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7年房地产市场报告.pdf
1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南南 宁宁 市市 2017 年年 房房 地地 产产 市市 场场 报报 告告 免 责 申 明 本报告仅作提供资料之用,属于非盈利性的市场信息交流行为。如需引用,请增加“由于统计时间和口径的差异,可能出现与相关政府部门最终公布数据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政府部门权威数据为准”的提示。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但不对因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本报告的版权归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如需引用和转载,需征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任何人使用本报告,视为同意以上申明。 1市场综述 . 2 2宏观经济概况 . 2 3行业政策盘点 . 3 3.1 土地政策 . 3 3.2 金融信贷政策 . 6 3.3 行政法规 . 7 3.4 南宁市场动态 . 10 4市场情况 . 12 4.1 一级市 场 . 12 4.2 二级市场 . 16 5总结展望 . 29 2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1市场 综述 一级市场 2017 年 南宁 新增土地供应 112 宗,总供给面积 650.27 万平米。 住宅用地供应 54 宗,供应面积为 228.8万平米; 工业用地供应 28 宗,供应面积为 231.88 万平米; 其他用地供应 19 宗,供应面积为 129.66 万平米;商业用地供应 18 宗,供应面积为 58.06 万平米;办公用地供应 1 宗,供应面积为 1.87 万平米。 其中 5 宗包含商业用地和 住宅用地 , 2 宗包含 住宅 用地 和其他 用地, 1 宗包括商业 用地和办公用地。 2017 年 成交土地 114 宗,总成交面积 为 603.19 万平米,土地成交总金额约为 318.31 亿元。住宅 用地成交51 宗, 成交面积为 218.29 万平米; 工业用地成交 26 宗,成交面积为 210.99 万平米; 其他 用地 成交 23 宗 ,成交面积为 119.79 万平 米 ; 商业 用地成交 19 宗,成交面积为 54.11 万平米 。 其中 3 宗包括住宅 用地 和商业 用地,2 宗包括住宅 用地 和其他 用地。 二级市场 2017 年,南宁全市商品房新增批售总面积为 1237.36 万平米,较之 2016 年的 1154.21 万平米同比 增加了7.2%;其中商品住宅新增批售面积为 927.68 万平米,同比 2016 年的 852.56 万平米 增加 了 8.8%。 2017 年南宁全市 共成交 商品房 131919 套,与去年相比 下跌 3.35%, 成交面积为 1147.4 万平米,与去年相比 下跌 8.46%;其中普通住宅成交 82465 套,与去年相比 下跌 18.52%,成交面积为 871.15 万平米,与去年相比 下跌 17.03%。非住宅成交 46756 套,成交面积 255.47 万平米。经济适用房成交 2698 套,成交面积 20.78 万平米。 商品房成交均价为 7842 元 /平米,全市总成交额为 899.85 亿元。 总的来讲: 2017 年,我国楼市经历了限购、限贷、限价、限商、限售等一系列调控洗礼,逐渐回归平稳。 在“购租并举”、“租购同权” 等一系列红利政策的刺激下,住房租赁市场崛起 。 回首 2017,南宁楼市可谓“涨跌不休”。这一年,土拍、楼市新政层出不穷,地铁 1、 2 号通车,对于楼市 发展无不重大利好。自 2017 年 1 月以来,南宁的房价均价呈现缓慢上涨趋势,虽然六月份的价格下降了一些,但是总体来看,南宁的房价还是保持着升温的局面。 2 宏观经济 概况 2017 年 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09799 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7.0%,增速比 1-11 月份回落 0.5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 75148 亿元,增长 9.4%,增速回落 0.3 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 68.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 781484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3.0%,增速比 1-11 月份回落 0.1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 536444 万平方米,增长 2.9%。房屋新开工面积 178654 万平方米,增长 7.0%,增速提高 0.1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 128098 万平方米,增长 10.5%。 全国 商品房销售面积 169408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7.7%,增速比 1-11 月份回落 0.2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 5.3%,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 24.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 18.7%。商品房销售额 133701 亿元,增长 13.7%,增速提高 1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 11.3%,办公楼销售额增长 17.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 25.3%。 3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南宁市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年 1-11月 增长 % 财政收入 亿元 645.51 15.3 一般 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309.08 10.0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 亿元 545.65 14.0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亿元 3550.80 14.2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3697.75 14.0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亿元 9746.99 7.7 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亿元 10456.67 13.1 进出口总 额 亿 元 554.14 55.9 保险保费收入 亿元 170.70 25.4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02.2 2.2 3行业政策盘点 3.1 土地政策 【政策名称】: 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 【发布时间】: 2017 年 1 月 22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到 2018 年年底,在试点地区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则基本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政策名称】: 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年 2 月 3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充分认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研究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好服务和 保障。 【政策名称】: 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4 月 1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 【主要内容】: 通知指出,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对消化周期在 36 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 个月的,要减少供地; 12-6 个月的,要增加供地; 6 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4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政策名称】: 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17 年 4 月 15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并提出,各地要通过提高受理能力、加强业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 20 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 30 个工作日办结。 【政策名称】: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 2017 年 5 月 16 日 【制定单位】: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办法规定,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严格储备土地管理,理清土地产权,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土地登记,加强储备土地的动态监管和日常统计,及时评估储备土地资产价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履行国有资产运营维护责任,保障储备土地按期上市供应,确保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 【政策名称】: 制订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 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7 年 6 月 1 日 【制定单位】: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办法规定,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 【政策名称】: 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6 月 22 日 【制定单 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主要内容】: 一是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三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政策名称】: 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 房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8 月 21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 【主要内容】: 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 13 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政策名称】: 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通知以解决实际问题、便民利民、保护权益为出发点,重点强调和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以服务和支撑不动产登 记为首要目标,按照权籍调查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权籍调查;二要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得违规增加申请人负担,进一步突出便民利民;三要优化流程创新方法,提升权籍调查效率,进一步强调在未完成房地数据整合过渡期内,要采取多种方法,优先完成房地数据挂接、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满足不动产登记的急需。 