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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球技术治理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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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球技术治理报告.pdf

1 - 2020年12月28日第41期总第473期2021年全球技术治理报告【译者按】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放大了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在应用上的挑战。2020年12月,世界经济论坛联合德勤公司发布了2021年全球技术治理报告:在新冠疫情期间利用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本报告揭示了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应用所面临的七个挑战,探讨了构建创新治理框架的六个方面,重点分析了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五个领域当前、近期和未来在治理上的缺口,并列举了弥补这些缺口的创新治理框架范例。赛迪智库 科技与标准研究所对该报告进行了编译,期望对我国有关部门有所帮助。【关键词】治理缺口治理框架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自动驾驶汽车无人机 - 2 - 一、跨领域技术治理缺口从无人机到物联网,每一项技术都面临着独特的治理挑战。本报告揭示了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面临的一系列共同挑战,尽管许多挑战在疫情爆发之前就已存在,但疫情加剧了应对这些挑战的紧迫性。这些挑战包括:(一)监管有限或缺乏监管许多监管机构还未准备好人脸识别和其他变革性技术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和伦理问题。无人机、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中都存在这些挑战。例如,区块链驱动的智能合同可依靠标记商品物理位置的传感器立即转移资金,这可能引起金融监管之外的交易 及商业纠纷。(二)技术滥用或非预期使用产生的不利影响区块链的匿名性质导致我们很难找出那些通过“代币发行融资(ICOs)”筹集资金的罪魁祸首。算法对社会非常有价值,但若缺乏有效治理,则可能带来不利影响或意想不到的后果。人工智能可通过“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制造音频或视频,让一些政客、名人或新闻主播看上去发表一些演说,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做过。(三)技术责任和问责制度我们很难针对自治系统做出的决策制定问责制度,例如无人 - 3 - 机坠毁损坏一座建筑物,或是医疗软件误诊的情况下,责任谁来承担。以一辆撞毁的自动驾驶汽车为例,我们几乎不可能推断出自动驾驶汽车为什么会做某一决定,责任可能落在汽车制造商、软件设计师、车主或乘客身上。法律体系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四)隐私和数据共享任何收集个人数据的领域都涉及隐私问题,新冠肺炎疫情使这些问题凸显出来。监管机构和立法者应在保护隐私的同时,鼓励数据共享,但目前还没有共享技术标准或治理框架来规范这类信息的传播。数据共享和访问的问题在执法中尤其突出,政府应在居民隐私和合法访问数据之间找到平衡点。 (五)网络和其他安全问题侵入人工智能系统的黑客可以修改决策或结果,如诱骗无人战斗机将拥挤的民用空间误认为敌区。除此之外,犯罪分子可以访问敏感的医疗卫生数据,利用这些数据恐吓、歧视某些群体或制造生物武器。物联网设备的网络风险尤其严重,对它们的安全保护远远不够。(六)人为监督自主系统的决策可能导致飞机坠毁、船只瘫痪,这就是为什么在测试自动驾驶汽车时,仍需要一名后备人类司机来控制风险。当技术创造者们越来越自信地认为其产品能够在最少人力参 - 4 - 与下工作时,我们需要思考人类在何时、何种程度上介入到人工智能系统,才能实现安全、有效地运行。(七)跨境差异和受限的数据流数据和隐私相关的法律因国而异,这增加了技术开发的难度和现有技术不合规的风险。此外,许多国家限制数据共享,特别是金融和医疗服务方面的数据,但限制数据流动可能会抑制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汽车、区块链等这类数据依赖型技术的发展。二、创新治理框架为了应对上述挑战,创新治理和监管框架应运而生,以支持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 (一)伦理治理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伦理治理框架,为新兴技术开发提供指导方针。