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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劳工平台和工人权益保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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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劳工平台和工人权益保障.pdf

2020 年 11 月 国 际 劳工 组 织 工作 报 告 11 X 中 国数 字 劳 工 平 台 和 工 人 权 益保 障 作者 / 周畅版权所有 国际劳工组织 2020 该开放获取作品适用于知识共享署名- 政府间组织3.0许可协议(CC BY 3.0 IGO) 。 (creativecommons/licenses/ by/3.0/igo/deed.zh) 。 如许可协议所述,用户可以重复使用、分享、改编原作以及基于原作进行创作,作品亦被允许用于 商业目的。使用时必须清晰标注国际劳工组织为原作所有者。用户的作品中不能使用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志。 翻译: 如翻译该作品,则须注明以下免责声明和署名: 该译作并非由国际劳工局翻译,不应被视为国际劳工局的官方翻译。 国际劳工局不对译文的内容及准确性负责。 改编: 如改编该作品,则须注明以下免责声明和署名:该作品是对国际劳工局所著原作的改编。作品中所表达的观点和意见 完全由改编作者负责,不代表国际劳工局对其观点和意见表示认可。 有关版权和许可的任何疑问,应联系国际劳工组织出版部门(版权和许可),地址: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CH-1211 Geneva 22,Switzerland,或发邮件至:rightsilo. ISBN: 9789220322369 (print) ISBN: 9789220322376 (web-pdf) ISBN: 9789220331200 (epub) ISBN: 9789220331217 (mobi) 国际劳工局出版物使用的名称符合联合国惯例,其内容不代表国际劳工局对任何国家、地区或领土的法律地位或权限,以 及边界划定表达任何意见。 署名文章、研究报告和其他文稿,文责由作者自负,出版发行并不代表国际劳工局认可其观点。 提及的企业、商业产品和流程的名称不意味其得到国际劳工局的认可,而未提及的企业、商业产品和流程也并非意味着不 被认可。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系列汇总了国际劳工组织正在进行的研究的结果,并力图促进关于劳动世界一系列问题的讨论。欢 迎各界对本工作报告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beijingilo. 出版授权:Claire Courteille-Mulder, Director of ILO Country Office for China and Mongolia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系列载于: ilo/global/publications/working-papers/lang-en/index.htm 建议引用格式: 周畅. 2020. 中国数字劳工平台和工人权益保障: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 11 (日内瓦,国际劳工局01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X 摘要 在全球范围内,数字劳工平台的增长既为劳动世界提供了机遇,也对规范劳动和设定最低劳动标准的传 统方法构成了重大挑战。本文旨在探讨数字劳工平台对中国劳动规制的影响,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对平台工作 的潜在适用性。本文首先对平台工作进行界定,描述了其在中国的范围、构成、特点以及劳动条件,然后分 析了平台商业模式如何导致了劳动规制的复杂性。通过分析现有的规制框架,揭示了规制的缺口。在借鉴国 外现有平台监管方式以及国际劳工标准的基础上,本文最后结合中国经济政策环境、产业关系体系等具体情 况,提出了政策选择建议。 X 关于作者 周畅女士目前担任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劳动法专家。她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新工作形态,并提供 关于劳动法在国际劳工标准框架下为实现劳动力市场政策目标所起的作用的建议。在2018 年9 月加入国际劳 工组织之前,周畅女士在加拿大联邦政府就业和社会发展部工作,担任过多种职务,其中包括国际劳工事务 副主任,联邦调停和调解机构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以及战略政策及信息司高级政策顾问。 她也是加拿大政府 在一系列国际劳工组织相关问题的发言人,包括非正规经济向正规经济转型,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以及 全球供应链中的体面劳动02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摘要 01 关于作者 01 引言 04 X 1 中国数字劳工平台架构 07 1. 数字劳工平台及其商业模式 07 1.1 基于位置的平台 09 1.1.1 滴滴出行 09 1.1.2 美团外卖 10 1.1.3 制造业中的新型共享模式 10 1.2 基于互联网的平台 10 1.2.1 “ 猪八戒” 11 1.2.2 管理型众包 11 2. 中国数字劳工平台的特点 11 2.1 数量庞大的经济依赖型全日制工人 11 2.2 数字劳工平台吸引了大量的年轻男性工人 13 2.3 增加收入是平台从业者主要的就业动机 14 2.4 合同安排增加了平台就业的非正规性 15 3. 