5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政策名称】: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 【发布时间】: 2017 年 9 月 26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会议明确,试点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 体系为方向,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政策名称】: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10 月 8 日 【制定单位】: 国务院 【主要内容】: 通知指出,土地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 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名称】: 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 2017 年 11 月 1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新版标准秉持满足生态用地保护需求、明确新兴产业用地类型、兼顾监管部门管理需求的思路,完善了地类含义,细化了二级类划分,调整了地类名称,增加了湿地归类,将 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全面应用。 【政策名称】: 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年 12 月 4 日 【制定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内容】: 意见要求,各地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划定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边界,避免另起炉灶、大拆大建。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 3 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 1 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体育和农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 3.2 金融信贷政策 【政策名称】: 2017 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 2017 年 1 月 5 日 -6 日 【制定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 会议提出了 2017 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二是继续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服务工作; 三是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稳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金融改革。五是持续推动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六是完善人民币国 际化的政策框架和基础设施。七是深度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八是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九是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十是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 【政策名称】: 2017 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 2017 年 2 月 16 日 -17 日 【制定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两条主线,进一步发挥信贷政 6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策的结构引导作用,继续深化金融市场改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潘功胜强调,要继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金融宏 观审慎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要继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金融服务工作,强化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和制造强国建设。 【政策名称】: 2016 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发布时间】: 2017 年 2 月 17 日 【制定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 报告提到,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政策 名称】: 对近期媒体报道 “央行正评估银行定向降准申请支持三农要求不变”进行说明 【发布时间】: 2017 年 2 月 21 日 【制定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 近日,人民银行根据 2016 年度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支小情况,实行了定向降准例行考核。大多数银行上年度信贷支农支小情况满足定向降准标准,可以继续享受优惠准备金率;部分此前未享受定向降准的银行达到了定向降准标准,可以在新年度享受优惠准备金率;部分银行不再满足定向降准标准,将不能继续享受优惠准备金率。考核结果有上有下,有利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属于考核制度题中应有 之义。此次准备金率动态调整将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实施。 【政策名称】: 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年 4 月 8 日 【制定单位】: 银监会 【主要内容】: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切实抑制热点城市房地产泡沫。 【政策名称】: 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年 4 月 10 日 【制定单位】: 银监会 【主要内容】: 明确当前银行业风险防控的 十大重点领域,提出要重点关注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超过 100%、关 注类贷款占比较高或增长较快、类信贷及表外资产增长过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政策名称】: 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5 月 15 日 【制定单位】: 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金融机构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以不动产抵押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后重组的,与债务人等交易相关方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 还款协议或其他反映双方债权债务内容的合同,可作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主债权合同。 【政策名称】: 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17) 【发布时间 】: 2017 年 7 月 5 日 【制定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 报告分析 2016 年个人住房贷款增速较快攀升,各类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增多,引发了各方关注。为抑制资产泡沫,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政府采取综合手段对房地产市场实施调控,除传统的调控手段外,特别采取了因城施策的差别化调节。目前,各类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的现象得到初步遏制,个人住房贷款加速扩张的 态势趋于缓和。 【政策名称】: 2017 年年中工作座谈会 7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发布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 -29 日 【制定单位】: 中国银监会 【主要内容】: 银监会表示 ,防范银行业风险要有新举措。将综合采取多种手段 ,加大处置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力度 ,防止新增贷款过度集 中。“一对一”盯防高风险机构 ,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从根本上加强票据业务监管。抓紧制定业务规则 ,落实穿透原则 ,切实规范交叉金融业务。 【政策名称】: 发布 2017 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发布时间】: 2017 年 8 月 11 日 【制定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 央行表示,下一阶段,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总量的关系,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 【政策名称】: “今年以来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通报会 【发布时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 【制定单位】: 中国银监会 【主要内容】: 今年以来,银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的防风险监管措施。其中,对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风险防 控上,严厉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政策名称】: 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10 月 16 日 【制定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 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其中,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政策名称】: 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制定单位】: 银监会 【主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 22 日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明确机构开展银信类业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等限制或禁止领域。此次通知中,官方首次明确将银行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同时纳入银信类业务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将银信通道业务明确为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3.3 行政法规 【政策名称】: 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年 1 月 10 日 【制定单位】: 住建部、财政部 【主要内容】: 意见指出以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 60 平米。 