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绿色金融系列(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系统化的总量指标体系.pdf

  • 资源ID:120024       资源大小:2.31MB        全文页数:18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5金币 【人民币15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人民币15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绿色金融系列(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系统化的总量指标体系.pdf

2021 年 05 月 30 日 绿色金融系列(七) 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系统化的总量指标体系 策 略 深 度 报 告 策 略 报 告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相关研究报告 绿色经济系列报告(一):碳中和:四十 年投资蓝图徐徐展开 绿色经济系列报告(二):绿色金融是绿 色经济发展的先行抓手 绿色经济系列报告(三):绿色债券方兴 未艾,助力提高发展质量 绿色经济系列报告(四):充分发挥绿色 保险的市场化风险管理作用 绿色经济系列报告(五):绿色投资新时 代, ESG布局新阶段 绿色经济系列报告(六):碳市场和碳交 易 市场化推动绿色产业的重要手段 证券分析师 魏伟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3060001 021-38634015 张亚婕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7110001 021-20661934 zhangy 研究助理 郝思婧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 S1060119070043 谭诗吟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 S1060120070034 tanshiy 绿色金融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而绿色金融的发展有赖于政策的引导 和推进。自 2020 年提出“ 30.60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我国开始加大绿 色金融的布局力度,未来我国绿色金融有望在政策的引导下迎来快速发展。 海外现状: 欧盟绿色金融建设领先全球,在系统框架下更好的引导转型下的风 险防范和高质量的绿色投资。 欧盟在巴黎协定的推动下于 2015 年 系统性 搭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以期通过金融手段来弥补资金缺口。欧盟以可持续 发展融资行动计划为指导性文件,囊括了分类标准、信息披露以及碳市场等 规章制度。整体来看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绿色的分类标准界定详细且有参考 案例,可操作性强。二是针对金融企业和实体企业均制定了信息披露要求。上 市公司方面以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 ,以 国际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 作组 的 TCFD框架 和欧盟制定的 非财务报告指南 为指导;针对金融机构出 台多项条例要求披露环境因素对于产品和投资的影响。 三是 对实践 过程中产生 的定价效率低、信息披露质量不足等问题进行优化 。例如在碳市场建设方面, 针对低迷的碳价欧盟采取将配额总量制定机制由自下而上变为统一制定,允许 碳配额跨阶段延续使用。 21年 4 月欧盟对 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补充,包括加大披 露主体的范围、要求披露量化指标等 。四是各项政策之间具有较好的协同作用 , 顶层设计文件、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等基础制度为基石,金融机构的参与 和多元化的金融工具引导资本流入绿色产业。 我国现状: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逐步成熟,绿色保险等仍在起步。 我国 2016 年出台绿色金融纲领性文件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的指导意见 , 20 年碳中 和确认后又加快出台具体落地文件。目前初步形成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绿色信 贷和绿色债券已经发展成世界第一和第二大规模,绿色保险、 绿色投资和 碳市 场方面还处于初期 阶段 。 整体来看我国体系还面临两方面挑战: 一是基础制度 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缺乏绿色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企业层面信息披露 制度 不明确 ,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 。 二是各个市场发展分化,如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分类目录并无统一的依据。 未来展望:构建系统化的总量目标体系。 一是加强 基础 制度方面的建设,包括 分类标准、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等 。 宏观方面需要政策引导推进分类标准、评 价体系和核算体系等基础制度的建设,在 分类 标准的界定上可以参考欧盟 , 引 入更多量化指标 ,增强分类标准的可操作性;微观层面针对企业需要完善绿色 相关的考核机制以及 建立一套开放的 信息披露制度 ; 市场运行机制方面 要 加大 金融机构的参与度,探索多元化金融工具。 二是加强政策的 统一性,注重市场 间的均衡发展 。 例如统一各个市场间的绿色分类标准,加大绿色保险、 ESG投 资等短板领域的建设等 。 三是防范绿色金融 转型 带来的风险。 未来政策会鼓励 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气候风险分析,可以 参考 TCFD框架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 进行评估,以揭示气候因素对金融机构收入、支出以及投融资的影响。 风险提示 : 1)绿色经济推进不及预期; 2)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 3)金融监 管以及去杠杆政策加码超预期。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策略 策略 深度 2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正文目录 一、 海外经验:欧盟绿色金融发展相对领先 .4 1.1 碳中和发展现状:各国碳减排进程提速 . 