数字劳工平台的劳动条件 17 3.1 收入 17 3.1.1 相对高的收入水平 17 3.1.2 收入不稳定是一个主要问题 19 3.2 工作时间超长且碎片化 20 3.3 高职业伤害风险与社会保障不足 21 3.4 缺少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空间 21 3.5 从业者缺少申诉和维权的渠道 22 小结 22 X 2 数字劳工平台的用工规制与规制缺口 24 4. 中国对工作关系的规制 24 4.1 劳动法律与劳动关系 24 4.2 民事法律与劳务关系 25 4.3 雇佣关系 26 5. 现行规制对平台从业人员保障的缺口 27 5.1 确立劳动关系 27 5.2 从业者个人权利的保障 29 5.2.1 劳动报酬 29 5.2.2 工作时间 30 5.2.3 职业安全卫生 30 X 目录03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5.2.4 社会保障 30 5.3 集体权利 31 6. 中国致力于规制平台工作 32 6.1 中央政府层面的措施与政策 32 6.2 地方政府层面的规制实践 34 6.3 数字劳工平台采取的措施 34 小结 35 X 3 政策建议 36 7. 数字劳工平台现有劳动保护手段 36 8. 具有指导性的国际劳工标准 37 8.1 关于雇佣关系的建议书2006 年,(第198 号) 37 8.2 关于从非正规经济向正规经济转型的建议书2015 年, (第204 号) 37 8.3 关于国家社会保护底线的建议书2012 年,(第202 号) 38 8.4 关于劳动世界的未来百年宣言 38 9. 为数字劳工平台提供更好劳动保护的政策选择 39 9.1 扩大劳动关系的覆盖范围,建立明确的认定标准 39 9.2 通过权利解构建立劳动标准底线保护 40 9.3 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 41 9.4 推动集体谈判 41 9.5 倡导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 41 参考文献 42 致谢 4804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X 引言 随着网络平台的持续增长,零工经济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现象。 1 数字劳工平台出现于21世纪初,其目的是“ 在服务提供者和客户之间协调工作或服务。” 2 平台互动通常涉及三方:众包方( 也称为客户或请求方) 、中介方( 平台) 和工人或服务提供者。 3 数字劳工平台可分为基于互联网的平台与基于位置的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平台通 过 公 开招 募 将 工作 任 务 外包 给 地 理上 分 散 的 从业 者 , 这些 任 务( 包 括 分解 型 的“ 微 任 务” 和 内 容创 意 型 任务) 可 以 交给个人完成,也可以交由一群人完成。基于位置的平台则将工作任务分配给特定领域的从业者,这些任务大 部分分配给个人,如交通运输、快递和家政服务等,也有少量任务分配给一群人完成。 4 造成数字劳工平台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至少有三个,即,商家对生产过程灵活性的需求、政府对提高劳 动力市场效率的需求和工人对工作时间灵活性的需求。例如,在2016 年7 月至2019 年3 月间,五大基于互联网 的英文平台的活动增加了三分之一。 5 由于平台的灵活性,我们很难准确对其全球概况进行量化。尽管数字劳 工平台从业者所占比重仍然较小 从美国的0.5%到欧洲的5% , 6 但在中国有更多的工作正在被数字平台化。 共享经济 (Sharing Economy) 7 已经成为这个国家就业的重要驱动力。在2019 年,共享经济的参与人数约8 亿 人,参与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800 万人,直接受雇于平台的工人为623 万人。 8 鉴于各类数字平台对产生就业岗 位的巨大潜力,特别是可能为低技能劳动力和被排斥于传统劳动力市场之外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中国政府 采取了不过分规制而是促进数字劳工平台健康发展的策略。 一般来说,所有的平台的劳动力雇佣策略都是尽可能少用固定全日制工人,大量使用半日制或者临时工 人,或者使用自雇的服务供应商。例如,优步作为是世界上最大的出租车公司,它自己没有一辆出租车,没 有花费一分钱用于保养和维修车辆,在出现一些诉讼个案之前,它甚至没有雇佣一个驾驶员,也不对任何事 故负责,更不负担任何汽车保险。但优步在2019年初的市值已经超过1200亿美元。 9 Upwork是一个全球性 的自由职业者平台,有数百万从业者,但它并不是雇主,也不对服务提供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关系承担任何责 任。根据2017年美国自由职业者调查的预测,如果自由职业者继续以目前的速度增长,那么到2027年大多 数美国工人将成为自由职业者。 10 同样,在中国的数字劳工平台中,从业者通常被视为自雇者而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人。根据2020 年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只有8%的平台从业者与平台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11 这些人属于平台公司的核 心员工,主要由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组成。尽管我们没有在中国由于平台工人不同归类导致成本上升多 少的确切数据,但在其它国家比如美国,平台将司机和其他零工工人归类为雇员的成本往往比将他们归类为 承包商高出20% 至30% 。 