伦理治理框架是一个迭代过程,覆盖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例如,英国政府发布维护治安过程中使用人脸识别相关伦理问题的中期报告,欧盟委员会在新冠肺炎疫情接触者追踪应用程序指导方针中强调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隐私和电子通讯指令(ePrivacy Directive)的必要性。(二)公私协作政府需要管理新技术和保护公众不受伤害,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各国政府公私协作比以往更加频繁。 - 5 - 例如,英国成立了一个由制药公司、监管机构和学者共同组成的工作组,促进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发。(三)灵活并迅速响应的监管各国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方式体现出监管灵活性,例如,印度允许注册医生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在某些情况下,灵活并迅速响应的监管意味着给低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多发展空间。世界经济论坛正在支持各国政府采用灵活性、试验性、协作性的监管方式。(四)试验:沙盒和加速器监管机构在安全、隔绝环境中观察新技术的影响,这种环境 被称之为沙盒。沙盒为监管提供环境支撑,帮助企业测试模型和概念验证。利用沙盒方式,监管机构也可以模仿初创企业加速器,以鼓励创新。例如,许多国家正采用沙盒方法测试无人机。(五)数据共享和互操作性一些数据被许多国家视为敏感信息,因此在跨国流动中受到不同规则的限制,并且其存储格式也不兼容。全球有无数举措关注于如何在伦理约束下加快改进数据共享。例如,世界无线通讯解决方案联盟(ATIS)创建了一个物联网(IoT)框架,用于推动智慧城市数据共享、数据交换市场和小城市中的公私伙伴关系。 - 6 - (六)监管合作国际机构在制定全球标准、避免监管分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监管机构面对新兴技术也必须学会迅速适应。公共部门创新者们逐渐认识到,通过各部门开展创造性和前瞻性合作,可对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的应用过程进行有效治理。三、研究方法和案例分析世界经济论坛和德勤公司联合开展调查,确定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无人机、物联网和自动驾驶汽车五个第四次工业革命技术领域。通过广泛的文献综述和专家讨论,最终确定了领域治理缺口和治理框架想法,即将缺口分为三类:一是当前缺口,指政 府和其他组织已开始解决的缺口;二是近期缺口,指很少有国家或组织正在想办法解决的缺口,且社会对这个问题缺乏共识;三是未来缺口,指假设性或正出现的缺口,且相关不确定性很大。(一)人工智能面对当前公共卫生危机,人工智能在医疗相关问题上已有广泛的应用,许多企业和政府也都加大了对人工智能的关注和投资。疫情期间,加速部署人工智能技术的愿望强化了探讨伦理、隐私和潜在规则的必要性。1、当前缺口(1)决策者对人工智能认知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可能会形 - 7 - 成无用或有害的法规,因此监管者和立法者应接受人工智能基础知识教育,并了解正面例子和潜在问题。(2)偏差、公平、透明和可解释性问题:如果一个数据集有偏差或不具代表性,算法将反映并传播这种偏差。如果人工智能驱动系统做出的决定或建议有问题,企业需向董事会、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解释其决策是如何做出的。(3)人工智能用于虚假信息和数字操纵:人们是否正在失去区分真实和网络虚构的能力,这一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争论。其中一部分争论围绕内容适度和表达自由之间的平衡展开。 (4)数据隐私和数据权利问题:人工智能系统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存在许多潜在问题。此外,由于算法运行环境可能会迅速变化,模型漂移(Model Drift)1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5)更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开发方法:要以人为本地设计、构建和部署人工智能系统,并认识到人际公平性(interpersonaljustice)在公共服务和商业交易的重要性。2、近期缺口(6)使用致命自主武器系统和潜在能力升级:人工智能武器系统不需要人为参与就能做出致命的决定。缺乏全面国际协议 1模型漂移的本质意思是指目标变量和自变量之间的关系随时间而变化。由于这种漂移,模型会变得不稳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预测会不断出错。 - 8 - 有可能引发基于此类新兴技术的新军备竞赛。