4 1.2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以欧盟政策体系构建为例 . 6 二、 中国现状:绿色金融政策加快推进 .8 2.1 碳中和发展现状:正式提出 “3060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 . 8 2.2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政策体系,市场间发展不均衡 . 10 三、 趋势展望:制度建设、均衡发展和风险防控 .16 四、 风险提示 .17 策略 策略 深度 3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图表目录 图表 1 各国 “碳中和 ”目标概况 . 4 图表 2 全球主要经济体碳排放相对历史极值变化 . 4 图表 3 各国 2030 年碳减排目标完成进展 . 5 图表 4 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程 . 6 图表 5 欧洲绿色协议要点 . 7 图表 6 欧洲分类法与绿色金融框架的协同 . 8 图表 7 中国 “碳中和 ”承诺 . 9 图表 8 主要经济体单位 GDP 碳排放 . 9 图表 9 主要经济体人均排放量 . 9 图表 10 中国 “碳中和 ”有望按照三个阶段有序实施 . 10 图表 11 2016 年以来绿色金融政策加速布局 . 10 图表 12 2012 年以来已初步形成完善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 . 12 图表 13 国内绿色债券相关配套措施文件 . 13 图表 14 中国绿色保险政策及 相关倡议发展历程 . 14 图表 15 我国 ESG 监管及投资体系建设历程 . 15 图表 16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过程 . 16 图表 17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 17 策略 策略 深度 4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一、 海外 经验 : 欧 盟 绿色金融发展相对领先 1.1 碳中和 发展现状 : 各国 碳减排进程提速 全球已有超过 120 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目标,大部分计划在 2050年实现 ,如欧盟、英国、 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南非等 , 美国总统拜登已明确表示,将承诺在 2050年实现碳中和。一些国 家计划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更早 : 如乌拉圭提出 2030年实现碳中和、芬兰 2035年,冰岛和奥地利 2040 年,瑞典 2045年,苏里南和不丹已经分别于 2014年和 2018年实现了碳中和目标,进入负排放时 代。中国去年宣布争取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全球碳中和 进度 全球多国 为实现碳中和设立阶段性目标,欧盟碳减排 推进速度更快 。 从碳达峰情况来看,欧盟在 1979 年碳排放达到极值, 英国、法国、德国于 1973年实现碳达峰,美国自 2007年起碳排放规模呈现趋 势性下滑,而中国仍未实现碳达峰。从碳减排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来看,欧盟承诺 到 2030年将排放 量比 1990 年减少至少 55 ,截至 2019 年,目标完成率已经达到 42.5%。德国、英国目标完成率 超过欧盟整体,达到 58.43%和 51.41%。 图表 1 各国“碳中和”目标概况 图表 2 全球 主要 经济体 碳 排放相对历史极值变化 资料来源: ECIU, 平安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 wind, 平安证券研究所 注释: 数据标签分别为碳排放达到峰值的年份、距离 2019 年的年份 数、 2019 年排放量相对历史极值的变化率。 策略 策略 深度 5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图表 3 各国 2030年碳减排目标完成进展 资料来源: wind, 平安证券研究所 气候变化 政策 进程 国际层面来看,面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指导文件由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协定书、 巴 黎协定 三个 文件构成 。 欧盟在促成协议达成的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如 1990年,欧共体 在气候变 化公约的谈判过程中 提出到 2000 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稳定在 1990 年水平上的目标 ; 1997 年,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中提出“在 2008年 -2012年将六种温室效应气体排放 量减少至 1990年的水平”的积极措施,并主导会议进程,最终通过了京都协议书;在美国退出 京都协议书积极协调各方继续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UNFCCC) 是 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里约地球峰会)上, 150 多个国家以及 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签署的一项公约 。主要内容包括: 1、 UNFCCC 的目标是 将 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发生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危险的气候变化水平上 , 呼吁缔约方在一 定的时间内达到这一目标使生态系统可以自然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不受威胁,并促使经济 以可持续的方式发展 ; 2、 确立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等 ; 3、 明确发达国家应承担率先减排和向发展中 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的义务; 4、承认发展中国家有消除贫困、发展经济的优先需要 。 UNFCCC 是 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 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截至 目前,该公约共有 197 个缔约方。 