12 平台经济的效益和成本仍然备受争议。支持者认为,平台工作增加了就业岗位,使社会边缘群体,如失 业者、单身母亲、交通隔离者、移民和难民等人受益;众包从业者则受益于“ 数字灵活性” ,这减少了交易成本 和劳动力成本。 13 反之,批评者强调,平台从业者不得不置身于低盈利的交易与低劳工标准的劳动条件中,这 1 Berg, J., M. Furrer, E. Harmon, U. Rani, and M.S. Silberman. 2018. Digital Labour Platforms and the Future of Work Towards Decent Work in the Online World. ILO. 第95页。网址: ilo/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dcomm/- -publ/documents/publication/wcms_645337.pdf 2 ILO( 国际劳工组织), 2018a ,Job quality in the platform economy , Issue Brief, No. 5 ,第1 页。网址: ilo/ 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cabinet/documents/publication/wcms_618167.pdf 3 同上 4 国际劳工组织,2019a , Policy responses to new forms of work: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of digital labour platforms , 网址:ilo/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cabinet/documents/publication/wcms_713378.pdf 5 同上 6 国际劳工组织, 2018a ,Job quality in the platform economy , Issue Brief, No. 5 ,第1页。网址:ilo/ 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cabinet/documents/publication/wcms_618167.pdf 7 在中文语境中,常用“ 共享经济” 一词。互联网平台是共享经济的主要特征。在本文中,“ 共享经济” 与“ 平台经济” 交替使 用 8 国家信息中心:2020 年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网址: shtml 。 9 参看 10 Pofeldt, E. 2017. “Are We Ready for a Workforce That is 50% freelance?” Forbes, 10 月17日. 网址: elainepofeldt/2017/10/17/are-we-ready-for-a-workforce-that-is-50-freelance/#526ba9f23f82. 11 在中国的劳动法律中,“ 劳动关系” 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普通法或者民法中国的“ 雇佣关系” 。“ 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适用的前 提条件,它虽然具有“ 雇佣关系” 的性质但又具有中国特色,详见本文第二部分。 12 Scheiber, N. 2018. “Gig Economy Business Model Dealt a Blow in California Ruling”. The New York Times, 4 月30日. 网址: 13 Johnston, H., and C. Land-Kazlauskas. 2018. Organizing On-Demand: Representation, Voice, and Collective Bargaining in the Gig Economy, Conditions of Work and Employment Series No. 94. ILO. 第1页。网址: ilo/travail/whatwedo/ publications/WCMS_624286/lang-en/index.htm05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导致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不公平地分配风险和报酬的问题。 14 国际劳工组织(ILO )在2018 年9 月对75个国家5 个 微任务平台的3500 名工人调查中显示,这些微任务平台的工人处于低劳工标准的劳动条件中。 15 在平台经济产生了数以百万计的工作岗位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劳动力市场规制模式发出了挑战,甚至有 时会形成与体面劳动要求之间的差距。 16 而平台经济规模与范围的不确定性,加之运营模式的多样性,也很难 对平台经济的劳动力市场采取统一划一的规制。 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平台从业者的法律身份。尽管他们经常被归为自雇者,但对他们具体情况的观察之后, 这种归类可能是有偏差的。当今各国面对的问题是,对依赖型或者从属型的雇佣与自雇都缺少充分的区别标志 或者明确的法律定义。另外,在两个之间确实存在灰色地带,即平台从业者既非雇员也非自雇者。但同时,在 一些个案中,也存在明显的错误归类,对从业者造成了不利后果, 17 使他们在无法获得劳动法律的保障与足够 的社会保障的同时,还要支付高额的税款。 18 在平台经济的工作规则,包括交易条款、准入门槛、合同形式等等都由平台公司决定的情况下,工会和 平台工人已经在致力于改善平台经济的劳动条件。 