(7)人工智能系统被成功攻击将危及安全并降低公众信任:故意改变人工智能驱动系统的方法与日俱增,因此保证人工智能驱动系统安全,阻止个人或组织钻系统空子至关重要。(8)人工智能系统间的地缘政治技术竞争:开发人工智能算法和系统的国家拥有不同的观点和计划,所以人工智能系统可能会反映和传播某些损害他国利益的观念。(9)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或人脸识别来监视个人或群体:庞大的数据集可以用于建立个人的信息概况,基于这类人工智能输出的数据,很可能导致系统性的种族主义或权利剥夺。 (10)确保人工智能系统利益公平分配:社会各阶层可能无法平等分享人工智能带来的利益。政府和企业不仅要考虑公平、信任和尊重人权,还要牢记分配公平原则。3、未来缺口(11)依赖少数公司及其人工智能算法可能会限制选择:应警惕越来越少的公司提供越来越多驱动社会决策的人工智能技术。治理必须确保公平竞争,防止消费者锁定。(12)在人工智能技术下成长可能会对孩子成年后的决策产生负面影响:早期发育阶段接触语音助手、智能玩具等人工智能技术会对儿童产生何种影响,目前还尚不确定。 - 9 - (13)如何以最佳方式管理人工智能主导的企业:一些企业的人类雇员很少,所有重大决策都由人工智能驱动。试想金融机构该如何监管这类企业?(14)广泛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导致的大规模技术失业:人工智能系统的部署可能导致意料之外的技术失业。新冠肺炎疫情之后,这种情况可能会加剧。4、创新治理框架范例(1)加拿大关于自动决策的指令:该指令于2019年4月生效,旨在指导加拿大政府使用“任何能够帮助或取代人类决策者判断的技术”。 (2)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人工智能一代项目:该项目正在与多个伙伴合作,研究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方面的机遇和挑战,以保障儿童权利。(3)新西兰政府的隐私、人权和伦理框架(PHRaE,Privacy,Human Rights and Ethics):2017年和2018年,新西兰社会发展部和大学独立伦理学家蒂姆达雷发表了将隐私、人权和伦理纳入政府算法设计过程的文件。(4)人工智能负责任发展蒙特利尔宣言:2018年末,蒙特利尔大学发布了人工智能开发和部署的伦理框架。该框架以公平、包容和生态可持续的发展原则为指导。 - 1 0 - (5)芬兰人工智能中心(FCAI)的人工智能教育项目:2018年,赫尔辛基大学推出了“人工智能元素”,这是一系列旨在向普通民众传授人工智能基础知识的免费在线课程。(6)美国修订一项基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的“软件作为医疗设备”(SaMD,software as a medical device)的监管架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在为这些技术制定“一个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的监管框架,允许根据实际过程中的持续学习和适应进行修改,同时确保软件作为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7)新加坡政府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Model AIGovernance Framework):2020年初,新加坡政府个人数据保 护委员会(PDPC)发布了人工智能治理框架第二版,针对支持私有部门,包括内部治理、人员参与、运营管理和利益相关者沟通。(8)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的新闻网站可信度工作组:该工作组使用开放、自动化的系统和一套明确的标准,对互联网新闻提供商进行评级,帮助公众更好地辨别哪些新闻报道是真实的。(9)英国政府的生物测定、法医伦理工作组和人脸识别工作组:2019年,该工作组发布了一份中期报告,关于在治安工作中使用人脸面部识别的伦理问题,概述了9项“应用实时人脸识别 - 1 1 - 技术的伦理原则”,包括公众利益、有效性、避免偏差和算法不公正以及必要性等。(10)世界经济论坛的人工智能政府采购指南:该指南旨在帮助缺乏人工智能经验的政府迅速将这些技术的益处传递到公共部门,包括让政府和人工智能供应商在明确需求、降低风险、管理数据使用、确保问责和透明度等方面保持一致。(二)区块链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全球基础设施应对危机能力有限。虽然没有一项技术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但区块链和数字资产可通过交易透明度和建立“单一可信源”来增加信任,其发展潜力包括: 一是供应链优化。区块链可用于推动供应链中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协作。二是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目前,许多央行都在考虑发行数字货币,预期效益包括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三是基于区块链的全球汇款。