京都协定书 ( The Kyoto Protocol) 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 , 1997年在日 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 它 以 UNFCCC 的原则和条款为基础,并遵 循其以附件为基础的结构,仅 对发达国家具有约束力,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原则 ,要求 温室气体排放较多的 发达国家 承担更多的责任, 而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 义务 。 京都议定书为 37 个工业化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以及欧盟设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减排目标 ,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在第一个承诺期内 ( 2008 年 -2012 年) ,工业化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以及欧洲 策略 策略 深度 6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共同体承诺 将 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 1990 年水平的 5;在第二个承诺期内( 2013 年 -2020 年), 缔约方承诺在八年期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比 1990 年的水平至少减少 18 。 为降低各国实现减排目 标的成本,京都议定书 还 设计了三种 市场 交易机制 : 国际排放权交易、联合实施 机制以及清洁发 展机制 , 使温室气 体减排量成为可以交易的无形商品,为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 巴黎协定( The Paris Agreement) 于 2015年 12月 12日在第 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巴 黎气候大会)上通过,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起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 1、 将全球气温升幅限制 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 2( 3.6 )以内,并寻求将气温升幅进一步限制在 1.5以内的措施 ; 2、每 五年审查一次各国对减排的贡献; 3、 通过提供气候融资,帮助贫困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并改用可再生 能源。 通过巴黎协定,各国建立了 增强的透明度框架( ETF),从 2024年开始,各国将透明地报 告已采取的行动以及在缓解气候变化,适应措施以及所提供或获得的支持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 自该 协定生效以来 , 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城市和公司正在建立碳中和目标 。 图表 4 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程 资料来源: 联合国 , UNFCCC Sites and platforms, 平安证券研究所 1.2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 以欧盟政策体系构建为例 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2005年以前,在此阶段中欧盟致力于 推动国际气候变化治理;第二阶段是 2005-2015 年,欧盟在 2005 年将环境治理的政策中心转向国 内,并于 2005年建立了欧盟碳市场, 此后着力于碳市场的建设和优化,并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碳 市场,为节能减排和低碳转型起到重要助力作用; 2015至今为第三阶段, 2015年 , 在巴黎协定 和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的推动下对 2030年气候和能源目标达成一致,为了填补巨大的资金 缺口,欧盟开始着手搭建绿色金融体系,其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也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 了参考经验。 整体来看 欧盟 在 绿色金融 方面的 建设领先全球,在系统框架 的指导下能够 更好的引导 低碳 转型下的 风险防范和高质量的绿色投资。 欧洲可持续 金融 发展进程 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节点, 2015年,在联 合国巴黎协定和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推动下,欧盟就 2030 年气候和能源目标达成一 致,欧盟测算为实现这一目标,每年需要填补约 1800亿欧元的投资缺口,金融领域将起到关键作用; 2016 年 12月,欧盟委员会成立可持续金融高级别专家组,共同制定可持续金融政策建议 ; 2018年 3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制定欧盟委员会的行动计划以及实施时间表, 是欧盟可持续金融发展的路线图; 2018年 5月 , 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 TEG) 成立 ,协助行动计 划的推进 ; 2019年 6月,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连续发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 策略 策略 深度 7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债券标准 等 报告 ; 2019 年 12月,欧盟委员会推出 欧洲绿色协议,搭建 了欧洲绿色发展的总框 架 ;此后, 2020 年 7月的欧盟分类法条例、 2020 年 12月的气候对标条例、 2021 年 3月的 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形成新时代欧盟加强透明度相关工作的基石,也为投资者识别可持续投资 机会提供工具 ;近日, 为了进一步完善欧盟范围资金更顺利地投向可持续性的经济活动,欧盟委员 会通过了囊 括各种相关措施的“一揽子计划 ” :包括欧盟分类法气候授权法案、 公司可持续报告 指令建议书,六个“授权法案”的修正案。 图表 5 欧洲绿色协议要点 资料来源:欧洲绿色协议原文,平安证券研究所 从现有的规章制度来看,欧盟的政策体系搭建有以下亮点: 一是绿色的分类标准界定详细且有参考案例,可操作性强 。