19 尽管一些工人已经在一些国家成功地组织起来,但由于 集体谈判仅限工会成员参加,他们作为个体经营者或独立承包商的身份使得他们在很多地方无法参与集体谈 判。 20 同时,一些国家已经在努力扩展劳动权利的范围,对以前不受劳动法律保护的工人提供福利与保障, 这些做法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 21 与其他国家一样,中国政府为发展平台经济和保障从业者权益做出了努力。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 其劳动力占全球四分之一的比重。同时,中国又处于世界技术创新与经济一体化的前沿。因此,了解中国对数 字劳工平台的规制将有助于理解这种新的工作形式的动态,并促进国家之间的相互借鉴和学习。 本文旨在探索数字劳工平台对中国劳动规制的影响,所用数据主要来自国际劳工组织在2019 年对三个 主要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和一个基于位置的平台的调查 22 以及其他信息来源,包括政府文件、研究机构和平台 企业的研究报告 23 、学者的研究论文。本文全面地展示并分析了中国数字化劳工平台的状况,尤其是这些平 台上的工作条件。 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法院判例的广泛研读,本文发现和评估了数字劳工平台存在的监管差 距,并在回顾相关国际标准、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及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缩小这些差距的政策选择和建 议。尽管本文作者已尽最大努力收集可用的信息和数据,但仍然缺乏通过定性研究获得的有关工人的第一手 14 Choudary S.P. 2018. The Architecture of Digital Labour Platform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Platform Design for Worker Well-being, ILO Future of Work Research Paper Series, No. 3. 网址:ilo/global/topics/future-of- work/publications/research-papers/WCMS_630603/lang-en/index.htm 15 Berg, J., M. Furrer, E. Harmon, U. Rani, and M.S. Silberman. 2018. Digital Labour Platforms and the Future of Work Towards Decent Work in the Online World. ILO. 网址:ilo/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dcomm/-publ/ documents/publication/wcms_645337.pdf. 16 Fenwick, C., D. Kucera, K. Curtis, F. Lapeyre, G. Tchami, C. Stavrakis, D. Hunter, and P. Marcadent. 2018. “A Challenging Future for the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Time for Affirmation or Alternatives?” The Future of Work Centenary Initiative, Issue Note Series No. 3. 网址:ilo/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dcomm/documents/publication/wcms_534115. pdf. 17 Berg, J., and V. De Stefano. 2015. “Regulating Work in the Gig Economy”. ILO blog. 网址:iloblog/2015/07/10/ regulating-work-in-the-gig-economy/. 18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re (2019), The Future of Work, Litigating Labour Relationships in the Gig Economy, P .11. business-humanrights/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CLA%20Annual%20Briefing-FINAL.pdf 19 Grimshaw, D. 2019. ILO Future of Work Research: Digital Labour Platforms, UNCSTD Presentation. ILO. P .15. 网址: unctad/meetings/en/Presentation/CSTD2018_p09_DamianGrimshaw_en.pdf. 20 Choudary S.P. 2018. The Architecture of Digital Labour Platform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Platform Design for Worker Well-being, ILO Future of Work Research Paper Series, No. 3. 网址:ilo/global/topics/future-of- work/publications/research-papers/WCMS_630603/lang-en/index.htm 21 OECD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经合组织). 