渣打银行推出了基于区块链的汇款系统,在数字银行平台上创建实时、分布式的支付网络,增加透明度,促进资金快速分配。1、当前缺口(1)区块链的网络安全:区块链平台的重要访问点可能存在缺口,量子计算破解加密方法的潜在能力也可能对区块链安全构成挑战。德勤公司最新调查显示,58%的受访者表示网络安全 - 1 2 - 是区块链相关战略的关注点,需要高度警惕。(2)数字身份、资产和加密数字货币方面的监管分裂:监管分裂指的是某组织在地域辖区内和各辖区之间必须遵守的监管制度不同,甚至相互矛盾。例如,欧盟各成员国不同的监管体制导致反洗钱(AML)的执行面临更大挑战。(3)技术互操作性和标准需求:区块链应用越来越有可能成为更大的网络的一部分,需要互操作性来实现效率和连接的目标。然而,许多分布式账本协议、平台和应用程序目前还不具备相互通信的能力。(4)联盟治理:为了让区块链技术走得更远,组织机构应 携手合作。德勤公司最新调查发现,受访者参与区块链联盟的最大障碍是“无法建立公平、平衡的监管规则”。(5)智能合同的执行:智能合同是基于区块链的合同,只要编码符合合同中的特定标准,就会自动执行。智能合同常常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使其法律地位不确定。例如,大多数司法管辖区不承认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同是法律合同,导致受害方在发生纠纷时没有任何追索权。2、近期缺口(6)数据完整性:“无用输入,无用输出”仍然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问题,不正确的数据可能会获取区块链验证,尤其在 - 1 3 - 供应链环境中,这可能是一个特别难解决的问题。此外,数字身份、金融交易、去中心化金融等都存在这个问题。(7)跨境监管差异:由于区块链经常涉及跨境架构,不同地区对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的地位采取不同的监管立场。这些差异会给区块链跨境应用带来挑战,使得全球化的计划更难实现。(8)区块链背景下的审计/第三方指导:随着区块链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财务认证和流程记录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例如,当要求不明确时,审计员如何检查合规性;审计员如何检查反洗钱/了解客户(AML/KYC)是否符合要求;如何审计无控制数据权的公司等。 (9)在不可改变的区块链世界中保持匿名的挑战:在区块链不可改变特性的背景下,区块链保持匿名性和可追溯性的能力受到了挑战。例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欧盟公民有权要求删除网络存储库中的个人数据,这可能与数字分类帐技术的不可改变特性相矛盾。(10)区块链和能源消耗:区块链平台使用的共识机制涉及到“工作量证明”算法,这是一种需要使用高性能计算机的区块链挖矿过程(Mining Process),需要消耗大量能源。例如,区块链比特币一年内的应用就消耗了大约75太瓦时的能量,堪比智利等中小型工业化国家。 - 1 4 - 3、未来缺口(11)区块链和版权:由于扩容限制,目前许多种类的数字资产,如照片等难以发布,所以当前区块链如何助长版权侵犯的话题争论比较少。但当区块链配置能力可以适应文件大小时,那么区块链的版权问题也将随之出现。(12)全球数字身份:全球数字身份是真正实现去中心化金融体系(DeFi,decentralized financial system)愿景的先决条件。全球数字身份可能实现不同监管制度的和谐共处,有助于打击基于数字身份的犯罪,还能促进金融包容性。4、创新治理框架范例 (1)新加坡、韩国和英国的监管沙盒:监管沙盒是一种新兴的创新框架,涵盖区块链、数字资产等多个重点领域,已在数十个国家实施。如新加坡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盒、韩国的区块链技术创新监管沙盒、英国的探索和验证创新产品、模式、服务和交付渠道的监管沙盒等。(2)日本虚拟货币交易所协会(JVCEA):日本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厅(FSA)创建了日本虚拟货币交易所协会,作为日本加密交易的监管机构。(3)百慕大监管活动:百慕大政府的目标是成为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的中心。近期活动包括开展数字刺激性代币试点计划, - 1 5 - 以评估食品、必要商品和服务数字代币的可行性。(4)泰国和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试验:2018年,泰国央行宣布启动茵他侬山项目(Project Inthanon),开发央行数字货币原型,作为跨境资金转移和结算媒介。2020年,中国的数字人民币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三)物联网和互联设备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促使物联网在某些领域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因此物联网正在引发技术治理担忧。