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提供了一个 有效的分类清单,包含了关于 67项经济活动的筛选标准,行业分类与欧盟成员国和国际统计框架相 兼容,涵盖近乎所有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在分类方案标准的基础上,欧盟制定了绿色债券的 界定标准欧盟绿色债券标准,形成了政策之间的衔接和统一,主要包括四大核心内容:一是明确 绿色项目应至少有助于实现分类方案的六大环境目标中的一个、满足“无重大损害原则”以及 遵守最低社会保障;二是该标准明确了供发行人使用的绿色债券框架的范围和内容;三是要求发行 人定期发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尽可能使用定量指标。四 是对绿色债券在发行前和 发行后进行认证,建议由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ESMA)作为绿色债券 授权认证机构。欧盟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 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基本保持 一致。 二是针对金融企业和实体企业 均制定了 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披露方面,欧盟各国上市公司环境 信息披露多以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 在规章制度 上 欧盟委员会制定了非财务报告指南 ( NFRD), 与 国际 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 TCFD) 发布的 TCFD 框架共同指导企业信息披 露 。金融机构的披露方面, 欧盟 出台多项条例对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其披 露气 候变化相关因素如何影响产品或者投资,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 。 三是对于 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定价效率低、信息披露质量不足等问题进行优化 。 在实践过程中,欧盟 对于政策会进行改革和优化 。例如 在碳市场建设方面,针对低迷的碳价欧盟采取将配额总量制定机 制由自下而上变为统一制定,允许碳配额跨阶段延续使用的方式来稳定碳价。 2021 年 4月 21 日 欧 盟委员会通过了 绿色金融一揽子计划 , 对现有的政策进行了补充和扩展。 一是欧盟分类法气候授 策略 策略 深度 8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权法案 , 定义了针对气候减缓和适应有实质性贡献的经济活动的技术筛查原则 ,旨在建立全球通用 的绿色分类目录 ; 二是 针对企业绿色信息披露质量缺乏把控、信息披露不充分和公司覆盖范围狭窄 的问题 发布 了 公司可持续报告指令 ( CSRD) 建议书, 修订 了 非财务报告指令 (NFRD)的现 有报告要求 , 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大公司 和上市 公司 ,并且 引入了更详细的报告要求 , 要求公司 使用 定量指标 ; 三是 加大金融机构在绿色项目汇总的参与度, 前期的法规中并未规定投资顾问需要获取 客户可持续行动的信息,此次对 六个“授权法案” 进行修订 , 确保 投资 顾问,资产经理或保险公司 等金融机构 在向客户 给出 投资建议 过程中考虑可持续性 。 四是各项政策之间具有较好的协同作用。 欧盟发布的绿色金融政策之间形成协同作用, 有效发挥绿 色金融对于低碳转型的支持作用。 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和欧洲绿色协议两项指导性文件 有助于社会形成低碳转型的共识, 详细的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规则为识别节能减排项目提供参考, 加大 金融机构的参与 度、推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则 有助于引导资本流 向低碳转型和节能减排的 项目。 图表 6 欧洲分类法 与 绿色 金融框架的 协同 资料来源:欧盟 委员会 官网,平安证券研究所 二、 中国 现状 : 绿色金融政策加快推进 2.1 碳中和发展现状 : 正式提出“ 30 60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我国正式提出 2030碳达峰、 2060碳中和战略目标。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关注气候变化对国家和社会 的影响,并积极推进碳减排的工作。 2020年正式提出 2030年前碳达峰、 2060年前碳中和的战略目 标, 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中均提起要制定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锚定努力 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整体来看,我国从达峰到净零排放间隔只有 30 年,相比欧洲多国 70 年的跨度,挑战更大。 策略 策略 深度 9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图表 7 中国“碳中和”承诺 资料来源: Wind,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GEIDCO) ,平安证券研究所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低碳建设已经取得了 初步 的成果 。 我国碳排放虽然还未 达到峰值,但是碳排 放量的增长速度减缓,单位 GDP 碳排放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即我国碳排放量的增速小于 GDP 的 增速 , 目前 ,我国完成 2009 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上 提出到 2020年实现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相 对于 2005年降低 40% 45%的目标,生态环境部报道 2019年中国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和 2005年分别下降约 18.2%和 48.1%,已超过对外承诺的 2020年下降 40%-45%的目标,初步 扭转了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从人均碳排放来看, 我国 的人均碳排放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 ,但相 较而言,美国和欧盟的数据保持 持续快速下降 ,我国经历了快速上升之后,近几年趋于平缓。 