2019. Policy Responses to New Forms of Work. Paris: OECD Publishing: 9. 网址: oecd/employment/policy-responses-to-new-forms-of-work-0763f1b7-en. htm 22 2019 年8 月,国际劳工组织在中国网络平台上开展了一项在线调查,包括1174份样本,这些样本来自中国排名前三的网 络平台:ZBJ 、EWPK 和。除另有说明外,本研究的网络平台数据均来自国际劳工组织的调查。国际劳 工组织还于2019 年6 月和7 月在北京对711名美团外卖骑手进行了在线调查。虽然样本量不大,但从调查中收集的有关工 作条件的信息在本文中被用作补充。详细信息可在即将出版的两个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报告中获得,即 “ 中国在线数字 劳工平台- 工作条件,相关政策和前景” ,以及“ 从灵活劳动到 粘性劳动- 跟踪调查中国食品外卖平台工人” 。 23 自2017 年以来,滴滴和 美团两大平台在各自的 官方 网站上发布了就业情况报 告。主要报告包括2017 年滴滴出行平台 就业研究报告、2018年中国网约车新就业形式发展报告、城市新青年:2018年送餐员就业报告。这些报告包 含了大量的样本,是本文重要的数据来源06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资料。在对有关中国数字化劳工平台的工作条件和劳动规制方面,现有的研究也存在不足。这些信息的缺乏 都可能会限制本文对研究问题的分析深度。尽管如此,本文仍努力填补这一研究空白。 本文第一部分概括了中国数字劳工平台的现状,包括其范围、构成和特点,特别是对劳动条件的影响, 并解释了平台这种商业模式如何使劳动规制趋于复杂化。第二部分分析了中国现有的劳动力市场监管框架, 并指出了监管与现实之间差距。第三部分介绍了其他国家平台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做法以及相关的国际劳工标 准。并在考虑中国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产业关系体系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对平台工人的劳动保护提出 了政策选择建议。07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X 1 中国数字劳工平台架构 中国正在进入数字经济时代,这一点在商业领域表现地尤其明显。 24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数字技术的投资 国与应用国之一,拥有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独角兽企业(unicorn ,指成立不到10年但估值超过10亿美元以上, 又未在股票市场上市的科技创业公司), 25 这些公司有一半属于共享经济领域。中国有很多市值超过1 亿美元 的平台公司。 26 在2018 年底,中国的数字经济的产值已经达到31万亿元,比2017 年增长41.6% ,在国民生产 总值中占有三分之一的比重。 27 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 计,中国互联网用户数达到8.29 亿,其中6.1亿人使用网购。在全球电子商务份额里,中国占比40以上,超 过了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的总和。 28 共享经济这种商业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控制的算法,对商品、服务和信息的需求与供给进行快速实时匹 配。从2012年到2014年,以交通出行平台为先导,食品外卖、住宿、共享单车等不同领域的共享经济平台不 断出现,这些平台大体上可分为数字劳工平台和其他服务平台。较为知名的数字劳工平台如网约车行业的“ 滴 滴出行” 、食品外卖行业的“ 饿了么” 和“ 美团点评” 、专业咨询行业(比如财税咨询、网络设计)行业的“ 猪八戒” 、家居服务业的“58到家” 、运输行业的“ 运满满” 、在线咨询行业的“ 好大夫” 以及居家医疗服务行业的“ 医护到家” 。其他服务平台较为知名的有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 摩拜单车” 、提供租房服务“ 小猪短租” 以及作为知识共享平 台的“ 知乎” 。 本报告这个部分关注的是数字劳工平台的运行模式及其对劳动条件的影响,报告以具有代表性的平台如“ 滴滴出行” 与“美团”( 基于互联网的平台) 和“ 猪八戒”( 基于位置的平台) 为例。 X 1. 数字劳工平台及其商业模式 数字劳工平台是中国分享经济中增长最快的业务。随着融资规模的扩大,交通、家政等主要平台迅速发 展。平台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时也改变着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例如,在2016 - 2018 年的三年中,网约车 平台客运量占出租车总客运量比重已从9.5%上升到36.3%;在线外卖平台收入占全国餐饮行业收入比重从1.4% 上升到了10.6%。从从业者人数来看,数字劳工平台成为中国就业增长的重要动力,仅2016 - 2017年一年中, 在“ 滴滴出行” 平台上获取收入者已近2110万。 29 2018年在“ 美团外卖” 平台上获取收入者为270多万,比2017 年 增加了近50 万。 30 2018 年,另一家外卖配送平台“ 蜂鸟外卖”在中国大陆已拥有300 万以上的注册骑手。 31 基于现有的文献,在中国,数字劳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主要有三种运行模式:第一种模式为“ 平台 自营” 。该模式由企业建立自己的互联网平台,用于开展自身业务,并直接面对客户(称“B2C”)。