雷州市白沙镇北坡岭北侧,距离县城10多公里,且该地区规划为工业用地。评价小组现场勘察,该地区周边公共交通配套不完善、购物、餐饮、医疗服务等不便利,加之日后工业区建成投产对该地环境将产生较大影响,不利于残疾学生入学的方便性、生活便利性及周边环境适宜性。3.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缺口大,专业水平不高。一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紧缺,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由于特教专业毕业的师范生极少,供不应求,加上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差,教师工资待遇偏低,很难招聘到专业的特教教师。同时,随着县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结合我省县区地域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力资源缺乏,交通不便的现状,送教上门的压力也将成倍提升。如:梅州市大埔县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在籍学生96人,较提升计划实施以前翻了5番。其中,85人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就读,而该校专任教师仅9人,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二是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不高,缺乏专业引领,教学质量较低,教育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如揭阳市的特教学校都是新建学校,教师也基本是刚毕业的新老师,全市没有1个专职特教教研员,缺乏专业引领。另外,由于课程设置没有统一标准,亦未有明确的指导方案,全市的特教仍处于摸索阶段,教学效果不理想,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四)广东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有待提高。近年来,广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通过教育创强、标准化学校建设、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等重点对全省农村基础教育进行大手笔投入。农村学校经过一系列“运动式”的投入,广东基础教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硬件大为完善,办学条件大幅提升,师资队伍也得到了一定的加强,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但是,广东基础教育质量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广东基础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偏远落后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差距尤其严重。虽然,教育创强提升完善了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和办学条件,同时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农村教师起到了较好的稳定作用,但是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仍存在较大的不足,教育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主要表现为:一是师资队伍结构性缺编现象明显,师资配置不合理。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往往不愿扎根边远学校,致使农村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相对富余,而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普遍紧缺,导致农村教师身兼数职、身兼多科目、跨几个年级教学成普遍现象。二是教师年龄结构不协调。农村教师年龄普遍老化,断层现象严重。受编制、财力影响,加上招聘的优秀大学生不愿到农村一线学校任教,导致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青黄不接,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平均年龄达45岁。三是教学水平不均衡。部分农村教师教学观念落后,教学专业化程度不高。教师的流动多是单向性流动,从乡镇流向县城的多,造成城乡教育质量差距较大。五、建议及措施针对此次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一是进一步扩大学前资助范围,将农村条件简陋未能达到普惠性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纳入资助范围。这些民办幼儿园,通常条件简陋、收费标准较低、入园幼儿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比例相对较高。通过扩大资助范围,可以确保应该资助的对象得到资助,同时,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得到资助,那么幼儿园可以适当将收费标准提升到正常收费水平,从而改善办园条件,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二是完善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建档。通过调查摸底,掌握辖区范围内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基本情况,分级建立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建档,一是幼儿园、学校建立的管理档案,二是教育部门建立的管理档案。突出精准资助,确保国家、省、市、县(市、区)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需要帮扶的学生身上。三是改变资助对象认定方式,由县级民政和教育部门统一核实可以享受财政资助的家庭对象。民政部门向教育部门共享有关城乡低保家庭、孤残家庭、烈士家庭以及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家庭的认定名单和信息库,更加客观地认定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简化资助申报审核手续。而对于民政部门信息库之外的特殊困难情况的审核认定,应统一标准和尺度。可以由各县依据当地区经济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制定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经幼儿家长报幼儿园审核后,统一上报县民政和教育部门共同审核认定。(二)加强中职发展引导,满足当地经济持续发展需求。一是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职教育的宣传,充分利用自身所掌握的各种舆论工具,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中等职业教育专题宣传,积极宣扬中等职业教育的价值,引导社会舆论朝着有利于中职教育发展方向,从而赢得更多的资源,让公众了解中职教育的就业前景、主要就业方向,从而接受这一教育形式。二是合理设置专业。对于中职学校来说,需要建立市场导向的专业设置机制,尽快设置有前途、有需求的专业,淘汰已经过时落后的专业。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则需要加强引导,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数据信息,帮助中职学校进行合理的设置专业,制定专业招生计划,避免专业设置与市场的脱节、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脱节。(三)加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力度。一是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由于省政府未将国土部门纳入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工作小组,使得多个地区的项目土地使用及管理上未能得到有效协调,从而使项目无法顺利开展。建议各级政府将国土部门纳入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工作小组,完善以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小组,加强教育部门与国土部门的协调力度,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二是特殊学校建设应科学选址。科学选址将促进教育资源合理分配,提升残疾学生入学的方便性,有利于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同时,特殊教育学校科学选址将对周边地区随便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特教形式起到良好的辐射、带动和支撑作用。因此,特殊学校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学生到学校的距离、交通便利性、对周边地区的辐射支撑性、生活便利性、周围环境适宜度等,科学的选址才能更好的满足特殊教育发展的需求,才能更好的推进教育公平。三是建立多元化特教师资培养模式,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在有条件的师范类学校学院增设特殊教育系、适当降低特教专业录取分数线、选派学生进入特教高校或专业进行定向培养等方式,从源头上扩大专业教师来源。另一方面,落实好在普通师范类院校课程设置上增加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让普通教师也掌握一定的特教专业技能。同时,做好职后培训,将特教教师培训全面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规划,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安排培训内容,注重增加对中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多重残疾等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干预的专业技能培训。(四)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提高质量作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一是要强化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学校有充足的好教师。教师是第一教育资源,教师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教育质量。首先,农村地区应根据自身教育发展实际需要核定教师编制,保证农村学校教师足编;在教师招考中,重点招录英语、音乐、美术等特殊科目教师。其次,要建立和完善鼓励优秀大学生和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的机制,提升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如,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继续提高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待遇等。同时,建立基层支教工作制和城乡交流轮岗工作制,将优秀人才放在基层培养和锻炼,同时使山区教师能下山、可进城,通过传、帮、带,提升专业水平。二是整合农村学校人、财、物等资源要素,推动农村特色学校建设。坚持从农村学校的实际出发,深入挖掘农村教育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真正服务于自己的教育对象。鼓励农村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附件:1.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说明; 2.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3.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4. 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汇总表;5.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绩效满意度调查问卷。