图表 8 主要经济体单位 GDP 碳排放 图表 9 主要经济体 人均排放量 资料来源: CDIAC, IEA, IMF, 平安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 Jackson et al 2019, 平安证券研究所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GEIDCO) 的测算 , 我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和技术路线总 体有望按照尽早达峰、快速减排、全面中和三个阶段有序实施 : 1、达峰前以节能减排、控制化石能 源总量为主,率先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推进电动汽车替代; 2、快速减排阶段,可再生能源 将占据主导地位,电动车替代将大面积完成,绿氢、 CCUS 技术成本有望逐渐降低; 3、全面中和阶 段以深度脱碳为主, CCUS、 BECCS等前沿技术将迎来商业化推广。 策略 策略 深度 10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图表 10 中国“碳中和” 有望按照三个阶段有序实施 资料来源: Wind,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GEIDCO) ,平安证券研究所 2.2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 初步形成政策体系, 市场 间 发展不均衡 政策脉络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自 2005年开始, 2016年出台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顶层设 计文件, 2020 年提出碳中和概念后,政策建设加快步伐 。 2016 年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 导意见从绿色信贷、证券市场绿色投资(绿色债券和绿色股票指数等)、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 等方面阐述了未来绿色金融的政策方向,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 2020年以来, 我国加快绿色金融的布局力度, 2021 年 1月 , 央行 在 2021 年工作会议落实碳达峰碳中 和的 重大决 策部署 ;十四五规划纲要和 2035年远景目标也提出要 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 策 ,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期间 针对不同领域下发了顶层设计指引文件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绿色信 贷方面出台了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针对绿色债券出台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21年版), 统一了绿色债券的定义和界定标准;针对绿色保险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 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也在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和正式实施后步入正轨。 图表 11 2016 年以来绿色金融政策加速布局 资料来源:政 策文件 , 平安证券研究所 策略 策略 深度 11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政策 体系 构建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逐步成熟,绿色保险等仍在起步。 我国 2016 年出台绿色金融纲领性文件关 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20 年碳中和确认后又加快出台具体落地文件。目前初步形成绿 色金融政策体系,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已经发展成世界第一和第二大规模,绿色保险、绿色投资和 碳市场方面还处于初期阶段。整体来看我国体系还面临两方面挑战:一是基础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待 加强,缺乏绿色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企业层面信息披露制度不明确,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 极性不高,缺乏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 二是各个市场发展分化,如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分类目 录并无统一的依据。 1、绿色信贷 我国绿色信贷的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已经较为完善,涵盖了 分类统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奖励激 励机制。 2012年的 绿色信贷指引 是绿色信贷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对组织管理、 内控管理与信 息披露 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安排。 2013 年银监会发布的 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 , 确 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绿色信贷统计”等数据报送要求 , 2018 年央行发布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信贷数据统计和监测要求 。 考核评价制度 和激励机制 包括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 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 方案 (试行 ) 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等核心文件 。 中国银行业 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 和 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从定 量和定性两个维度,引导行业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自评 , 激励机制方面,央行将绿色贷款作为 MLF、 SLF、信贷支持政策再贷款等工具的合格信贷资产担保品,并 将绿色信贷业务开展情况的 考 核结果纳入到 MPA 考核体系内。 