在该模式 中,平台以用工主体身份与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严格控制人员招聘、服务标准和劳动条件;也有平台采 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从业人员签订合同。“ 首汽约车” 和“ 神州专车” 是这种自营模式的典型代表。 “ 首汽约车” 是在传统出租车公司上加载了O2O 线上专车服务,平台与司机的关系属于传统的劳动关系, 由平台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 神州专车” 则是将公司的车辆租赁给司机,司机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聘和管 24 欧洲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基金会(Eurofound)将数字时代定义为“ 一个历史时期,其特征是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 政治和大多数人类互动形式等人类活动各个方面”- Fernndez-Macas, E. 2018. Automation, Digitalisation and Platforms: Implications for Work and Employment. Eurofound. 网址:digitalcommons.ilr.cornell.edu/intl/636/. 25 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 2017, Chinas Digital Economy, a leading global force, P .1, available at:mckinsey. com/media/mckinsey/featured%20insights/China/Chinas%20digital%20economy%20A%20leading%20global%20force/ MGI-Chinas-digital-economy-A-leading-global-force.ashx. 26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2018年,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 第7-8 页。 网址: archiver/SIC/UpFile/Files/Default/20180320144901006637.pdf 27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32.9% -互联网+促千行百业转型升级” ,2018 年4 月20日,网址: 28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9年2 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9 滴滴政策研究院,2017 年,新经济新就业:2017 年滴滴出行平台就业研究报告,网址:invest- eWebEditor/uploadfile/2017102420270673164030.pdf 30 美团研究院,2019 年,城市新青年:2018 外卖骑手就业报告,网址: 01/18/c_1124006314.htm 31 中研网,2018年,2018外卖骑手群体洞察报告,网址:08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司机按月领取薪水,并享受“ 五险一金” 等待遇。 32 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场 竞争的压力下,这两家公司已经对“ 平台自营模式” 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可参考专栏1 。 X 专栏1 :共享经济下首汽约车商业模式的变化 “ 首汽约车”的前身是“ 首汽集团出租车公司”,旗下司机全部为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了应对网约车的竞争, 从2015 年开始,首汽集团将传统运营的巡游车(即街边招手即上的出租车)全部转型为高端预约出租车,研 发了出租车平台预约软件,即“ 首汽约车”APP。该软件目前已经上线运行。同时,首汽约车业务也可以通过其 他专门的网约车平台获取,如高德地图APP 上也搭载有首汽约车服务。 在运行模式发生变化的同时,首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也从传统的雇佣性质转变为日益流行的“ 网约工”形 式。目前,该公司共使用网约车司机2 万多人,全部签订的是基于民法的劳务合同。 33 来源: 第二种模式为“ 加盟合作模式” 。平台企业搭建互联网平台,吸纳大量第三方小微企业参与,形成平台规模 集聚效应(所谓的“B2B2C”)。这种运营模式为很多生活服务平台所采用,具有所需资本不大,可以迅速开拓 市场的特点。采取这种模式运营的的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信息中介的角色,平台本身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 定的用工主体, 34 加盟企业自己雇佣工人,可与从业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成立于2012 年“ 云家政”平台则是此模式的代表。该平台与上海家政行业协会合作,利用该协会的“家政数 据库” ,开发了家政人员管理系统,并将这一系统推广给线下多家家政公司并与这些公司合作。在提供家政服 务信息之外,“ 云家政” 平台仅负责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认证,它本身并不雇佣家政服务员,也没有线下的家政公 司。