【政策名称】: 发布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年 2 月 6 日 【制定单位】: 国务院 【主要 内容】: 一是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二是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三是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鼓励以 8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的开发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积极探索合作办园区的发展模式。四是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五是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 【政策名称】: 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7 年 2 月 23 日 【制定单位】: 住建 部 【主要内容】: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房地产去库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和城镇化相结合,引导鼓励农民工和农 民进城;发展租赁市场,把目前的库存房转化为租赁房;发展跨界地产,鼓励企业,同时鼓励开发企业,把现有的库存转化为双创提供条件,为体育、卫生、医疗、养老提供条件等。 【政策名称】: 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3 月 1 日 【制定单位】: 国务院 【主要内容】: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住房保障等八大领域列出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更好保障民众住有所居,规划提出了两项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累计达到 2000 万套;建档立卡 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 4 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达到 585 万户。 【政策名称】: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2017 年 3 月 6 日 【制定单位】: 国务院 【主要内容】: 明确提出我国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用于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 【政策名称】: 国务院 2017 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3 月 20 日 【制定单位】: 国务院 【主要内容】: 确定了 2017 年全面深化 改革急需的项目和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其中,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包括由证监会起草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包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 【政策名称】: 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17 年 5 月 19 日 【制定单位】: 住建部 【主要内容】: 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 3 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房租按月支付;同时拟严禁开发商捂盘惜售,要求买房中介服务费施行明码标价。 【政策名称】: 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放 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5 月 23 日 【制定单位】: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主要内容】: 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八项新措施,为中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提供配套服务。 【政策名称】: 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6 月 22 日 【制定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提出,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 9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政策名称】: 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7 月 10 日 【制定单位】: 住建部 【主要内容】: 指 出特色小镇培育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要求各地在建设过程中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明确要求各地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 【政策名称】: 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7 月 18 日 【制定单位】: 住建部等国家九部委 【主要内容】: 要求多措并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选取了 12 个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开展试点,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进行推 广。 【政策名称】: 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 2017 年 7 月 26 日 【制定单位】: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 31 个部门 【主要内容】: 推出 37 条惩戒措施,对失信的房地产企业、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政策名称】: 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企业债券领域进一步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8 月 15 日 【制定单位】: 国家发改委 【主要内容】: 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同时还提 到,对雄安新区及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地区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政策名称】: 下发通知加强完善 4 类重点对象农房危改工作 【发布时间】: 2017 年 9 月 9 日 【制定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 【主要内容】: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点工作,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准确、深度贫困户无力建房、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 扶贫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 2019 年基本完成、 2020 年做好扫尾工作。 【政策名称】: 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 【制定单位】: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政策名称】: 中国共产党第十 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 2017 年 10 月 18 日 【制定单位】: 习近平 10 市场 年 报· 南宁 市场研究部 2017 年 【主要内容】: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政策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制定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内容】: 部署从 2017 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0 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政策名称】: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制定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 【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3.4 南宁市场动态 春节前夕,在广西国际壮 医医院项目施工人员以及各方共同努力下,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门诊楼主体结构已封顶,住院楼七层结构完成 70%,制剂楼地下室顶板结构完成 60%。该项目有望于 2018 年 5 月底基本建成, 2018 年 8 月投入试运营。 关于审批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那洪 金桥客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已获国务院批复,该委同意建设南宁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值得一提的是,地铁 5 号线运营补贴政策等相关措施正在加紧进行中,预示今年地铁 5 号线将正式动工建设,计划 2021 年开通试运营。 3 月 27 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官网发布了南宁 市本级 2017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计划,2017 年南宁市本级国有建设用计划供应总量为 1888.08 公顷,同比去年稍有减少,其中必须保障类用地计划供应 1096.61 公顷,可调剂类用地计划供应 791.47 公顷。备受关注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在 2017 年度计划供应总量为 44 幅,占地面积达 244.24 公顷(折合 3663.6 亩),同比 2016 年上涨 28.35%。 4 月 11 日,南宁市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布置会。主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常务副市长张文军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诚信规范的房地产市场。 4 月 18 日,位于南宁东站旁的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已经完成基础垫层全部浇筑,工人正在基坑中忙碌施工。该项目设计为一级客运站,是一个以公路客运与公交、出租、社会车辆蓄车为核心的复合型城市交通综合体项目。按照计划,该客运枢纽站将在 2018 年 10 月前开门迎客。 4 月 21 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南宁市住房公积 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 (含 )以上;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