但是现行政策更多以自愿性和引导性为主,在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更直接、更有力的扶持和鼓励政 策方面较为缺乏。 强制性的举措仅有 2018年 6月将绿色信贷纳入 MLF担保品和将绿色金融发展纳 入 MPA考核 ,这 也是导致目前整个绿色信贷市场虽在快速发展,但在总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仍处在低 位的主要原因。 未来对绿色信贷实施差异化的风险权重管理、为银行负债端提供针对绿色信贷的定向低成本支持、 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等政策的出台值得期待。 第一,目前绿色信贷在银行资产端按照传统 信 贷 100%的风险权重计算,因此银行在做资产结构选择时缺乏额外的动力 , 降级银行在绿色信贷 风险权重 有助于 为银行带来额外的投放意愿,同时能为绿色经济的发展显著降低实际融资成本。 第 二, 参照普惠金融的相关扶持 经验, 为未来针对银行负债端的政策也会出台,为整个绿色经济的发 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第三,目前 在奖励机制上仍缺乏政策支持,未来监管 可能 为绿色信贷考核 结果予以政策福利支持,如针对评估得分优异的银行提供再贷款、差别准备金率和差别准备金利率 等,有望增加银行绿色信贷投放的意愿。 策略 策略 深度 12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图表 12 2012 年以来已初步形成完善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 资料来源: 绿色信贷指引, 平安证券研究所 2、绿色债券 我国绿色债券规模已经达到世界第二的水平,目前在绿色项目的认定上已经 达成监管口径的 统一 。 绿色项目的界定是绿色债券的重要部分, 2021 年前, 由于我国监管多头,央行、发改委、证监会、 交易所对绿色项目范围的界定标准不统一 ,我国绿色债券并无统一的分类指导目录,企业债适用绿 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 年版),其余适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15 年版)。 从目录的内容 来看,过去的绿色目录包含了 煤炭、石化清洁相关的项目 ,主要是因为此前的环保政策以“雾霾治 理”为主题,部分能降低粉尘但不能降低二氧化碳的项目也被纳入。 2021 年 4 月 21日,中国人民 银行、发展改革委以及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21),这是该目录自 2015 年以来的首次更新,本次修订实现了监管口径的统一,将于今年 7月 1日正式生效。 目录确定 了绿色债券的定义 ,并且 对绿色债券支持领域和范围进行科学统一的界定 , 与旧版相比新增了绿色 服务领域,并把旧版中的节能、污染防治整合为节能环保产业。 当前国内外绿色项目的定义已经基本趋同 ,但是与国际标准在募集用途占比、三方认证和后续督导 方面有差异 ,未来有望逐步统一 。 我国新版 债券 目录对于绿色项目的认定上力求与国际接轨 , 在分 类逻辑上,实现了二级和三级目录与国际主流绿色资产分类标准基本一致,有助于境内外主体更好 地识别、查询和投资绿色资产。 并且 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对水电、核电等项 目的利用上加上了“对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前提下”的前提。 但在许多方面与国际标准仍有差异, 第一, 国外绿债募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国内绿色债券可适用 70%-80%的资金用于非绿债 项目。国际 上 气候债券倡议组 织 ( CBI) 和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 ICMA) 均要求全部募集资金投向绿 色项目,而国内发改委管辖的绿色企业债要求 80%以上,沪深交易所的绿色公司债要求 70%以上。 第二, 国际绿债的第三方认证属于强制性、我国仍属于自愿鼓励阶段。 第三, 国际绿债的存续期督 策略 策略 深度 13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导由第三方执行,更为严格,国内虽然出台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 (暂行 ),但是监管规定 在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鼓励而不是强制发行人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 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 未来我国绿色债券有望进一步走向国际化。 图表 13 国内绿色债券相关配套措施文件 时间 部门 文件 2016 年 8 月 央行等七部委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2017 年 3 月 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 年 12 月 央行、证监会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 2018 年 3 月 央行 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 年 7 月 央行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 2019 年 3 月 中基协 绿色投资指引(试行) 2019 年 3 月 央行 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 2020 年 1 月 上清所 关于调降债券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0 年 1 月 银保监会 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 年 5 月 发改委、科技部 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 年 7 月 央行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0 年 11 月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 特定品种公司 债券 2021 年 4 月 中央结算公司等 中债 -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资料来源: 政策文件, 平安证券研究所 3、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的发展需要更多政策的支持和引导,目前我国绿色保险的政策主要 以规范性文件和指导建 议为主、企业投保意愿有限 ,产品类别较为单一,创新能力弱。 