在此类模式中,平台仍然承担着类似信息中介的角色,它们与从业者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加盟的代理 商才是从业者的雇主。 第三种模式是“ 新型共享模式”。这种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和共享闲置的劳动 力、技能、生产资料等各种资源,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与“ 公司+ 雇员” 的传统企业用工形式不同,这种 模式使用的是 “ 平台+ 个人” 的用工形式(所谓的“C2C”)。在这种模式中,平台仍然承担着信息中介的角色,但 同时它要负责制定服务规则,这些规则可以包括保证服务的安全性、服务费用的价格等等。 例如,任何人仅需经过会员注册、实名认证和简单的线上培训考核即可成为众包平台的兼职配送员,他 们一般需要自备电动摩托车等工具;“ 滴滴出行” 的司机则是携带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加入平台。在这种新型 用工形式下,从业人员带着资产、工具等加入平台,工作自主性较强,进入退出手续简单。尽管他们的工作 有较高的自主性,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接受平台规则的管控。目前对于该类共享平台与从业人员之间的用工关 系界定尚无定论。 三类运营模式的特点见表1: X 表1 数字劳工平台的商业模式 模式 特点 用工方式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模式 平台自营模式 B2C 签订劳动合同(有些通过劳动派 遣公司) 是 神州专车,首汽约车 加盟合作模式 B2B2C 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加盟企业雇佣 否 云家政,京东到家 新型共享模式 C2C ,B2C 大部分签订劳务合同 一般不是 滴滴出行,美团外卖,猪八戒 值得注意的是,当下中国数字劳工平台企业往往并不拘泥于某一种运营模式,而是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 灵活地调整着自己的运营模式。尤其是那些市场规模和覆盖范围较大的交通出行业平台、外卖配送平台,它们 更倾向于同时采用平台自营、加盟合作、新型共享等混合运营模式(见专栏2 )。 32 “ 五险” 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 为住房公积金。 33 在中国,劳务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之外且与劳动有关的合同,其法律依据是民事法律。劳务合同的主要标的之一是提供 劳务的费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愿。 34 有关法律概念如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等请参看本文第二部分09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报告11 X 专栏2 :外卖配送平台的混合运营模式 中国的食品外卖配送平台采用的是典型的混合商业模式。以64.6% 市场份额成为中国外卖配送行业的巨头 的美团外卖, 35 在运营早期就采用了平台自营、加盟或外包、新型众包三种模式。这些模式的用工形式如下: 一是平台自营配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中,“ 美团外卖”自己招募配送员,保证高峰期时也有足够的人手完 成配送任务。平台大部分配送员都是通过直接招募或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募的,由平台负责对配送员进行培 训、考核,并支付工资,工资发放采取底薪+ 订单提成或者完全从订单提成两种方式。 二是加盟或外包模式。平台以招募配送加盟商的方式吸纳第三方快递公司或是个人成立配送加盟团队, 为平台上注册的餐厅提供外卖配送服务。配送加盟商在缴纳加盟费后自负盈亏,平台则提供加盟商补贴、技 术支持、配送员培训以及配送所需物资(保温箱、工作服等)。在一些城市,配送员个人可能与加盟商签订 劳动合同。 三是众包物流(新型共享)模式。“ 美团外卖” 成立了自己的众包物流平台,即“ 美团众包” ,以吸纳大量的 兼职人员从事外卖配送服务。“ 美团外卖” 还与“ 人人快递” 、“ 达达” 等第三方众包物流平台合作,以扩大配送员 队伍,提高配送效率。在这种运营模式中,配送员与“ 美团外卖” 平台之间并无劳动合同。 此外,在“ 美团外卖” 平台上入驻的肯德基、麦当劳等大型连锁店一般自己也会招聘外卖配送员,负责各 门店的外卖配送工作,这些配送员是由连锁店直接雇佣的。 2018 年4 月以后,美团将所有的自营模式用工全部转成了加盟或外包模式。目前众包物流模式成为骑手 的主流用工方式,比例为60% ,加盟或代理占比为40% 左右。 来源: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2017) 1.1 基于位置的平台 基于位置的平台是中国近些年发展最为迅速的数字劳工平台。该平台最早出现于2012 年的交通出行行 业,目前已经扩展到了食品外卖配送、家政服务等多个行业。通过移动应用程序(APP),平台使用劳动者 或服务提供者自行抢单或平台直接向劳动者或服务提供者派单的方式,实现需求和供给的实时匹配。平台通 常会设置服务标准,并对劳动力的选择和管理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目前国内比较知名的此类平台包括交通 出行行业的“ 滴滴出行”,外卖配送行业的“ 美团外卖” 、“饿了吗” ,生活服务行业的“58 到家” 等。 1.1.1 滴滴出行 滴滴出行成立于2012 年6 月,是中国最大的叫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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