1、当前缺口(1)监管智能合同、即时支付:针对智能合同,监管挑战 包括如何处理诸如传感器坏了、账单多了或少了等出现在自动支付过程中的纠纷或错误,以及基于在途商品的新型金融工具。(2)数字商品和纸质税务:由物联网支持的供应链和智能合同促使商品和服务能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流动,而大多数税收职能仍基于票据,纸质税收的数字化滞后于商业活动,这将给企业带来重大风险。(3)设备安全和质量的市场失灵:由于消费者更看重价格和功能,而不是安全特性,而政府也不要求这些特性,所以部分设备制造商除了快速生产廉价硬件外,没有做任何额外工作的强烈动机,因此生产出大量不安全的物联网设备,这些设备很容易 - 1 6 - 成为黑客的猎物,助长其创建犯罪僵尸网络。政府应考虑为新硬件和软件产品建立安全评级系统或评估组织。(4)追踪接触者引发的隐私担忧:事实证明,物联网技术是阻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关键工具,然而政府和私人企业收集大量的个人信息也引发了隐私方面的担忧。2、近期缺口(5)再次呼吁对供应链进行追踪:疫情期间,药品和个人防护装备(PPE)被盗或假冒事件备受关注的,公众再次呼吁要加强供应链追踪。基于物联网和区块链结合的解决方案可监控在运货物,为其安全性和质量提供担保。 (6)新物联网商业模式的监管:物联网推动数据和商品加速流动,开拓了新的商业模式,包括为实体商品提供多种商业服务模式。这些全新模式会给现有的法规带来很大挑战。(7)执法机构对物联网设备数据的访问:物联网设备的普及为记录更多的犯罪信息提供了可能,但执法部门是否被允许访问这些数据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建立共同的框架来确定执法部门访问这些数据的条件,以便在隐私问题与刑事调查之间取得平衡。(8)通过物联网设备进行的室内骚扰和隐私侵犯:家庭物联网设备数量激增,但公众对第三方使用物联网技术的相关法律 - 1 7 - 却知之甚少。一旦信息泄露,他人可能会利用改变恒温器、远程锁门、监控室内智能摄像头等活动来骚扰和侵犯个人隐私。3、未来缺口(9)网络责任:由于网络攻击引起的网络责任归属不清,所以当物联网设备被劫持并被用作攻击载体时,黑客、设备制造商、物联网设备所有者、被攻击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清晰的。(10)物联网条款和条件:公民知情权和数据使用权受到物联网的挑战,这将容易导致公众对技术和政府的不信任。4、创新治理框架范例(1)物联网设备的网络安全标签:政府驱动模式包括芬兰 推出的网络安全标签系统,让消费者了解哪些物联网产品符合数字安全标准;英国推出的类似法律,要求英国销售的所有智能设备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此外,各方还在探索公私伙伴关系或第三方认证的模式。(2)自助服务安全评估:“研究者与更好物联网”(Researchers with BetterIoT)是一个社区主导的项目,旨在推广负责任、安全、设计巧妙的物联网产品。该项目的在线评估工具可以在隐私、许可条款、开放性、互操作性、生命周期、权限、透明度、数据治理和安全性等维度对物联网产品进行评估,确保劣质产品不会流进市场。 - 1 8 - (3)关于数据和资金国际流动的有效跨国标准实例: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通过了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指导各国及其金融机构制定“反洗钱”措施和打击恐怖融资。通过这种方式,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帮助成员国在不影响犯罪打击措施的情况下实现金融包容性目标。(4)共享优质物联网代码:政府公开源代码可防止物联网设备和代码“功能潜变”(即某些东西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被使用)带来的漏洞和意外后果。政府监督代码质量这一举措可以帮助传播优质代码,同时可能减少物联网系统中由不良代码引起的缺口和破坏。 (5)加速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由于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增加以及新冠肺炎危机给医疗服务提供者带来了压力,物联网在医疗卫生领域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物联网在保护医护人员的同时,为病人提供了更多护理,甚至在疫情结束后,也可能形成一种护理模式。(6)利用物联网数据响应计划: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和政府都发现了物联网衍生数据的力量。企业通过物联网数据与供应链结合,将订单转移到受疫情影响较小的供应商手中或调整原材料的发货方式,保持生产继续运转。政府利用数据部署和调整城市服务,将资源输送到受灾最严重的地区,把最普通的业务 - 1 9 - 变成智慧城市服务。