-48-附件 1: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说明一、评价目的为落实预算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0号)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对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开展了重点评价。通过绩效评价,衡量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绩效,检测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评价原则和方法根据财政部和省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2016年第六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支出相关内容,本次评价由会计师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价小组,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资金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评价分为项目单位自评、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综合评价。整体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指标分析主要采用定量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现场评价主要采用实地勘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三、评价依据(一)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686号)(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1.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修编版)(粤府201423号)2.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4.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 号);(三)省教育厅提交的各项材料,包括绩效自评材料,各项评价辅证材料等。(四)绩效评价工作文件。1.广东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201421号)。2.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3.关于确定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及组织现场评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20号)。(五)其他相关资料。四、评价指标体系(一)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和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2016年广东省民生实事财政资金的特点及实施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确定评价内容并相应选设指标及权重,确定了包括2 项一级指标、7 项二级指标、13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资金的前期准备标准分为20分,该部分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教育民生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人员及机构的健全性;资金管理标准分为17分,主要考核主要考察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事项管理标准分为13分,主要考核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实施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等情况;项目的绩效表现标准分为50分,该部分指标主要考核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按绩效目标要求的实现程度,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影响可持续性,以及受助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等。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中,60,70)分为低,60分以下为差。表1:2016年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名称权重(%)名称权重(%)名称权重(%)绩效影响50前期准备20论证决策7目标设置7保障措施6资金管理17资金到位4资金支付5支出规范性8事项管理13实施程序8管理情况5绩效表现50经济性5预算(成本)控制5效率性10完成进度及质量10效果性30社会经济效益25可持续发展5公平性5公共属性(满意度)5(二)基础信息表设置。评价工作组针对第六件民生实事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的属性,分别从绩效考核目标的教育公平保障水平提高、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和受益对象满意度的角度,进行基础信息表和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表的设置。在教育公平保障水平提高方面,通过设置绩效目标考核保障水平标准、保障机制设置和公共教育均等化计划与实际实现情况对比,实施过程中指标补助标准与实际补助金额对比,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绩效评价表现指标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考核。通过对教育规模的扩大、教育普及程度提高、保障教育机会平等、教育产出质量提高等方面考核财政教育资金投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方面,通过设置监督管理、资金计划、到位、实际拨付(使用)、可持续投入等信息内容,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绩效影响指标的资金管理、事项管理和绩效表现的效果性、可持续性进行考核。在受益对象满意度方面,通过对教育民生资金的政策获知来源、申报方式、补助资金发放形式、补助发放的及时性和政策实施补助对受教育影响满意程度等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绩效影响中事项管理和绩效表现中的保障性、公平性、均衡性做进一步验证。五、评价流程(一)前期准备。一是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布置自评工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制定了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各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各项目用款单位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研究设定项目评价指标、基础信息表和受助对象调查问卷。(二)自评材料审核分析。各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交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省级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并形成自评总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和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对资金使用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并对自评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基础信息表的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应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核意见记录清楚,为开展现场评价提供情况参考。(三)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对随机抽取的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采用现场座谈会、答辩会、实地勘查、深入访问调研实地派发和回收调查问卷等方式,核实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发现和甄别典型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本次,评价小组随机抽查了粤东地区的揭阳市、粤西地区的湛江市进行实地核查,走访了当地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听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介绍,核查及收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材料;实地勘察了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并以座谈会形式了解具体实施情况,听取学校教师、工作人员的意见。 (四)综合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对采集的评价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结合现场走访调研、勘验核实等情况,对2016年第六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的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了解分析项目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采用项目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评价意见。(五)评价报告征求意见。评价工作组将2016年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使用绩效初步评价结果向省教育厅征询意见,并根据教育厅的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完善。(六)出具评价报告。省财政厅组织对评价报告进行验收,评价工作组根据验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正式评价报告。附件 2:2016年广东省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评价小组依据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价小组采取文献调查、专家咨询论证、自评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方法,客观评价“第六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 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成效等,从13个三级指标的分析情况看,第六件事财政资金在前期决策、资金使用、实施管理、绩效结果方面既取得良好的成绩,也存在一些纰漏。(一)绩效影响分析。1. 论证决策。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6分,得分率为85.71%。资金设立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投向全省各地市并主要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市、县倾斜,资金投向和结构相对合理,符合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公共教育均等化精神,符合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同时,资金投向符合公共财政扶持方向及资金设立目标

注意事项

本文(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六件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为本站会员(绩效评价专员)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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