由于绿色保险属于专业化、市场化 的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利益相关方众多,保费支出对于企业而言更属于额外支出 ,因此企业投保意 愿有限,需要政策端的大力支持。 从险种来看,我国目前绿色保险主要指的是 2007年开始试点的环 境责任险,产品类别单一,所涉及的范畴主要集中在污染防治领域,对于绿色发展、低碳技术、农 业气候保障等领域的特殊需求的保险产品较少。且目前我国基础数据的缺乏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 高、难度大,进一步降低开展绿色保险业务的意愿。 未来在绿色保险的政策支持方面,有以下三方面可以期待: 一是 加强制度建设。 海外环责险已发展 近半个世纪,法律制度健全、国际公约完善。我国应首先明确绿色保险的界定标准与划分依据,并 参考国际经验,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为以环责险为主的绿色保险的推广提供法律 基础和保障。 二是运用目录式管理,结合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的模式,明确责任归属。 环责险、绿色 建筑保险等属于高度专业化的保险领域,企业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各不相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 能性和污染程度存在差异。海外普遍对环责险实行目录式管理,按照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界定各自 对应的环境风险,通过拟定污染物、排放物的目录及其排放限值,差异性适用环责险。我国相关部 门也可参考、研制出我国国情的环责险目录 , 自上而下地、规范地划分高中低风险和高中低敏感区 域,明确破坏性强的污染企业和风险强制参保;对于污染损失不大且有污染处理措施保障的污染风 险,可 采取自愿投保方式。 三是建立专门的绿色保险机构或者绿色基金,通过政府部门提供财政优 惠和补贴。 险企方面,对积极发展绿色保险的险企给予一定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和政策便利,降低 险企经营成本,提高其开办绿色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 参保企业 方面,可以 提供一定保费补贴,或对 其缴纳的保费进行税收抵扣;也可将环责险投保作为发放环保专项资金的优先考虑因素,鼓励更多 高环境风险企业参保。 策略 策略 深度 14 / 18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图表 14 中国绿色保险政策及相关倡议发展历程 时间 事件 2006 年 6 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2007 年 12 月 原国家环保总局、原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 点工作正式启动,绿色保险制度开始萌芽和建立 2013 年 1 月 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原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涉 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2015 年 1 月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第 52 条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015 年 4 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2015 年 4 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 责任保险 2015 年 9 月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环责险制度 2016 年 8 月 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发展绿色保险指明方向和路径 2017 年 5 月 原保监会指定首个环保责任保险金融行业标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引, 为保险公司承保前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标准 2017 年 6 月 国务院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 5 省(自治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各地设立文件中均提到要开展绿色保险创新 2018 年 5 月 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规范健全了环境污染 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丰富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手段 2018 年 6 月 国务院 发布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指出要 推动环境污染责任 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2020 年 3 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 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 2020 年 5 月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通过立法明 确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021 年 2 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明确强调发展绿色保险,发 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 资料来源: 国务院、银保监会、原环保部等, 平安证券研究所 4、 ESG投资 我国 ESG投资相比于发达国家起步偏晚, 其中 监管层的推动是国内 ESG投资理念发展的核心动力。 绿色金融应用方面,政策引导从绿色信贷试点开始,逐渐推广到其他投资领域。从 2012年原证监会 发布绿色信贷指引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到 2015年国务院发布生态文

注意事项

本文(绿色金融系列(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系统化的总量指标体系.pdf)为本站会员(幸福)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