(四)自动驾驶汽车、共享移动和数字化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长期影响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目前出现了下述几个趋势:一是通过数字化方式替换出行。远程工作、远程医疗、在线学习可能会成为部分人的常态,进而减少出行需求。二是对安全定义的扩展和新关注。现在“安全”出行意味着清洁和卫生出行。大规模的交通运输和共享模式在传播病毒方面的作用尚不清楚,但只要公众认为密集出行危险,就可能需要在人群聚集出行的地方广泛部署预防措施。三是日渐依赖电子商务和送货上门服务。公众将更多关注供应链优化、长途货运和最后一 英里配送,也期待机器人和无人机自动化投递的扩大化测试和部署,以及长途货车远程操作和自动驾驶的大规模应用。1、当前缺口(1)推动移动数据共享:移动领域的格局正变得越来越复杂,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参与者和服务,如叫车、拼车、微交通、实时交通图和综合出行计划等。但目前尚无共享的技术标准和商定的治理框架,未来多方数据共享似乎是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2)出行模式的持续变化:面对气候变化、交通拥堵以及各种健康和安全挑战,人们正在考虑重新使用私家车。疫情使公众对公共交通和共享模式心存担忧,从而更多地选择私家车。当局 - 2 0 - 需要一个综合治理框架,以权衡这些出行模式。(3)公共交通蚕食:随着网约车等更便捷的新服务出现,公共交通工具的用户可能会转向其他选择,这将减少公共部门的收入。疫情引发的公共交通使用担忧可能会加速这一转变。(4)管理路边交通:随着电子商务、包裹递送、共享移动的持续发展,路边空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亟需可以帮助城市和其他地方有效地管理路边交通的技术和政策。2、近期缺口(5)自主货物运输、驾驶辅助和劳动力需求: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远程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的长途货车在许多地方都得到 了积极试验和应用。除了关于安全标准和认证的明显问题外,这些技术将对现有驾驶员提出哪些要求。(6)避免新的移动鸿沟:新的移动技术和服务可以提供就业、教育和医疗卫生机会,这些机会在过去是许多服务不足的社区无法企及的。然而,如果这些技术无法触及到最需要的地区,那么可能会扩大现有差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耗费了大量公共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弱势社区,从而可能加剧这一挑战。(7)创建无缝集成移动系统(SIMS系统):移动领域有很多新技术和解决方案。一个覆盖全市交通系统的数字平台,可以促进透明度、互操作性、协调性和控制性,同时在短期内产生更 - 2 1 - 高效的结果。与此同时,也需要相应的治理体系来支持这样的平台系统。3、未来缺口(8)平衡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角色:新技术和新移动服务的发展往往超越监管,因此公共部门应开始着手应对更加动态的交通环境,他们或是主动为私营部门立法,或是以更加开放的方式推动创新,同时使监管跟上创新步伐。(9)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和责任:随着企业不断改进自动驾驶系统,增加现实环境中的测试和改进变得越来越重要。街道上这类自动驾驶模式下的车辆检测没有明显标记,公众成为不 知情的测试对象。这亟需恰当的治理方法,以平衡行人与道路测试,明确事故责任。4、创新治理框架范例(1)洛杉矶移动数据规范/开放移动基金会:洛杉矶交通部开发的移动数据规范(MDS)是一种用于收集和共享城市间流动性数据的开源“通用语言”。近期成立的开放移动基金会旨在管理移动数据规范的持续开发和部署,并在美国50个城市和数十个国际城市分享最佳实践。(2)芬兰的开放交通法(Open mobility law):芬兰修订运输法规,要求公共交通运营商通过开放的应用程序接口提供某 - 2 2 - 些数据,如时间表、路线、票价等,乘客可以通过单一的应用程序界面进行规划、预订旅程并支付出行费用。(3)新加坡统一且自上而下的方法:新加坡部署了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框架,由陆路交通管理局统一管理,避免了许多其他国家规则零散的问题。(4)里斯本的“绿地”和“棕地”法规:里斯本根据正在出现的服务类型,调整其移动性监管法规。对于影响尚不明确但有潜在利益的“绿地”创新,里斯本注重“软”监管和指导。对于“棕地”创新,针对已建立的模式或者更高、更广为人知的风险,里斯本采取“硬”监管。 (5)伦敦交通局开放数据方法:伦敦交通局的政策一直坚持提供诸如时间表、服务状态和中断信息等数据,从而通过统一的开放式应用程序接口提供80多项实时数据更新服务。(6)美国无人车送货豁免:2020年2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授予自动驾驶汽车初创公司Nuro两年的豁免权,允许其在美国几个市场运行R2自动驾驶汽车运送货物。(7)协同数据共享以评估驾驶辅助技术的影响:美国交通部的交通安全分析研究伙伴关系(PARTS)项目主要由汽车原始设备制造商(OEMs)和政府合作发起,由中立的第三方供应商 - 2 3 - 安全托管和分析数据。该项目能够证明配备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发生追尾碰撞的可能性更小。(五)无人机近年,无人飞行系统(UAS)或无人机的使用大幅上涨,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这一趋势。数据隐私、无人机与城市环境的整合、无人机操作员认证、相关的法律和伦理问题等都需要考虑。1、当前缺口(1)更大规模地使用无人机:无人机大规模融入到劳动力大军,亟待新法规以确保无人机的安全使用,涵盖经营者执照或许可证、经营程序以及与国家领空系统的整合。 (2)无人机用于运送紧急医疗用品:疫情期间,无人机用于运送各种生活消费品,特别是医疗用品和个人防护装备。应考虑制定法规来管理无人机如何运送危险材料、坠毁或运送失败的情况。(3)更多的无人机相关工作:需要更熟练的无人机操作员和无人机数据协调员,同时需要新的管理和认可程序来管理这些新工人的培训和就业,包括基础飞行以外的培训等。(4)无人机数据和个人隐私:无人机配备了收集个人信息的能力,这可能会引起公众对隐私和公民自由的担忧。监管机构应确保无人机使用不会侵犯公民的权利。 - 2 4 - (5)无人机数据缺乏:民用航空工业界有一个强大的空中交通系统组织飞行路线和为旅客提供安全措施,但是目前缺乏类似针对无人机的空中交通系统。美国正在开发“无人飞行器交通管理系统”(UTM),欧盟正在开发U-Space。其他多个国家也在研究类似的系统,但这些系统之间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协调一致。2、近期缺口(6)无意中收集的音频/视频:无人机可能无意地收集到一些视频/音频。这些数据是否对隐私造成轻微侵犯或违背公民权利,取决于数据的内容以及访问这些数据的人群。3、未来缺口 (7)证明无人机商业模式可行:不确定的法规或不允许高利润用例的法规可能会限制无人机业务的增长机会。微薄的利润意味着新兴的无人飞行系统商业模式非常容易受到监管的影响。(8)缺乏适航认证标准和基础设施认证:目前,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正在探索制定新的适航标准,但这本身可能很费时且昂贵。与此同时,由于缺乏明确性,新无人机的研发正在放缓。(9)通用用例需要无人机特定规则:监管者必须在监管和创新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同时也应针对特定用例及相关安全挑战制订指导方针。4、创新监管框架范例 - 2 5 - (1)无人机沙盒:沙盒为无人机操作人员提供测试场地,以探索无人机的能力,并告知监管部门监管方面的缺口或挑战。美国、英国、日本和马拉维目前都在使用监管沙盒。(2)制定无人机识别规则框架:远程识别(远程ID)拟议规则为在美国领空操作的所有无人机远程识别提供了一个框架。该规则旨在使美国各地的无人机能够进行安全、常规的操作,并允许联邦航空局、执法机构和联邦安全机构识别在其管辖范围内飞行的无人机,提高安全性。(3)无人机监管的跨国合作: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通过制定标准和建议做法(SARPs) 进行技术治理,以及提供非正式报告和咨询指导。此外,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还提供无人机使用资源,用于无人机人道主义援助和应急响应。(4)自动无人机飞行许可:自动无人机飞行许可是创建无人飞行器交通管理系统(UTM)的基本步骤,该管理系统能够真正实现各类空中交通在不同环境下的整合。在云基础设施、私人无人飞行系统服务提供商以及与空中交通管制的联合辅助下,自动许可系统为操作员提高了无人机易用性,更容易在区域内察觉和控制无人机。 - 2 6 - 译自:Global Technology Governance Report 2021:Harnessing FourthIndustrial Revolution Technologies in a COVID-19 World,December 2020 by World Economic Forum in Collaboration withDeloitte译文作者: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张百茵徐爽付清芬联系方式:13810933345电子邮件: - 2 8 - 报:部领导送:部机关各司局,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及研究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编辑部: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15层国际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48联系人:袁素雅联系电话:(010)88559543 13263204219传真:(010)88558833网址: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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